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指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20:32:07 412 人看过

诉讼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的制度。

一、诉讼保全适用条件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二、离婚案法院会冻结财产吗

离婚案如果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冻结财产。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三、离婚保全自己的财产怎么办理

离婚财产保全步骤是:

1、申请人将保全申请书和可供保全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提交立案庭,并交纳保全费用;

2、立案庭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对保全裁定的复议;

5、保全结案。

财产保全一般指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1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执行破产制度是指什么?
    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制度。破产法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其宣告破产,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进行重整、和解等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的破产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一、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法人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我国《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
    2023-04-12
    219人看过
  • 什么是诉前,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好处
    一、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1、管辖。诉前保全,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2、保全裁定与起诉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应当在30日内起诉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并可能引起申请人的赔偿责任。3、保全的解除。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保全措施:(1)没有起诉或申请仲裁。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
    2023-02-19
    191人看过
  • 财产保全制度的完善
    财产保全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能够全面、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地保护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信用意识欠缺的情况下,此制度对防止诉争当事人恶意转移、藏匿、毁损或挥霍在其占有下的争议财产或有关财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和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的深化,我国现行的财产保全制度暴露出一定的缺陷,亟需对其进行完善。笔者认为,完善我国的财产保全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当事人主义与财产保全制度诉讼法的当前进行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从根本上而言,就是将我国以职权主义为主的民事诉讼模式转变为以当事人主义为主的民事诉讼模式。当事人主义的核心和基础是处分权主义和辩论主义。当事人主义主要体现为: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和继续依赖于当事人,法院或者法官不应依职权启动和推
    2023-06-08
    260人看过
  • 我国海事请求保全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发展
    海事请求保全作为海事诉讼领域一种特殊的财产保全,在许多规定方面均超越了民事诉讼法现有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对我国财产保全制度作出了发展。1、海事请求保全程序更注重迅速性。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对于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接到申请后需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而对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则仅是规定对情况紧急的需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但对于情况紧急如何认定,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并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可供衡量,是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情节。这样的规定很有可能会导致法院不能及时作出保全裁定而使申请人的权益受损。海事诉讼法则规定无论是诉讼前保全还是诉讼中保全,法院均必须在接到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这一规定体现出海事请求保全程序更加注重迅速性。保全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一种,但保全程序毕竟是简化了的一种民事诉讼程序。保全程序是以保障判决执行为直接目的,该制度原则上并不在于最后满足权利人的权利。保全裁定并不最后确定实
    2023-06-06
    121人看过
  • 多人诉讼保全财产分配标准是什么?
    一、多人诉讼保全财产分配标准是什么?多人诉讼保全财产分配标准主要是看财产的性质和财产的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类型,一般来说银行的抵押权是优先受偿。具体来说就是物权大于债权,同种权利依比例分配。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88条第一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另一种意见认为没有优先受偿权。《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并没有规定先申请查封债务财产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
    2023-06-17
    463人看过
  • 财产诉讼保全费是否退回
    一、财产诉讼保全费是否退回1、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2、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二、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呢?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
    2023-06-04
    62人看过
  • 财产保全标的诉讼标的一般是什么
    财产保全标的诉讼标的一般是经济赔偿金,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之内,不应超过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物的价额,二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等。限于请求的范围,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或诉讼当事对某项具体财物提出的保全申请,或者是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物品。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尤为重要,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的范围或者保全的财物与本案无关,那么,申请人应该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与造成的损失的范围相一致。一、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用及其负担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应当交纳申请费。该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的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
    2023-03-03
    169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辅助人制度
    诉讼辅助人制度是指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通俗地讲就是“专家”,有的将其称为"诉讼辅助人”、“专家辅助人”等。是指在科学、技术以及其他专业知识方面具有特殊的专门知识或者经验的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或者发表专业意见的人。这里所称的”专门知识”应当是指不为一般法官和当事人所掌握而只有一定范围的专家熟知的那些知识。专门知识的范围应当排除普通知识,即凡有相当学识经验均能掌握的,应为当事人所应知应会、礼会公知或者法官所必备的知识,如包括世人共知的自然法则、经验总结、生活规则、伦理道德规范等。专门知识一般也不包括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法律知识,这些应当为法官及诉讼代理人等职务上所具备。一、二次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重新鉴定的费
    2023-06-25
    453人看过
  • 什么叫保全?诉讼保全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后执行程序发生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指在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恶意处分财产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双方争议的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执行的法律文书。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恶意行为或其他原因造成该方当事人财产的减损或争议标的物的灭失,进而导致生效裁判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为了制止或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民事诉讼法》中设定了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讼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1、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
    2023-08-15
    303人看过
  •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指哪三项
    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职责、社会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等。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该怎么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建设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
    2023-03-25
    343人看过
  • 财产保全制度有哪几种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指当事人尚未起诉前就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要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天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护。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藏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申请法院采取的财产保护措施。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法律上还存在执行保全。一、诉前必须做财产保全吗诉前不是必须要做财产保全的,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要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财产保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2023-06-20
    126人看过
  • 离婚财产保全制度简述
    离婚财产保全是指为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而采取的诉讼上的保护性措施。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并不少见。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离婚财产保全费是什么?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除了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外,可能涉及的费用还有律师代理,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执行申请费等。具体的收费标准为:(一)法院案件受理费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为此,在立案的时候,有经验的律师常会设法帮助当事人少交案件受理费。在起诉书的制作上,将争议标的控制在20万元以内,同时又能够防止在庭审过程中因起诉书的制作在诉讼请求中居于不利地位。法
    2023-07-16
    109人看过
  • 申请保全财产与诉讼标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保全财产与诉讼标的流程是什么申请保全财产与诉讼标的流程需要先确定给付之诉,诉讼请求当中要有财产给付的内容,而且在案件没有做出判决的时候,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如果法院作出判决之后,那么就不能再申请财产保全。1.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2.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
    2023-06-03
    278人看过
  • 债权保全制度是什么意思
    债权保全制度概述1.债权保全的概念和特点根据债权的相对性规则,债权仅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律为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确认债权可以产生对第三人的效力,即债权的对外效力。此种效力集中表现在债权的保全上。所谓债权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其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的一种制度。债权保全,包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两个方面内容。法律设定债权保全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合同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从而保障债权人实现其合同债权。债权的保全主要特点是:(1)债权的保全是合同对外效力的体现。但这一制度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债的相对性规则。如前所述,根据债的相对性和合同相对性原理,债权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在特殊情况卞,因债权人与第三人实行一定的行为致使债务人用来承担责任的财
    2023-06-13
    21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财产保全,诉讼保全制度,保全制度中对于违约行为有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及时地、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作出判决前,根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申请或主动依职权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它又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形态。 一般情况下,原告到法院打官司,其目的就是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支付欠款及利息、返还物品等。而打官事是需要时间的,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一段时间
    • 诉讼禁令与财产保全制度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2
      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起诉的金额。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侵
    • 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法律范围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8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具备支付内容,即申请人未来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支付内容。2、紧急情况下,如果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会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三、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1、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 财产诉讼中保全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01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