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房屋置换等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0:24:26 154 人看过

各区、县物价局,各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

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现就房屋置换等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房屋置换中的代理、自营、包销的收费标准

(一)代理

房屋转让或交换的价格由当事人双方、即住房换出方(即转让人、包括转让承租权者、所有权者,以下同)与换入方(即受让人,包括受让承租权者、所有权者,以下同)协商议定。

受当事人委托的中介服务单位,在换房委托事项兑现后,可向换出方按房价的0.5~2.5%收取代理费;可向换入方按房价的1%收取代理费。

(二)自营

房屋置换公司收购换出方的住房,其价格由双方协商议定。房屋置换公司将收购的住房出售给换入方,其价格由双方协商议定。房屋置换公司的上述两种自营行为均不得另行收费。

(三)包销

房屋置换公司同换出方约定所换出住房的价格及价格变现期限,由该双方签定和履行包销合同。然后由置换公司同换入方协商议定成交价格。房屋置换公司除获取包销价差外,不得另行收费,换房当事人双方对房屋置换公司获取的包销价差应予以接受。

二、房地产中介单位的服务收费应按规定明码标价

(一)房地产中介单位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列表张贴公布,包括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其表式《上海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价目表》由我局物价检查所统一制作。

(二)房地产中介单位提供的租售住房价格,必须列表明码标价,包括地段、房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单价、总价、权属类别,其表式可由各单位自行制作。

三、按自愿的原则提供服务,照章收费

(一)在住房差价交换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强制当事人接受咨询、代理、见证、公证等服务。

(二)重申:物业管理企业在办理住房差价交换手续中,除收取50元手续费并开具发票外,不得利用《住房调配单》等另行收费。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屋转让、交换当事人可举报投诉物价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附:《上海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价目表》

上海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价目表

┏━━━━┳━━━━━━┳━━┳━━━━━┳━━━┳━━━━┳━┓

┃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依据┃备┃

┃┃┃单位┃┃对象┃┃注┃

┣━━━━╋━━━━━━╋━━╋━━━━━╋━━━╋━━━━╋━┫

┃┃┃┃按房价的┃委托人┃┃┃

┃差价换房┃提供差价换房┃┃0.5%-2.5%┃换出方┃沪价房┃┃

┃代理费┃全过程服务┃件┣━━━━━╋━━━┫(1997)┃┃

┃┃┃┃按房价的┃委托人┃348号┃┃

┃┃┃┃1%┃换入方┃┃┃

┣━━━━╋━━━━━━╋━━╋━━━━━╋━━━╋━━━━╋━┫

┃┃受委托从事代┃┃按房价的┃┃┃┃

┃房地产买┃销或代购服务┃┃0.5%-2.5%┃┃沪价房┃┃

┃卖代理费┣━━━━━━┫件┣━━━━━┫委托人┃(1996)┃┃

┃┃其中从事独┃┃按房价不超┃┃88号┃┃

┃┃家代理销售┃┃过3%┃┃┃┃

┣━━━━╋━━━━━━╋━━╋━━━━━╋━━━╋━━━━╋━┫

┃房地产租┃┃件┃按1/2-1个┃委托人┃同上┃┃

┃赁代理费┃┃┃月的租金┃┃┃┃

┗━━━━┻━━━━━━┻━━┻━━━━━┻━━━┻━━━━┻━┛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收购相关文章
  • 房屋中介公司收多少服务费?房屋中介公司提供什么服务
    房屋销售中介服务费是多少?中介费的金额可能因城市而异,一般为成交价的1%至3%,或通过协商确定。房屋中介公司提供什么服务?1。投资房地产的,商业机构或个人购买、投资、变更和租赁房产,可以将买卖(或租赁)房屋和房产的想法、资源位置、座位号等要求委托给中介公司,然后由中介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以最快的时间和合理的价格,协助办理房地产估价、转让、银行按揭、物业管理、权属证明、房产证等服务。这样可以省时省力,得到满足满意要求的最佳选择。房地产经纪公司不仅代理三级市场的物业,而且代理大部分二级市场的待售物业,并在一定条件下为部分开发商认购。由于上述原因,中介公司库存的房产品种繁多,价格高低不一,因此客户的选择空间很大。因此,当中介公司有很多便利条件时,比如优先选房、优惠价格等,就会得到物有所值。轻举妄动、上当受骗是不容易的。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打通销售渠道,房地产开发商正逐步摒弃自己成立销售部自产自
    2023-05-02
    161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名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劳动力市场是按照市场规律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和调节的一种机制,而不是指具体的场所和机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是为劳动力市场服务的中介组织。按照国际惯例,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不宜称劳动力市场,更不宜挂“劳动力市场”的牌子。当前,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名称,对于促进职业介绍服务体系的发展,进而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通知如下:凡今后劳动部门新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办的综合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可称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属于区、县(含县级市)办的综合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可称为“职业介绍所”。街道、乡镇办的综合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可分别称为“街道劳动事务所”和“乡(镇)劳动服务站”。属于专业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2023-06-10
    56人看过
  •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收费的标准
    第一、明确了劳动力市场收费性质及范围。劳动力市场收费属中介服务性质,主要包括职业介绍、招工招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再就业安置、组织劳务输出等。第二、遵循制定劳动力市场收费的原则。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性质决定劳动力市场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循自愿、公平、服务、有偿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其收费标准应以中介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充分考虑市场状况、服务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由省物价部门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全省统一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三、规定了免费服务对象,为支持经济结构调整,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对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职工及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进城务工人员等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实行免费服务。第四、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职业介绍、网络招聘、摊位、代办社保、档案托管等服务收费共21项,标准集中在5元-80元之间,从20
    2023-02-19
    291人看过
  • 山东省物价局等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等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号:鲁价费发[1998]433号各市地、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现将(计价费[1998]8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关于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凡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8]814号文件制定了具体标准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规定幅度由省确定具体标准和国家规定由省制定项目及标准的,按附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滨州、德州、聊城、菏泽四市地按本通知收费标准下浮10%收费。二、办理批量公证事项,应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及交费人承受能力,减免一定比例的公证费。三、各公证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当事人或公证事项减收或者免收公证服务费。四、本通知自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1992〕鲁价涉字第104号文件有关公证收费标准的内容同时废止。各收费单位按规定办理《收
    2023-05-09
    254人看过
  • 房屋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如何计算房租中介费?
    租房中介费一般是租客与房东各付月租金的一半,也就是说租客需要支付半个月的租金。基本上是客户和房主各承担一半,就是说总的还是一个月分费用。但是有的房主可能会把自己的租金增加个一百五十块钱左右的把这部分费用留出来。但依各地惯例和租期长短而有所不同,有的全部由租客承担,不同的地方收费方式会有不同。二手房中介费用一般收几个点首先肯定需要支付房款,其次需要支付中介的服务费,一旦中介促成合同的成立给了中介费用,是不能主张期间中介支出的费用的。最后根据合同的内容确定税费由谁负担。二手房的中介服务费用是由房地产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了,并且要开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的明码标价的制度,中介的服务机构应该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它的收费项目、计费方法、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了等等。二手房咨询的收费有两种:分为口头的咨询费和书面的质询费两种的。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的服务所
    2023-07-04
    171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发改价格[2010]877号发布日期:2010-4-28执行日期:2010-4-28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措施的分工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治理和规范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治理规范的政策措施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重点是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此外,各地还要对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治理规范。(一)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根据《价格法》和国务院有关收费管理规定,下列收费行为一律取缔:1、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2、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
    2023-06-07
    169人看过
  • 询问关于中标服务费收取的规定
    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中标服务费是否可以收取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无中标服务费这一概念。如果单从字面来理解,这一费用是基于中标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接受这一服务的只能是中标人。如果中标人需要中标服务,招标人或者采购人能否给中标人指定提供中标服务的招标代理公司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这样的结果就属于强买强卖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如果中标服务费是由于招标代理公司向中标人提供中标服务,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的,这样的
    2023-07-07
    249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公安机关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证件工本费,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执行,即向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除上述收费外,各地不得自行规定收取或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二、各级公安机关应努力提高办证效率,尽量缩短居民身份证制作期限。对于申请加急办证的居民,可为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或采取相应的便民措施解决其急需身份证的需求,但不得借此收取快证费、加急费等费用。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
    2023-05-29
    192人看过
  • 关于修改《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经研究,市政府决定修改《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2项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修改《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2项规范性文件一、关于修改《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因机构合并及部门职能的调整,《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1998年6月21日以中府[1998]58号文发布)修改如下:(一)第五条第一款中的“中山市房地产管理局”修改为“中山市建设委员会”。(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中的“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二十八条中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中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均修改为“市建设委员会”。(三)第七条第二款中的“镇区(含中山市火炬高科技产业开发区)房地
    2023-06-10
    418人看过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屋租赁中介服务管理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近期,出现个别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存房”、“包房”等形式,取得房屋出租权后转租房屋,从中获取利益;更有极个别中介机构收取租金、租赁押金等款项后卷款失踪,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强我市房屋租赁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服务行为,保障房屋租赁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房屋租赁中介服务活动(一)房屋租赁中介服务,主要指为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供咨询、代理、居间等服务的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只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和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资质范围内开展中介服务活动
    2023-06-10
    101人看过
  • 关于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规范收费罚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通部文件交公路发[2004]3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委、局),天津市政工程局,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4]2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2004年6月20日,全国各地将统一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期间规范收费、罚款行为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公路养路费的征收问题(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国家出台新的养路费征收政策以前,对普通载货类汽车的公路养路费,从2004年6月起,暂按车辆《行驶证》核定的吨位征收养路费,确保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与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相一致。对于养路费已经包
    2023-04-26
    269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推荐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为了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加强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建设,促进职业介绍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劳动部提出了推荐上海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大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南昌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烟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深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我市西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六家省、市、地(区)级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现将劳动部《关于推荐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并对照检查,找出不足和差距,根据《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基础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使我市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建设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劳动部关于推荐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通知1996年11月15日劳部发[1996]350号
    2023-06-10
    462人看过
  • 关于征收土地闲置费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了依法管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管理的通知》(粤府[1998]72号)和省国土厅、省财政厅《关于土地闲置费征收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计财)字[1999]5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土地闲置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闲置土地的界定。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1999年第五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闲置土地:(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有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布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市(包括县级市)级开
    2023-06-10
    103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文号:发改价格[2010]1619号发布日期:2010-7-23执行日期:2010-7-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界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
    2023-06-07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兼并收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即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然后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从而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收购需要注意目标公司向收购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并披露公司的资产、经营、财务、债权债务、组织机构、劳动人事等信息。... 更多>

    #公司收购
    相关咨询
    • 房屋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费用介绍房屋中介服务要注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30
      中介服务主要项目房屋中介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房屋咨询。也就是说,对房屋的相关知识、相关法律政策、市场行情、价格走势等进行咨询解答。2、房价评估。也就是说,根据市场情况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和估算,并出具价格评估报告。3、房屋经纪。也就是说,通过介绍客户,提供信息,协调房屋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中介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1、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
    • 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要求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房屋中介收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1.中介服务机构应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与委托方签定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2.中介服务机构应对其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额度以及交费地点应在机构的显要位置予以公布。 3.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时,应当在服务前,主动向客户介绍其有关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 房屋买卖中介收多少服务费,房屋中介提供哪些服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3
      1、投资置业,经营机构或个人置业、投资、换房、租赁物业,你可将买卖(或租赁)楼宇及置业的设想、资源位 置,座号等要求委托给中介公司,则该公司将以最快时间、合理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协助办理房地产评估、过户、银行按揭、物业管理、产权归属证明、凭证等各种服务。这样可省事省时,得到的是最优的选择,达到满意的要求。 2、选购物美价廉的楼宇,房地产中介公司既代理三级市场楼宇等物业,又有大部分二级市场
    • 关于房屋中介服务协议的法律意见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1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的法律问题如下: 1、看房确认书的性质认定问题。 2、跳单行为的认定及规避跳单条款的效力问题。 3、居间报酬请求权问题。 4、中介机构的审查义务问题。 5、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对于居间合同的效力影响问题。
    • 杭州房屋中介费置换单方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新的《杭州市房屋经纪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市房屋中介服务费将出现调整,其中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会上涨,但租房中介费则下调。新《办法》规定,中介费置换单方收取标准采取分档累计计费,其收费标准是:总价50万元以下1%;50万元-100万元0.7%;100万元-200万元0.4%;200万元以上0.25%;在此基础上,可以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租赁方面的单方收取标准是:第一个月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