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的相似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19:05:36 423 人看过

房地产质押不同于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为抵押,按期取得贷款并支付利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人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时取息,无权使用管理房屋。贷款还清后,产权人收回房屋契约抵押即结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优先处分抵押房屋所得。

房地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房地产移交给债权人,并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优先赔偿该动产的售价。

两者最明显的区别之一是房地产抵押不转让标的物;房地产质押需要转让标的物。

什么叫房产质押

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房产质押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质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质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质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质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质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质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质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质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质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1)对核准质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质押记录。质押记录应包括质押人,质押权人,质押物名称、面积、价值、质押金额和质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质押专用章。

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质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质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质押财产的抵押性质和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质押财产的范围有什么质押财产的范围,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可作为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
    2023-07-07
    266人看过
  • 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质押和抵押区别是什么
    一、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二、房产抵押与质押的区别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
    2023-06-01
    227人看过
  • 动产质押可以抵押房产证吗
    动产质押和房产抵押是两个概念,两者有很多区别。1.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2.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交付之日起生效。3.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范围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仅除《民法典》第399条规定的不可抵押的财产就没什么了。也就是说我国的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很广,有如下几类:1.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对这类动产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其
    2023-04-17
    408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地产抵押后性质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所以,在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虽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的所得,抵押权人则无权优先受偿。房地产抵押后,在其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时,在该土地上新建了房屋;二是以房屋作抵押时,在该房屋所占土地的空地上新建了房屋。虽然房屋和土地在其权利主体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因而可以依法将新建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并拍卖,但由于新建房屋不属于抵押物,因而其拍卖所得在法理上就不能作为抵押财产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不过,要将新增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与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所拍卖的价款分离出来,在二者一并拍卖时对两者合理估价的问题,而这又是一个以不同抵押物和新增房屋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实践问题。一、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
    2023-03-26
    487人看过
  • 房产权利性质划拨能抵押么
    所谓抵押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效存续期间。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是并没有约定不动产担保抵押是需要有多长时间的。但是如果在不动产抵押期限过了之后,抵押人需要将欠款偿还给借款方如果没有按时进行偿还,借款方就可以对名下的不动产抵押进行一系列相关的处理。一、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多长时间呢抵押权没有存续期间,只有行使期间。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二、抵押贷款的车辆能随意买卖吗抵押贷款的车辆不能随意买卖。抵押贷款是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还款保证,向放债人取得的贷款。抵押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以意思表示设定抵押权的双方法律行为。最常见的抵押形式是
    2023-02-06
    361人看过
  • 抵押性质与房屋过户的关系?
    可以,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只是强调了经抵押权人同意,而没有说明是否需书面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在实践中,最好请抵押权人出具书面同意抵押房产转让的法律文书,这样对购房人在法律上比较有保障。同时在转让协议上也要请抵押权人签字,转让协议签署完毕,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与购房人一起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解除抵押协议,然后抵押人应与购房人一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抵押房子能买吗抵押房可以购买。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买卖有抵押的房屋,但房屋在抵押期间只能进行买卖的交易行为,在解除抵押后方能进行过户登记。购买抵押房流程如下:1、在选好了欲购买的二手房后,要先到该房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去核查;2、中外合资企业的房产或是原属外销商品房的二手房应该到所属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核查,看是否该房产设定了抵押,抵押权人是谁,抵押期限多长;3、如果核查发现该二
    2023-07-13
    258人看过
  • 单务性质:房产抵押合同的合同性质是什么?
    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把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把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按抵物的不同,抵押可以分为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这两种形式。我国的民法典只规定了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无证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无证房产抵押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2023-07-17
    136人看过
  • 详解质押与抵押的相关知识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法律咨询:质押权人如果将质押物去抵押是否有效?律师解答:没有,因为如果在抵押人确定还不上质押权人的款项,质押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获取质押物所有权,这样才可以在来做抵押相关法律知识: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
    2023-06-15
    473人看过
  • 知识产权能不能质押,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一、知识产权能不能质押知识产权能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
    2024-01-09
    168人看过
  •  购买房产时如何保证与房产抵押相关的事项
    在进行担保抵押时,需要关注烦人的问题。首先,在签署抵押合同时,抵押人和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保持一致。其次,如果抵押人是公司法人,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需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在进行担保抵押时,需要关注烦人的问题:首先,在签署抵押合同时,抵押人和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保持一致。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抵 押 协 议 的 法 律 风 险 有 哪 些 ?抵押协议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合同效力问题:抵押协议的法律效力可能存在争议,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签订抵押协议时,应充分考虑合同的生效条件、无效情形等因素,以免发生法律风险。2. 抵押物权属问题:抵
    2023-09-08
    421人看过
  • 房屋性质房改房能抵押吗
    一、房屋性质房改房能抵押吗房屋性质房改房能抵押,房改房之前属于单位所有,随着房产市场的放开,此类房产进入了房改的序列,由原来的国家所有变成了私人所有,虽然没有土地证,但是此类房产就本质而言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尽管房改房没有产权证,但是并没有影响到此类房产贷款的办理。房改房交易需要交的费是1%的个人所得税(自住满5年免征);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0.5%的交易手续费;1%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3-04-25
    483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贷款和商品房抵押贷款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按期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的房地产,并优先得到偿还的行为。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指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抵押物担保的范围包括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抵押物抵押权的费用及抵押合同规定的其他内容。按照贷款利率确定方法和计息方法,房地产抵押贷款分为固定利率房地产抵押贷款、浮动工资利率房地产抵押贷款和可调利率房地产抵押贷款。商品房抵押贷款是一种商业性的房屋抵押贷款,是商品银行利用自身的信贷资金发放的购房抵押贷款,俗称购房按揭贷款,对购房者来说,可以统管向银行借款达到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房的目的。
    2023-04-22
    377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权的相关问题
    1、如今,天津市的《天津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他项权利抵押)》登记记载如下内容:登记日、他项权利人、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坐落、部位或室号、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房地产价值、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房地产权证号及附记。2、影响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效力,除了抵押物自身不为法律不允许外,还受一些共性因素的影响,例如本文所述及的办理未成年子女持证抵押等在实体上存在瑕疵的抵押登记,还有如由第三人冒充抵押人、非经抵押物财产共有人同意办理的抵押登记等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的抵押登记。3、顺利实现抵押权,也是抵押权人最后一道法律防线。尽管当前绝大多数银行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都有关于抵押房产的处分条款,例如规定抵押人同意委托抵押权人委托拍卖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或抵押权人通过管辖法院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并以抵押房产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023-06-08
    410人看过
  • 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有什么区别,与动产质押的区别
    一、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有什么区别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最主要的区别是不动产抵押一般要登记才生效,而动产抵押一般不需要登记。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债权人为了实现债权而采取的保护措施。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二、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主要有两方面:1.担保物设立生效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和动产质押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占有担保财产。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人占有担保财产。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资产。2.对担保财产孳息的收取约
    2023-05-06
    20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房产质押与抵押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4
      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3、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不同。房产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4、设置权力数量不同。房产抵押在同一标的物同一时
    • 房产抵押性质意思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0
      1.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
    • 抵押房产可以赠与吗,抵押房产可否赠与,抵押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3
      抵押财产,房屋所有人不得随意处分房屋。因此,除非抵押权人同意,否则房屋所有人不得赠与房屋。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房地产可以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偿还。
    • 房产抵押贷款中的租赁性质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1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然而,这些措施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若人民法院决定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必须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执行。
    • 转让抵押性质的房产需要抵押权人同意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9
      转让抵押房产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