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和否认权的概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6:20:49 153 人看过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以法定理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狭义的抗辩又称否认权,是指抗辩人不承认对方享有有效的请求权,而是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或部分不成立。

抗辩权与否认权的区别在于: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作用在于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抗辩的作用是否认对方的请求权;

2、诉讼中,法院可以主动适用狭义抗辩,而不是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主动适用。

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一)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二)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三)产生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要求同时履行而产生,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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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2日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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