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36:01 71 人看过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证所有耕地和土地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耕地保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使用耕地开垦费和省返回的市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进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项目。

土地整理是指运用工程手段,对田水山路林等土地实行综合治理,将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整理成耕地和农用地的行为。土地开发是指将未利用地、荒山荒地开垦成耕地的行为。

第三条市、县?J市?K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领导,实施项目应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有国土资源、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参加。各部门应根据职责积极参与支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建设。

第四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分为重点项目、示范项目、补助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是指使用新增费,以增加耕地为主要目的的项目;示范项目是指使用新增费,并对土地开发整理有关政策核准的规定具有探索作用的项目和对全市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与实施起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补助项目是指使用新增费,仅对项目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般项目是指使用耕地开垦费的项目。

第五条申报、审查和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四、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统一;

六、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第六条项目的申请与选址。项目申请必须按国家与省国土资源部门规定的要求,做好可行性论证和选址的前期工作。可行性论证应有项目所在区域的政府及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和项目所在乡、村的意见。

第七条项目的规划设计与资金预算。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由项目申请单位组织规划设计与资金预算。规划设计与资金预算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八条项目工程建设必须实施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项目的招投标,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依照规定实施。

第九条项目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建设承担单位申请验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规定期内不能纠正的,停止安排该县?J市?K区下一年度的项目计划。

第十条应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土地权属管理与土地承包责任管理,项目实施中,土地权属若发生变化,项目所在的乡、村组织应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及时调整土地权属。项目竣工后,项目所在的乡、村组织应及时召开会议,确定土地权属与承包经营权,以保证开发整理项目产生应有的效益。国土资源部门应搞好土地权属登记工作,农业部门应搞好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是各级政府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与耕地开垦费投入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与市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不得层层截留,不得违规开支。严禁滞留和挪用资金。应按规划设计与资金进度表拨付资金,以免影响工程顺利开展。资金拨付预留20%,待竣工验收后再拨付。竣工后应及时搞好资金结算与审计。各级财政、审计与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若因资金截留,不及时支付影响工程,以及其他违规行为,停止下一年度项目与资金的计划。

第十二条使用耕地开垦费的一般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按规定选址定点与验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开发、复垦、整理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选址定点与验收。

第十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耕地质量标准进行。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和承担单位应做好项目成果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会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经市人民政府2003年4月25日常务会议修订,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7年4月24日制发的关于印发《湘潭市开发耕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1997]16号)同时废止。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开发相关文章
  •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交通违章当事人去哪里处理
    1、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建荣分所。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白石路3号。电话:52650705。2、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28号。电话:55298234。3、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汽车城分所。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电话:55582638。崇左市交通违章当事人去哪里处理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崇左市太平镇沿山路721号。电话:7824663。交通违章查询步骤:1、选择车辆违章省份。2、点击进入该车所在城市或去往城市。3、输入相关信息(姓名、车牌号、驾驶证号)即可快速、准确查询违章记录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2023-08-03
    197人看过
  • 湖南省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易条件第三章交易程序第四章市场管理第五章税费征管第六章其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存量住房的合理流通,满足居民住房消费需求,建立新的住房流通体制,推进住房商品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在住房制度改革中所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按房改政策由个人集资建设的住房。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首次进入市场交易的房改房。第四条房改房上市交易的形式包括:转让(含买卖、换购等)、出租和抵押。第五条职工所购房改房上市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体现政府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优惠政策,促进住房消费,建立住房流通新制度,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第二章交易条件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市、县,准予放开交易市场。1、已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
    2023-06-10
    338人看过
  • 云南省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第一条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是云南省建设绿色经济强省,培植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管理,促进全省生物资源产业开发规范、有序地发展,结合云南实际,特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的管理机构是各级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方针政策;协调促进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发展;选列、管理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的国际间合作与投资促进。第三条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分为园区建设项目、产业配套项目和竞争性创新项目三类。项目的分类指导由省政府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负责。一、园区建设项目第四条为实现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发挥云南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为投资者构筑低成本的种植、加工和生物技术孵化“平台”,吸引国内外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而设立园区建设项目。园区建设项目分为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和加工园
    2023-04-24
    77人看过
  • 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提高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率,实现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增加城市整体功能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须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以下简称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开发项目)系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的项目。第四条南宁市建设局是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第五条市建设局根据开发项目的规模及配套建设内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第六条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应在开发项目竣工并经单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开发项目的各
    2023-04-22
    317人看过
  • 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及其相关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土地开发整理,是指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第四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市和区、县土地开垦整理机构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下达的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分解
    2023-06-10
    240人看过
  • 湖南省国土测绘管理局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暂行办法
    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审查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订本办法。一、审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下列规划由国土测绘管理局商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一)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编制的规划;(二)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三)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二、审查依据(一)党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三)国家和我省制定的规划编制程序规定;(四)国家和我省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五)上一级规划;(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及其他调查资料;(七)当地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三、审查重点(一)编制原则:规划的编制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的编制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
    2023-06-10
    138人看过
  • 南召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机械和管道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南召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就其所需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机械和管道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编号:NZCG2010-007二、项目名称:南召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机械和管道设备招标采购三、项目内容:南召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机械和管道设备(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一标段:提灌系统配套机械的规格、数量和性能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流量(m?/h)扬程(m)转速(r/min)效率(%)允许吸上真空高度(m)自吸时间(s/m)配套功率(马力)数量(台)移动机组手推式喷灌自吸泵2BPZ-35143529005289423泵站系统配套机械的规格、数量和性能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流量(m?/h)扬程范围转速rpm水泵效率(%)出水口直径mm额定功率kw数量(台)潜水电泵200QJ50-60/45048-6828507480151200QJ20-40/32038-
    2023-06-07
    420人看过
  • 常州市土地复垦开发与整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土地复垦开发与整理资金的管理,完善土地复垦开发与整理的投入机制,促进全市土地复垦开发与整理工作,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农业发展资金会计制度(试行)》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后的废弃地,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水利工程用地,自然灾害毁损地和其他废弃地、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土地开发是指对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山、荒坡、荒水、滩涂等基本未经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使其达到可利用的状态,以及对土地进行深层次的改造利用等活动。土地整理包括农田整理和宅基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
    2023-06-10
    280人看过
  • 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各州、市、县(市、区)国土管理局,长沙、怀化铁路国土管理分局:现将《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第一条为建立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下简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当前应以完善国有土地出让为主,稳妥地推行国有土地租赁。第三条对原有建设用地,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使用的仍维持划拨,不实行有偿使用;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
    2023-06-10
    451人看过
  • 湖南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第一条为推动省属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帮助省属国有企业多渠道筹集改革成本,特设立“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第二条专项资金来源:(一)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包括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补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补助等资金。(二)省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省属国有企业产(股)权转让收益。省属国有企业、企业集团(总公司)转让省属国有企业国有产(股)权和直接参股的其他企业国有产(股)权的现金收入,提取30%。2、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收入。省属国有企业整体退出,其资产处置收入用于安置职工后的剩余部分。3、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收入。省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统一处置改制企业移交的不良资产收益,扣除有关费用后的部分。(三)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收入。(四)其它收入。
    2023-06-09
    214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土地管理局、省财政厅《云南省耕地开发复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有关委、办、厅、局:省土地管理局、省财政厅制定的《云南省耕地开发复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南省耕地开发复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我省耕地开发复垦基金的征收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建立耕地开发复垦基金的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1996〕268号)精神,特制定《云南省耕地开发复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一、耕地开发复垦基金的筹集耕地开发复垦基金由省、地(州、市)、县(市)三级分别建立,并按以下来源进行筹集:(一)各地上交省财政厅的耕地占用税的全部和县(市)财政部门收取的耕地占用税的20-30%。各县(市)具体提取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在省规定的幅度内确定。(二)各级财政部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中的30%。(三)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向征用耕地闲置超过一年的单位收取的全部荒芜费。荒芜费全部
    2023-06-10
    228人看过
  • 湖北省黄石市政府采购委托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单位:黄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发布日期:2003-1-1执行日期:2003-1-1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地进行,对列入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黄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将根据黄石市政府采购计划委托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条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必须经黄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认定。第三条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须经黄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才能从事采购活动,但不得再委托,也不得自行与部门(单位)联系委托采购事宜。第四条接受委托的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必须认真按委托项目内容及要求,依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办法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报市政府采购办批准,7个工作日内答复方能实施,并按规定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布投标邀请函。第五条招标信息必须在市政府采购办指定的相关报刊、信息网络或
    2023-04-24
    345人看过
  • 湖南省湘潭市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湖南省湘潭市失业保险领取的方式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湖南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省劳动保障厅湘劳社发[2002]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申领对象(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二、申领条件(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三、申领程序(三)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
    2023-05-08
    443人看过
  • 湖北省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暂行办法
    来源:湖北人民政府作者:日期:09-12-11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作用权的争议(简称土地权属争议,下同),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辖区内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下列争议不适用本办法: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森林和林木争议;水利设施、水产养殖涉及的水面争议;城镇基建用地规划和房产争议及其它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争议。第三条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必须坚持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有利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公正妥善处理。第四条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人民政
    2023-04-24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更多>

    #土地开发
    相关咨询
    • 湖南省湘潭市岳阳市某某楼物业管理办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30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湖南省湘潭违章处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03
      1、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列管理处建设荣分所。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白石路3号。电话:52650705。2、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28日。电话:55298234。3、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汽车城分所。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电话:55582638。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同如何写,求范本啊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9
      土地整理工程, 接受了投标, 双方 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在 签署了本协议书。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万元整。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项目审批文号: 资金来源: 2 、 本协议书中的词语主涵义与下述第二部分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3 、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 ) 协议书 (2 ) 中标通知书 (3 )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 合同条款 (5
    • 湖南省湘潭市陪产假怎么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7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交通违章在哪个时间段去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1、周一至周五: 上午8点30分-12点整,下午13点30分-17点整。 交通违章定义: 1、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2、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