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示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09:20:05 421 人看过

网络公示;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公示;人大、机关、单位、小区居委等张榜公示;新闻发布会公示;内部公示等等。公示的内涵与性质显然不同于告示和公告。所谓公示,它就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

书面形式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表格合同

表格合同是指用一定的表格来记载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不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组成了完整的合同。

(二)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

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它本身不是合同,其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合同凭证并未完全反映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因法律及有关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着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合同确认书

合同确认书是确认合同存在的书面文件,当事人一方可以对通过信件、电传、电报等方式签订的合同要求签订合同确认书,即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确认书的目的在于把分散的合同文件统一起来,使合同内容更加具体、明确,便于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便于履行。

(四)定式合同

定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条款事先由一方当事人拟定好,在订立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不接受的合同,又称为格式合同、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

(五)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或由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加以审查并予以证明的合同形式。我国的公证采用自愿原则,法律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公证。

(六)鉴证形式

鉴证形式是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或由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方式作为合同有效要件的形式。我国的鉴证也是实行自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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