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诋毁行为有哪些构成要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33:51 154 人看过

商业诋毁,是经营者为了战胜竞争对手,采取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恶意竞争手段,贬低、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从而为自己谋求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声望的定位。

商业信誉主要表现在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及时结算贷款,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言而有信、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从而使企业在供应商那里获得良好的信誉;使经营者获得公众的信赖,从而获得更大的市场,使企业飞速发展。机械制造行业的商业信誉,尤以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客户、树立信誉。商品声誉是市场对经营者所经营的产品的质量、价格、性能、售后等的积极评价,一般是商品通过多年获得或保持的优质、优良服务和努力所建立起来的。但在市场竞争中,少数企业采用虚构事实诋毁竞争对手的事时有发生,其原因就在于这部分企业并非通过艰苦、诚实的经营去优质、优价争取顾客,而是希望能够在搞垮同行以后,自己获得竞争优势和超额利润。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侵权已然成为重点和难点。在X集团诉S集团和SZ公司商业诋毁纠纷一案中,经由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基于同样的证据和事实,二审法院和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与一审法院的判决截然不同。笔者在为X集团的代理过程中,深感商业诋毁案件在认定虚伪事实行为捏造与散布问题之不易。三级法院的判决、裁定书累计达百页之多,最高法院的裁定才使该案划上了句号。

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诋毁,主要看其是否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主体的特定性——经营者。

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者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对经营者的诽谤或诋毁行为,因为不具有商业竞争的特性,不能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为人主观目的性——贬诋竞争对手。行为人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必须出于故意,并且目的就是为了使竞争对手减弱或丧失竞争能力,从而谋求自己的不当利益或竞争优势。如果经营者过失散布了虚伪事实,使竞争对手受到损害,即使承担民事责任也不构成商业诋毁。

3、行为侵害客体的特殊性——商誉。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誉包括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两部分内容。商业信誉是社会对经营者的评价;商品声誉则是社会对某一特定商品的评价。

4、行为的客观表现——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假造事实;散布是将捏造的虚伪事实扩散传播。如果经营者散布的不是虚伪事实,即使是造成不良后果的,也不属于商业诋毁的范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诋毁相关文章
  • 商业诋毁行为的相关法规
    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它破坏了市场需要的公平竞争,直接侵害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与商业诋毁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一)刊登对比性或者声明性广告,贬低竞争对手;(二)利用商品说明书吹嘘其商品质量,贬低竞争对手;(三)在公开场合散发传单或者小册子,对竞争对手的生产、销售、服务、产品质量等进行诋毁;(四)自己或者唆使、雇佣他人,以客户或者消费者的名义向国家机关、新闻单位、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有关部门作虚假
    2023-04-24
    355人看过
  • 内容上诋毁商业信誉构成的当事人有哪些
    刑法规定的是损害商业信誉罪,而非诋毁商业信誉罪。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信誉;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表现为捏造和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以故意为主。诋毁商业信誉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损害商业信誉罪,而不是诋毁商业信誉罪。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判刑标准为: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2023-08-07
    314人看过
  • 商业诋毁行为的民事责任
    我国《反法》未对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专门规定,可以依据《反法》第20条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之外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01条,第120条,第20条的规定来要求赔偿。
    2023-06-14
    241人看过
  • 诋毁商业信誉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诋毁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家的商业信誉,又扰乱了国家的市场秩序。《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满足什么要件构成诋毁商业信誉?满足以下要件构成诋毁商业信誉: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3、客体要件:客体是商业信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市场秩序;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2023-08-04
    203人看过
  • 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与行为表现
    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那么,怎样才能构成商业诋毁呢?(一)其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是认定侵犯商誉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即只有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才构成该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非经营者实施的侮辱、诽谤、诋毁的行为则以一般侵权论。这一构成要件反映了现代各国主要是从竞争法的角度来保护商誉权。《巴黎公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示范法草案》,均将商誉侵害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英美法系国家为商誉权提供仿冒诉讼与其他特殊诉讼的救济方式,其主体指向概为经营者。(二)其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行为人实施商业诋
    2023-04-24
    346人看过
  • 商业诋毁有哪些表现形式
    1、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贬损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例如,在前些年的“郑州商战”中,某国有大型商场不断向郑州及外地新闻单位和名优产品厂家写信,声称郑州某商业单位如何如何不讲商业道德,希望这些单位或厂家不要再与该商业单位发生业务往来。这种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的行为,构成商业诽谤行为。又如,某日用化学品厂在电视台发布一则广告,用对比的手法宣称:用其他各种洗衣粉或洗涤剂30分钟也洗不掉的污斑,用了该厂生产的洗洁剂仅5分钟就洗干净了。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属于片面夸大并歪曲事实的比较性广告,其行为已构成了对他人的洗涤产品商誉的侵害。2、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散布虚假事实,以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诋毁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声誉。例如,在房地产经营业务中,购房者在购房时,大都到各处询价比较,当一个购买者到甲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探
    2023-05-01
    116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是商业诋毁行为?
    一、法律上什么是商业诋毁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也被称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具体而言,它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商业诋毁行为是经营者从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诋毁行为的主观方面主要是故意,但并不排除过失。商业诋毁行为可能或已经造成竞争对手商誉的损害。二、主要特点1、有着明确的意在贬低竞争对手的目的性,直接打击、削弱竞争对手与其进行竞争的能力,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2、行为本身表现为捏造、散布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虚假、不实之情。这里的捏造,既可以是无中生有,也可以是对真实情况的歪曲。经营者无论是捏造还是散布虚假事实,都可以构成商业诋毁行为。3、有特定的诋毁对象,即行为所诋毁的对象必须是与行为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经营者,也即竞争
    2023-06-01
    363人看过
  • 探讨商业信誉被诋毁的关键要素?
    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的要件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诋毁商业信誉一般会判刑吗诋毁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判刑规定是,自然人构成该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7-06
    74人看过
  • 司考竞争法之商业诋毁行为
    1.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故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为自己取得竞争优势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构成这样的行为必须是出于主观故意捏造、散布虚假的事实,如果不是故意捏造、散布虚假的事实,而是采取对比的方式,对产品或服务的客观情况给予描述,即使是通过这种方式使竞争对手的优势明显低于经营者,那么也不能构成商业诋毁行为。例如,某矿泉水经营者通过实验的方式证明纯净水浇花导致花卉的死亡,因此他得出结论人喝纯净水不如喝矿泉水,那么像这种情况,虽然也有取得竞争优势的目的,但也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虽然没有权威机构做这种试验,但是这种客观现实是存在的。2.受害经营者可以直接起诉。新闻单位只构成普通民事侵权,而不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转自学易网www.stdyez.com注意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行为的区别。虚假宣传行为针对的是自己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
    2023-06-07
    356人看过
  • 什么是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的行为要点如下:(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提示】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产生怀疑心理,不敢或不再与受诋毁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诋毁行为。(3)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如果捏造、散布的虚假事实不能与特定的经营者相联系,商誉主体的权利便不会受到侵害。【提示】应注意的是,对比性广告通常以同行业所有其他经营者为竞争对手而进行贬低宣传,此时应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4)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出于故意是显而易见的。
    2023-04-24
    281人看过
  • 诋毁商誉行为的特征
    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竞争利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实践中,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主要包括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诋毁竞争对手的虚假事实;组织人员,以顾客的名义,向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作关于竞争对手产品、服务质量低劣的虚假投诉;唆使他人在公众中制造有损于竞争对手商誉的谣言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任何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
    2024-01-05
    234人看过
  • 商业诋毁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商业诋毁行为的民事责任侵权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商业诋毁行为的刑事责任如果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一、侵犯名誉权的赔偿金是多少如果公民的名誉权被侵犯,是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
    2023-03-20
    212人看过
  • 实践中如何认定商业诋毁行为
    在工商活动过程中,任何虚假的或没有根据的陈述,损害或可能损害他人的企业或其经营活动,尤其是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信誉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1.虚假陈述;2.陈述是由一个商人在其所从事的商业活动中作出的;3.该陈述是向预期的客户或产品、服务的最终消费者作出的;4.该陈述的目的在于损害另一个商人的营业或商誉;5.另一个商人的营业或商誉受到了实际损害。律师补充: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及法律和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据具体情况依法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行政责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经营者在披露相关信息进行维权时应谨慎,对于商业言论
    2023-05-06
    492人看过
  • 诋毁商业信誉行为量算是违法行为吗
    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的要件有以下这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怎么处罚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7-27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诋毁是指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具体而言,它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更多>

    #商业诋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诋毁商誉行为,诋毁商誉的行为要点,商家是否构成诋毁商誉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 诋毁商誉的行为要点如下: (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消
    • 论“商誉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6
      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行为人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人如果受经营者的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 第二,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商誉,战胜竞争对手,因而是以竞争为目的,其主观上的故意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的行为,如通过广告、言论、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而对受到诋毁的经营者产
    • 商业诋毁行为如何构成刑事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如果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第221条,23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要承担如下的刑事责任: (1)对自然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3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包括: 1、诋毁商业信誉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商业信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串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8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竞争利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实践中,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主要包括: (1)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诋毁竞争对手的虚假事实。 (2)组织人员,以顾客的名义,向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作关于竞争对手产品、服务质量低劣的虚假投诉。 (3)唆使他人在公众中制造有损于竞争对手商誉的谣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