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效吗,居住权法律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5:43:32 293 人看过

一、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

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

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一般要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视为约定不明确,约定不明确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居住权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关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以及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关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关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三个方面: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法律特征包括:1.居住权主体对象广泛的自然人。有血无血缘关系都是可以的。2.居住权消灭有3种情况,约定时间到期、居住权人自动放弃或去世。双方有约定时间,就按照约定时间执行,如果未约定时间,就是终身,直到居住权人去世权益才会终止。居住权人自动放弃,也可以终止居住权。3.居住权一般是无偿设立。当然有特别说明规定的例外。4.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三、居住权的法律后果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的归还。除因房屋标的物等原因而消灭外,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权消灭时,有归还房屋的义务,如果居住权是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的,则其继承人有归还房
    2023-06-22
    130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声明具有效力吗
    一般是无效的。《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利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以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设立生效的要件之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只有声明没有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未婚的子女有没有居住权只要当事人之间约定设立居住权并且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未婚子女也享有居住权。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并未对享有居住权的主体作出限制。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屋居住权可以买卖吗房屋居住权不可以买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
    2023-03-27
    311人看过
  •  居住权永久性声明的法律效力评估
    本文介绍了《民法典》中有关房屋居住权的规定。居住权属于一种房屋用益物权,是由房屋的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屋。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否则房屋永久居住权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属于一种房屋用益物权。居住权是由房屋的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屋。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以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设立生效的要件之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只有声明没有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 民 法 典 】 居 住 权 合 同 要 件 : 房 屋 永 久 居 住 权 声 明 有 法 律 效 力 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有死亡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时,请求解除居住权合同,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
    2023-09-05
    19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小产权房有期限吗,房屋居住权的特征
    一、民法典中小产权房有期限吗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
    2023-04-18
    90人看过
  • 设定永久居住权是合法的吗
    一、设定永久居住权是合法的吗(一)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间;(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都有哪些(一)房屋居住权的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
    2023-06-08
    357人看过
  • 民法典商品房居住权多久,什么人对房屋享有居住权:
    一、民法典商品房居住权多久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什么人对房屋享有居住权:居住权,指居住权人对于他人所有的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乃至收益的权利。从罗马法以来,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与实践中就有居住权这一制度。确
    2023-04-19
    255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的含义
    一、国家永久居住权什么意思国家永久居住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永久居住权也就是绿卡。绿卡一词源自美国,因其永久居民身份证(卡)是浅绿色的,所以简称‘绿卡’。理论上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但每个国家对永久居民都有每年内要住够多长时间的限制,如果住不够,就说明没有意图要在这里永久居住,那么那个国家就有权利取消你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吊销绿卡,所以实际上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绿卡,是不现实的。二、永久居住权享受福利吗永久居住权就是只有居住权利,没有买卖交易权利,产权不在你,是属于集体产权。也就是我们以前所听到的公房,实际上这种房子是国家所有,是又具有公有性,这种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很难解决,因为这种房子没有一个产权证,所以不属于产权房,只是国家借给人民居住的一种公房,居民可享受在房屋居住的权利,但却无法买卖交易。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
    2023-02-27
    151人看过
  • 新加坡永久居住权
    以亚洲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为背景,新加坡大都市化的面貌使其成为长住地的理想选择。新加坡实行开放式的移民法规,欢迎任何对经济成长有贡献的有专业技能、知识的人才。新加坡有六种永久居民核准计划,适合专业人士、大学生和其他拥有专门技能的人士。1.原则批准永久居民(AIP)如在新加坡就业或将其家庭在5年内迁移至新,可申请永久居民。2.落户永久居民(LPR)拥有可被接受的专业经验或大学以上文凭,但目前没有在新加坡工作的人士,有兴趣落户新加该计划给香港人5年的原则批准永久居民权,持有人坡可考虑该计划。申请成功者将有两年时间在本地寻找就业机会和迁移家庭来新。一旦寻获工作或家庭迁移来新,申请者将得到永久居民地位。落户永久居民资格无法更新。3.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永久居民计划(PTS)在该计划下申请永久居民的人士,在申请前必须找到工作。他们也必需持有就业准证,年龄在50岁以下。申请人的配偶和年龄在21岁以下的
    2023-06-08
    475人看过
  • 有国外永久居住权还能做律师吗
    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人不用注销内地户口的。现在出国不需要强制注销户口的。所以有国外永久居住权还能做律师。出国(境)在国(境)外定居需注销户口的:注销户口方法: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签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注销户口。注销户口的类型:1、死亡注销2、公民应征入伍,凭《入伍通知书》、《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3、出国注销户口(1)公民出境、出国定居凭: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通知书》或港澳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申请报告(须附关系证明)、《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办理时收缴《居民身份证》原件。(2)公民已入外籍或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户口未注销,现要求注销的,凭: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申请报告(须附关系证明)、外籍或取得国外永
    2023-02-17
    192人看过
  • 我们约定房屋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约定房屋永久居住权是无效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一、商业房有多少年居住权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取消了吗居住权可以取消,但需要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居住权只会因为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三、居住权无偿
    2023-04-11
    36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别墅居住权多少年,法律是如何规定居住权的
    一、民法典中别墅居住权多少年民法典规定,别墅的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
    2023-04-18
    342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吗
    一、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吗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如果该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二、写了永久居住权的还有继承权吗写了永久居住权的有继承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
    2023-03-29
    71人看过
  • 拥有永久居住权有哪些权利
    永久居住权享有以下这些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一、买家如何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买家可以从登记情况中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根据《民法典》(于2021.1.1实行)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子办居住证是什么意思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
    2023-03-21
    124人看过
  • 民法典居住权能对抗抵押权吗
    一、民法典居住权能对抗抵押权吗1、居住权如果是在房屋抵押权设立前设立的,债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居住权可以对抗抵押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1、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2、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3、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4、不过,买房者购买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一个便是开发商不能
    2023-04-13
    35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如何撤销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
      和拥有永久居住权的人协商,给其适当的补偿,让其放弃居住权即可。 法律规定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协商一致,居住权人可以放弃永久居住权。
    • 法律特征-居住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4
      居住权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 永久居住权协议书有效吗,怎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07
      永久居住权协议书有效,但前提是该协议书符合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 居住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5
      居住权的特征有: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 3、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 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8
      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