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
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
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一般要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视为约定不明确,约定不明确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居住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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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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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如何撤销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和拥有永久居住权的人协商,给其适当的补偿,让其放弃居住权即可。 法律规定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协商一致,居住权人可以放弃永久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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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特征-居住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4居住权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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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住权协议书有效吗,怎么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07永久居住权协议书有效,但前提是该协议书符合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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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有什么法律特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5居住权的特征有: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 3、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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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有哪些相关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8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