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征用应当如何对用益物权人给予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8:42:11 150 人看过

(一)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原则是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收土地而降低。征收土地后通过补偿和采取各项安置措施,要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征地前的生活水平。如果达不到,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提高补偿标准。

(二)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原来是耕地的按耕地的标准补偿,原来是林地的按林地补偿,等等。

(三)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四)依据前述标准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提高补偿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国务院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五)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指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如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应当给予的补偿。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收征用相关文章
  • 征收人如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决定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不明情况下作出的,对被拆迁人而言,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在期限内不履行,又不复议或者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7-04
    107人看过
  • 征地补偿政策:如何应对临时征用
    1、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补偿,一般包括:青苗费、农作物年产值损失,还耕后地力恢复期的产值损失以及借地单位如无能力还耕的,还应根据耕地受破坏的程度,酌情支付还耕费。2、工程施工借地的费用,统一以该地区的青苗补偿费为一个计算单位,按借地时间长短分别予以补偿。青苗费标准按现有的规定执行。3、临时借用非耕地的按所在区(县)青苗费减半补偿,造成地上附着物损坏的按值计算。征地苗木怎么补偿1、苗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征地以移裁为主的根据不同季节按“标准”的20%—40%予以补偿,征收按“标准”补偿。2、如遇特殊要求(例:古树名木等)补偿,应由专业部门评估,评估不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3、载花木补偿标准不计算存活率,只补偿搬运及搬损费,一般按总出圃价的5%补偿。4、在鲜花收购期,原则上应先收获后用地,并且不予补偿,如果急需用地,则应补偿产值损失;在其它季节只补偿投资成本。
    2023-07-02
    433人看过
  • 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范围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产权人去世拆迁补偿怎么领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2、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这种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
    2023-04-10
    242人看过
  • 对被征收人最低可以给予什么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企业动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企业动迁赔偿的标准具体包括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企业动迁职工有安置补偿。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屋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乘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乘停产停业补偿期限。二、被征收人补偿所得的范围包括什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
    2023-02-21
    403人看过
  •  如何应对征收补偿决定书?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如果对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如果对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或 行 政 诉 讼 的 期 限 是 多 久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分别为:1. 行政复议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
    2023-09-07
    281人看过
  • 拆迁征收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1、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
    2023-03-27
    156人看过
  • 承包地被征收应该怎样给予补偿?
    征收承包地需要按照土地原用途及时足额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一、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是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是:一般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三、公路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
    2023-02-15
    453人看过
  • 住宅房屋承租人是否应该给予征收补偿
    住宅房屋承租人应该给予征收补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一、公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如果要拆除国家公房,同普通住宅一样,需要给予权利人补偿。补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结合权利人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不结算差价,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较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因对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
    2023-06-26
    280人看过
  • 对没有房产证的被征收人是否给予补偿
    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确定权属的基础上,也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
    2023-05-05
    370人看过
  • 征地拆迁的房屋补偿如何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
    2023-07-06
    197人看过
  • 如何维权当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且不给补偿?
    征用了农民土地不给补偿可以依法进行维权。单纯从补偿的标准上进行维权,这是相当难的,由于征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本来就是由市县政府进行制定的,农民如果不服的话,要在法定的很短的时间之内提出异议,而这一般都会被忽略了。该类案件,主要的应该从征地合法性上进行维权。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农民土地被征用了50岁以上的老人有失地保险吗?农民土地被征用了5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不再缴费。农村60岁以上老人养老政策如下:1、养老补贴凡是年满60岁的老人每个月可领取55元或以上的养老补贴,也就是基础养老金,这项补贴标准还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提高,只要是农村户口,不再需要申请,年纪达到60周岁就可领取这项补贴;2、高龄养老金我国针对那些长寿老人专门设立了高龄的补贴,年满80周岁的老人每月可领取80元的补贴,9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领取200-300元的高额
    2023-07-01
    230人看过
  • 潍坊日照高速征地补偿房屋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有哪些
    一、潍坊日照高速征地补偿房屋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地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
    2023-06-02
    182人看过
  • 违法建筑征收时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违法建设一般包括四种情形:(1)未经申请或者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而建设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四)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四)擅自将临时建筑改建为永久性建筑的。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的处理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应当限期拆除或者没收;第二种情况,对一般影响城市规划的,仍然可以采取纠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缴纳了罚款,在征收时可以视为合法的补偿建筑物。
    2023-05-08
    402人看过
  • 在房屋征收案件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应予补偿
    一般情况下,被征收房屋价值应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因素,故不应对被征收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补偿。如查明房屋评估报告确实未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应当视为评估报告明显依据不足,应当准许被征收人申请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律师补充: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
    2023-05-06
    17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征收征用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资源、劳动力等进行收归国家或公共利益之目的的行为。 该行为通常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以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在征收征用过程中给予相应的法定权益保障。征收征用可能涉及强制... 更多>

    #征收征用
    相关咨询
    • 2022年征收之后应当如何给予补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2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
    • 为什么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6
      因为在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所有权消灭或者影响所有权行使时,依法要给予所有权人补偿;同样,因他人的不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也应有权依法获得补偿。
    • 疗养院征用应当予以如何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6
      疗养院拆迁的补偿拆迁主要有: 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2、经营损失的补偿。3、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 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中,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如何确定补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也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应如何对被征收土地的使用者给予补偿方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3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会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