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见证人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7:02:29 392 人看过

当前我国刑事诉讼见证人制度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初具雏形的强制见证模式弊端凸显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勘验、检查、搜查、扣押时需有见证人在场,由此可见,我国已经建立了强制见证模式的雏形,但是不完善的立法使其弊端凸显。首先,强制见证的范围过窄,侦查行为种类何其多,新刑事诉讼法将侦查实验笔录作为证据的一种,但是侦查实验若没有见证人的参与,几乎等同于侦查机关的自导自演,对当事人而言是及其不公平的。其次,见证制度立法存在诸多歧义和矛盾之处。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规则中规定了见证人应与案件无关,该规定也理应扩展适用于公安机关的侦查程序,因此应当有刑事诉讼法进行规定,而不是《高检院刑事诉讼规则》。法律规定搜查笔录由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一词我们通常理解为多者择一,不邀请见证人的程序也是合法的,那就意味着见证人是可有可无的,强制见证只剩下华美的外衣。再者,见证人制度立法过于僵硬,缺乏对客观情况的考虑,有闭门造车之嫌。“法律不应强人所难”,事实强制见证模式的国家大多都规定了不宜见证和难以见证的情况,在侦查人员人身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和交通严重不便不宜见证和难以见证的情况,我们的法律应在强制见证的前提下,设定见证的例外情况以使见证制度更加合理化、人性化。

(二)见证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我国法律并未对见证人的法律地位进行清晰的界定,见证人法律地位的确立,决定了见证人在诉讼中的角色定位,关系到见证人在刑事诉讼中监督和证明作用的发挥程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对见证人的法律地位存在较大的分歧,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见证人即为一般证人。该观点认为见证人和证人都是对案件相关事实的证明,证人是对案件实体性事实予以证明,见证人证明的则是案件的程序性事实;第二种观点认为,见证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见证人在诉讼活动中是“先见后证”,在侦查活动中发挥见证监督作用,在庭审活动中,发挥对侦查行为合法性的证明作用;还有观点认为,见证人属于独立的刑事诉讼参与人,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将见证人视为证人,忽视了见证人所具有的独立品质和诉讼价值。

(三)见证人权利义务尚属法律空白

见证人法律地位不明确直接导致见证人权利义务的模糊,见证人权利义务又直接关系见证人参与见证的积极性。权利方面,见证人是否有权阅读侦查笔录并提出意见,是否有权拒绝见证,是否有权在出庭作证时要求支付报酬和误工补助。义务方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见证制度的设立天然的要求见证人在侦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进行侦查行为;要承担对在侦查行为中所知悉事项的保密义务;必要时还要出庭作证,并且如实陈述的义务。综上,见证人有种种隐形义务,却没有权利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对见证人提出如此苛刻的要求,是违背法律理念的,必然会打击社会公众参与见证的积极性,影响见证人对诉讼行为的负责态度。因此,实践中,面对侦查机关的邀请,很多公众不愿意参与见证,还可能参与见证后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诉讼行为,影响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四)违反见证程序证据的效力不明

案件材料转化为证据取决于案件材料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违法见证将导致该“三性”陷入未知状态。勘验、检查、扣押等行为具有不可重复性,往往关系到查明案件事实关键性证据的获取。一旦宣告这些侦查行为所获取的证据无效,侦查机关所付出的努力将会前功尽弃,案件审理可能陷入僵局。但是,如果采信违反见证程序的证据材料,又是严重违反程序法定原则,不仅违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见证人制度的设立也如同虚设。实践中,法院对于违法见证程序证据效力的评价也不一,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混乱。由此可见,明确违反见证程序的证据效力,协调其与非法证据排除之间的关系,为法官判断证据效力提供更为清晰的标准是见证人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我国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事故隐患严重,治理难度很大在一些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的地方和行业,往往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而且治理整顿特别困难。究其原因,除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者只顾追求高额利润,漠视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外,客观上也存在一些困难,例如:一些企业安全欠帐多,因经济效益差,无力整改;一些地方公用设施严重老化,地方财政困难,一时还难以全国更新改造;又如:一些行业存在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点多面广,不仅治理整顿困难,而且涉及地方财税收入和数以万计的就业人群,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两难的境地。在艰难中进行的小煤矿以及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一、男公务员有没有陪产假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目前只有对女职工休产假的具体规定,没有对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由于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男公务员陪产假多少天的计算方法一般体现在一些地方法规中,也因此存在地区差异
    2023-04-03
    142人看过
  • 我国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新《合伙企业法》第6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这一有关合伙企业所得税的专门规定,结束了我国合伙企业所得税制方面的基本法律长期缺位的状况。在扩展了合伙企业类型的同时,也使得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在新法的框架下得到了整合和统一。根据新《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彻底贯彻了流经原则。合伙企业在税收中仅起导管的作用,其本身并不能成为纳税主体,而合伙人才是真正的纳税人。由此,合伙企业被视为透明的实体,其经营所得应分配到各合伙人手中,由各合伙人根据其自身情况缴纳所得税。个人合伙人依据个体工商户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与新《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相配套的合伙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实务操作的法律依据依然是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颁布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
    2023-06-06
    176人看过
  • 我国民事强制执行财产调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申请执行人员提供方式的问题我国法院在进行民事案件执行时,完全依靠相关的申请才能够启动的,即要先经过法院立案,然后法院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分析,进行执行申请的人员要向法院提供有效支持执行的相关的财产线索以及证据,然而,在这一环节进行中,常常存在以下问题,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效率的提高。1.调查手段缺失在民事执行中进行财产调查时,申请执行的人员缺失有用的调查手段,调查过程中,被调查者往往以没有法律规定。或工作保密等理由拒绝调查工作的进行,更甚至部分被调查者直接忽视申请执行人员的财产调查,这些现象使得申请人员的民事财产调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调查活动受阻,效率十分低下。2.申请执行人员不具备专业的财产调查技能在进行财产调查时,由于申请执行的人员不是专业的财产调查人员,缺乏专业的财产调查知识、技能,对相关的财产认识不足,在进行调查时,往往不能够准确分辨出哪些是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对象,
    2023-06-06
    59人看过
  • 我国目前死刑核准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淡化司法实践中,随着死刑案件的增多和性质日趋复杂化,绝大多数高院在经最高院授予死刑核准权的情况下,在审理判处死刑上诉案件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把死刑案件的必须程序放弃了或与二审程序合并,有的高院在审理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时,与审理其他上诉案件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混为一谈,仅仅在二审裁判文书的末尾加了这样一句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决定,本判决(裁定)即为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实际上,按照最高院授权的初衷,无论是在“授权”前还是后,均无简化死刑复核程序的精神。因此,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来说,都应在实行“两审终审”制以后,再实行死刑复核程序,这是“一般原则”;只有在享有死刑核准权的最高院一审判处死刑时才可以依法例外。然而,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对死刑案件经过了死刑复核程序的不足10%,而且一般均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未经死刑复核
    2023-08-17
    435人看过
  • 我国税收代理制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当前经济条件下,税务代理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客观性和必然性。目前,税务代理行业在国外已经发展成为比较成熟的行业。以欧洲为例,税务咨询业产值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近一个百分点,在美国税务咨询业产值在1000亿美元左右;在日本,注册税务师的数量达七万人。我国的税务代理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发展起来的一项新事业,其产生和发展壮大对于加强税收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税收和经济秩序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如何借此机会建立、规范和完善税收代理制度以处进税收征管效率更是当务之急,但从我国代理市场现状来看明显与预期相去甚远,主要存在如下问题:第一、在税收代理资格认定和税务代理人的确认的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善的税务代理法律,虽然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制订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但由于该试行办法的层极较低,还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加之各税务机关还不能有效地分清办理税收业
    2023-06-07
    145人看过
  • 我国逮捕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措施
    [论文摘要]济南刑事辩护律师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它完全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基本人权密切相关。逮捕本身是保障刑事诉讼的有效手段,但不当的逮捕则会成为践踏人权的工具,因此逮捕制度的合理性尤为重要。我国的逮捕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有关制度设计方面尚有完善空间。[关键词]逮捕超期羁押批捕权逮捕是公安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正当法律程序下的逮捕是保障刑事诉讼的有效手段,而不受任何限制的、滥用的逮捕,则会成为践踏人权的工具。因此,现代各国的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对逮捕制度予以明文规定,严格限制逮捕的适用主体、适用条件以及羁押期限等,以期最大程度地发挥逮捕制度的积极作用,减少其对基本人权的消极影响。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批准权或决定权属于
    2023-04-25
    2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1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的问题1、购买对象界定不准,涵盖面过广2、投资比重下降,供求矛盾尖锐化3、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4、政策不够清晰,执行过程中屡被异化,容易产生新的分配不公和腐败(二)廉租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1、廉租房的对象不够广泛2、部分城市尚未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渠道,使得廉租住房的资金问题得不到解决3、围绕廉租房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面向低收入家庭的房源仍然不足(
    •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0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不仅表现在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制度不统一,也表现在行业与行业之间的制度不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统一,又集中表现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率与支付标准上不统一;我国现阶段各地区、各行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率在20%-30%之间不等,例如,煤炭部门缴费率高达24.5%,各省之间缴费率差别也较大,广东省为19%,湖南省则达25%,养老保险金支
    •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哪些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0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尚有待建设。目前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央与地方社会保障权责划分不够清晰,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与管理机制不健全。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方面,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滞后的问题日益暴露。同时在法律条文制定方面,仅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法规或由地方出台改革方案,这与社会保障法应有的地位不相称,有时还会产生部门规章之间不衔接、地
    • 我国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存在哪些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法律意义上的管辖综述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辖。管辖与主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又有着紧密的联系。主管,是确定管辖的前提和基础;管辖,是对主管的体现和落实。没有主管就无。
    • 公司法人否认制度存在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5
      但是归根结底,法人是自然人通过法律的途径为了进行盈利活动设立的,就免不了会有人以法人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其侵害第三人、债权人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那么为了防止自然人为了一己私利,侵害了债权人或股东的的利益公司法人资格否认的制度就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