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已起草证券法修订草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04:07 110 人看过

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证券法(修改)起草组在认真研究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形成证券法修订草案。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海南代表团等代表提出5件议案,建议修改证券法,拓展证券的定义、实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打击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法律制度、加强投资者保护、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

据介绍,修改证券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2013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证券法(修改)起草组,积极开展起草工作。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修订草案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征求国务院办公厅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反馈意见加以修改完善,尽快形成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券发行相关文章
  • 国务院正在起草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草案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国务院正在研究起草职业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实施以来,对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对此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开胸验肺不仅成为2009年的网络热词之一,也成了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谈到职业病防治时频繁提及的关键词。据悉,我国已是世界上职业病危害最严重国家之一,有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每年报告新发各类职业病1.3万余例,累计报告职业病70万余例。专家指出,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报告数字。记者了解到,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对于代表议案提出的监管部门职能调整问题和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职业病诊断难、鉴定程序复杂等突出问题,国务院正在研究起草法律修改草案。教科
    2023-06-05
    444人看过
  • 证券法修订草案4月下旬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内有望出台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某某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媒体会上说,今年4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安排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如果顺利的话,经过二审或者三审,年内可以出台。尹某某说,修改思路主要有三:一是推进市场化,促进市场在证券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二是放松管制,鼓励创业创新,推动证券行业发展;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自1998年以来,证券法经过了四次修改。与前四次修订相比,这次是全面修订。尹某某说,草案新增了100多条内容,修改了100多条内容,删除了20多条内容。他说,修改将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草案主要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线,确定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比如,草案明确了注册程序,修改了发行条件,细化了各方责任,建立了公开发行豁免注册和股票转售限制制度。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方面,草案在证券交易所之外新增了三种交易场所,即国务院批
    2023-06-06
    333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二审前收集大量意见
    一部法律修订草案的二次审议稿同初次审议稿有多大区别?如果拿着两个稿子对比,差别也许只有区区几十个字,但如果把这几十个字背后凝结的智慧和劳动全部写出来,恐怕能装满一个书柜。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二次审议稿进行分组审议。一边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一边是我国民主政治体系的神经末梢。从最基层的群众自治诉求向最高权力机关的表达,到国家立法适应基层民主自治的需求,这其中彰显的民意生动地诠释了开门立法的精神。2009年12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针对目前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村官罢免难、村民会议召开难、民主监督落实难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初次审议结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研究机构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律委、内
    2023-04-24
    304人看过
  •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22日提交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在大大强化法律治污手段的同时,也大大强化了地方主管部门的环保责任,以法律的紧箍,促使一把手抓好环保。草案规定了国家实行大气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对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监察等部门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本次修法,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约谈等制度都写入了草案,拟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就是要严格约束一把手。政府没完成环保减排目标,就是没完成整个任务,就是不合格。
    2023-04-24
    90人看过
  • 全国人大表决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报告修改9处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2012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两会持续到14日结束。1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也获得通过。在闭幕会上,将表决的有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六个决议草案。同时,还将表决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
    2023-04-25
    365人看过
  • 全国人大常委最新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内容
    【议程】民诉法昨天,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小额诉讼标的额不再“一刀切”,修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下。案外被侵害人可起诉改判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修改规定一审终审金额各地有别【修改】为了便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诉讼效率,草案规定了小额诉讼制度。实行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有诉讼门槛。在一审草案中,这一门槛规定为5000元,二审草案将这一门槛提高到10000元。此次三审草案将“一刀切”的门槛,修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下。【解读】实际上,在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对于小额诉讼标的额如何确定的问题,一直有不同意见。有的常委委员认为,不应该一刀切,因为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确实不平衡,如果一刀切,在广东、上海确实是小额,但是对于甘肃、青海、黑龙江可能就是大额。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
    2023-04-27
    438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发行
    相关咨询
    • 著作权法修订草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我国《著作权法》历次修订回顾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是1990年9月7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著作权法》的制定工作始于改革开放之初,早在1979年当时的国家出版局就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制订版权法的报告,但是直到10年后的1990年《著作权法》才得以颁布,期间《专利法》和《商标法》分别在1984年和1982年颁布实施。1990年《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3
      实施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对广告费用明显偏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广告发布者公布的收费标准确定广告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3
      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二)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患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五)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3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3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推销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