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向集体成员以外的人流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4:00:26 490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向集体成员以外的人流转。《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自主决定采取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除法律不允许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以外,所有主体都可以作为受让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条件具体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条件是:

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等证件;

2、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程序合法且行为规范;

3、土地的农业用途未被改变;

4、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流出方同意抵押的等。

二、土地租赁和流转的区别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三、自留地与承包地的区别

自留地与承包地的区别如下:自留地是村集体直接给予村民用于使用的土地,不用签订承包合同,该地块不属于耕地范围。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时期的产物,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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