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导致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2:12:54 455 人看过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法律责任

《民法典》明确高空抛物责任分担一直以来高空抛物行为倍受关注,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制约,此类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而且处理此类事件的结果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2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残疾赔偿金相关文章
  • 高空坠物一起赔偿受害人吗
    建筑物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毋庸置疑,具体侵权人就在建筑物使用人范围内,但是,很多高空抛物、坠物案中在客观上无法查明究竟是谁实施的侵权行为,即因果关系证明出现了困境,如果在此情形上让受害人自担损害后果的话,这不仅对受害人不公平,也会纵容侵权行为,而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赔偿同样令其无法接受,毕竟具体侵权人以外的建筑物使用人客观上没有实施加害行为。因此,法律规定了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给予补偿,即由楼上的人全体平均补偿给受害人,这个楼上的人不限于业主,他可能是承租人、还可能是侵权行为发生时的临时使用人。以补偿的方式填补受害人的损害,既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建筑物使用人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有利于缓和矛盾,解决纠纷。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建筑物使用人可以通过举证证明损害后果与自己不存在因果关系,排除因果关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证
    2023-04-03
    255人看过
  • 如果有高空坠物损害他人怎么办?
    如果有高空坠物损害他人的,需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赔偿。高空坠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该选择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民事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民事侵权纠纷才可以由原告常住地的法院管辖,比如被告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或者被告被监禁等情形。一、高空坠物侵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高空坠物侵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九)赔礼道歉。三、高楼坠物伤人责任人能免责吗?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2023-06-26
    332人看过
  • 高层建筑高空坠物致人损伤应当如何赔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一、高空坠物砸死小孩应如何追责高空坠物砸死小孩的追责标准: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2023-03-21
    200人看过
  • 工地塔吊折臂砸中饮品店,高空坠物致物损害怎么赔偿
    【事件经过】据现场安保人员介绍,两段桅杆从吊臂上脱落,一段砸在工地内,另一段弹落在步行街上,因路人及时躲避,目前无人员受伤。5月4日15时15分许,事故现场拉起警戒线,一辆白色起吊车正在清理现场。“当时饮品店坐着几个外国人,我看着那杆子慢慢往下掉,不是很大声,杆子的一段砸到了饮品店顶上,几个外国人立马跑开了,没受伤。”目击者李先生向记者介绍,14时15分许,自己由南往北走在步行街上,正好看到施工现场的吊臂折断,随后桅杆掉落。目击者王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14时15分,她从王*井百货大楼刚出来,南侧三四十米外的施工楼上,一根钢梁从吊臂上坠落,一头着地,一头砸在了蓝色饮水亭上,所幸行人及时躲开,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她回忆称,当时吊车正吊着桅杆移动,约有四五层楼高。“可能是中间连接部分没固定好,吊臂对折,钢梁突然掉了下来。”王女士表示,由于钢梁只有一头着地,砸到地面时,声响并不大。王女士说,下午人流
    2023-06-11
    125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属于什么类型?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属侵权类型的案件。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
    2023-03-02
    445人看过
  • 大风高空坠物随意停车损害怎么赔?
    在大风天气,会吹起很多东西,而车主如果随意停车的话,就会有可能被大风吹来的高空坠物砸坏,在这种情况下,大风高空坠物随意停车损害怎么赔?很多人认为是可以走保险的,但是这个原因也有一部分是自己随意停车造成的,这样真的可以吗?老城区居民甲最近很郁闷,他的轿车不久前遭遇“飞来横祸”:车停在小区,却被从天而降的水泥颗粒砸中,风挡玻璃出现裂痕,引擎盖被砸出许多小坑。不少私家车主都遭遇过类似的情况,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车主该如何维权?保险公司能否理赔?一、保险公司理赔有前提遭遇类似的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对受损车辆进行理赔呢?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高空物体坠落属于车损险的范畴,如果车主购买了车损险,可通过保险公司寻找责任方进行理赔。如果找不到责任方,按照规定,在“未见第三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对车辆进行理赔。不过,理赔时会有约30%的免赔率,实际赔偿金额可能只占损失的70%。需提醒车主的是
    2023-04-11
    468人看过
  • 装修户高空坠物导致车子受损,如何进行赔偿?
    1.车主需要及时联系装修业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报案或者起诉解决。2.在一般的高空坠物赔偿中,若高空坠物砸坏的仅仅是车辆玻璃,那保险公司是肯定不会进行理赔的,因为车辆玻璃在保险公司处必须要购买单独的车辆玻璃损坏险,否则不能获得赔偿。3.车主在碰到被坠物砸坏车子时,必须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及警方报案,若找不到责任方,才由保险公司来处理。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进行定损。楼上装修砸坏楼下车子怎么赔一、楼上装修砸坏楼下车子怎么赔1、楼上装修砸坏楼下车子,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业主是否要承担责任。形成雇佣关系的,业主要承担赔偿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
    2023-07-20
    316人看过
  • 如何应对高空坠物导致车辆损失的赔偿问题?
    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高空坠物砸伤骨折如何赔偿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与所有人或管理人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认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
    2023-07-20
    142人看过
  • 高空坠物坠落我国怎么赔偿?
    在我国被高空物砸伤赔偿方式主要是通过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等。凡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本身损坏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均应根据规定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一、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谁来承担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高空坠物公平责任原则一般是怎样划分责任的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从建筑物
    2023-04-07
    363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判决的标准是什么?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2023-08-16
    159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认定有几方面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2023-02-24
    62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二、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侵权责任怎样认定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玻璃窗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对于玻璃窗的坠落没有过错,否则就推定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高空坠物伤人毁物的举证责
    2023-05-06
    86人看过
  • 高空坠物公安受案案由是以人身损害赔偿案来确定吗
    高空坠物公安受案案由是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来来进行处理的,但具体也要看高空坠物给受害人造成何种损害,如果是造成人身损害,那么案由就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如果是财产损害,那么案由就是财产损害纠纷案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2023-02-17
    205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害责任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如果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不明确,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如果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不明确的,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侵权责任。 侵 权 人 不 明 确 时 的 赔 偿 问 题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纠纷的一种方式,但当侵权人没有明确的财产或者没有及时清偿债务时
    2023-09-05
    82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 更多>

    #残疾赔偿金
    相关咨询
    • 高空抛物损害赔偿纠纷,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7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
    • 建筑物高空坠物致人损伤以伤残赔偿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09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
    • 高层建筑高空坠物致人损伤赔偿哪些部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8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
    • 设计工人操作不当导致高空坠物怎样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29
      建筑工人操作不当,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
    • 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责任怎么划分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3
      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如果致害方不愿意赔的,你写一个索赔权益转让书给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了,我们保险公司后期会向致害方代位追偿。另一种情况是找不到致害方的,根据情况可能会协商70%赔付。但是自然灾害比如台风导致的高空坠物是全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