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离婚债务人的共同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06:43:07 86 人看过

一、追加离婚债务人的共同规定是怎样的?

不仅是在已离婚债务人的执行过程中需要追加被执行人,就是在执行夫妻关系尚在存续的债务案件时,也需要追加执行。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以夫妻其中一方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现行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当需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涉及一般动产的执行比较简单,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即可。

但在执行不动产及有产权证照的动产、公民个人储蓄、股票交易帐户时,就出现了必须追加被执行主体的问题。在执行查封、冻结、扣划上述财产,以及此后的变价、产权过户时,协助执行依据上的被执行人与被执行财产的所有权人保持一致。当产权登记人或储蓄记名人不是执行依据中的被执行人时,就必须通过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以排除执行阻碍。同时,追加执行也有利于对夫妻债务性质的确定。夫妻债务有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之分,在执行追加前,许多债务的性质是模糊不清的,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就可能损害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这就需要有一个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的程序。通过追加程序,正可以弥补我国民诉法在这一方面的立法缺失。

在当代的社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还有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都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当然双方当事人能够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面的问题达成一致的话,也可以自主的协商来进行确定的,一般是可以共同承担。

二、老公有赌博恶习,离婚时怎么收集证据

1.公安机关对老公赌博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法院对老公的赌博犯罪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书;

3.老公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对其赌博行为,做出的批评教育文件,或者出具的证据;

4.相关亲属朋友同事牌友等证人做出的证人证言;

5.老公在赌博时,拍摄的照片视频;

6.老公曾写过承诺以后不再赌博的保证书承诺书等,或者承认过赌博事实的通讯软件聊天记录。

最后提醒大家,最好能做到收集不同时期的证据,从而坐实老公赌博屡教不改的事实。

在离婚案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男方欠下巨额赌债后失踪的情况,此时债权人会想尽办法找到女方,威胁、甚至以暴力方式向女方催要欠款。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男方赌博欠债,建议女方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住址等,以免受到债权人的骚扰,一旦出现暴力催债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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