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丰顺县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8-04-01 19:04:46 209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一)建设工程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二、办理材料

表格式样正确,填写清楚

设计方案应具备以下内容:1.加盖编制单位公章或专用报审章,注明总负责人、校对人员和审核人员等;2.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包括对文物周边景观影响和文物本体安全影响,必要时提供报建工程效果图、视线分析图及施工图等。若新建工程对古建筑产生振动影响,如道路、桥梁、地铁、铁路等,需提供工业振动对古建筑影响的评估内容);3.1:500或1:1000地形图,图上标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报建工程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位置;4.报建工程平、立剖面图;5.土地使用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6.若是修改后的方案,应提供修改内容列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签字)及编制单位公章;7.若该文物保护单位已编制并公布了相关规划,应附上规划文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丰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专家评审,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关于同意xx级文物保护单位xx建设控制地带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15个工作日)

4.领导集中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丰顺县会展中心后一楼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丰顺县会展中心后一楼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受理后,业务科室人员根据申请资料进行详细的检查核验,给出核验结果。若核查有资料不符,可直接返回窗口通知申请人退回办结。资材经过核验的,到现场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15个工作日)

4.领导集中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丰顺县会展中心后一楼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会展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关于印发“六项审批事项方案审核程序前置的相关办事指南”的函》()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文物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文物函〔2014〕511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文物旅游局),顺德区文化体育局、省文化厅属文博单位:

根据省编办《关于做好行政审批细化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关工作的函》(粤机编办函[2014]1261号),省文物局应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共18项,包括行政许可10项,非行政许可8项。,我局有部分审批事项已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现按照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定15日开始全部审批事项均实行网上办理。为充分发挥网上办事大厅功能,确保网上办事的有序、高效推进,现将《广东省文物局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文化厅窗口(网址:http://www.gdwht.gov.cn/wsbs),在中部列表中找到所要申请办理的事项,点击“在线办理”,第一次办理会提示在线注册新用户,注册用户并登录后即可办理(特别提示:目前,审批事项的办理对象只支持单位用户,暂不支持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注册时请选择“单位注册”)。每个行政审批事项均制定了办事指南,包括办理对象、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对照办理条件,填写申请表格,上传所需材料,提交给审批部门,完成申请。审批部门将在法定时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办理。申请人完成申请后,网络自动生成流水号,申请人可凭该号码查询事项办理进度。

二、前置程序

“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拆除审核”、“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重建审核”和“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单位及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三级风险单位)核准”等六项审批事项,实行方案审核程序前置。即申请人在申请审批前,先将方案提交给省文物局指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即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由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出具审核通过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由申请人将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意见及相关修改说明扫描上传到网上办事大厅,一并提交给审批部门。凡是未提交方案审核意见的申请将一律退回,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2月15日前以纸质文件形式办理的有关事项,将由省文物局协调省文化厅窗口帮助申请单位办理网上申请工作。自本通知印发后,省文物局将不再受理纸质文件的申请。

由于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今后一段时间内,审批事项的目录及办事指南会不断更新、完善,省文物局接收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将以网上办事大厅目录业务为准。

附件:广东省文物局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

广东省文物局

4日

(联系人:胡-钰,联系电话:020-378038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八条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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