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税收管理、税收协助、税收服务、税收监督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税收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税收保障协调机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税收保障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税收保障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税收保障的综合协调工作。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做好税收保障具体工作。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税收保障有关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烟草、电力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税收保障有关协助工作。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咨询和辅导服务。
-
江西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
497人看过
-
【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总则
211人看过
-
《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
314人看过
-
江西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83人看过
-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81人看过
-
江西省房产税税率
400人看过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
江西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中第47条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2缴款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金额缴纳政府非税收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执收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补缴应当缴交的款项,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并入政府非税收入。
-
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1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设立,由执收单位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请,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XX规定的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审批。
-
江西省xx育条例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6只生育1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或者男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其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均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夫妻一方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
-
江西省保龄条例第38条的新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1流动人口的工作由其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流入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纳人本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并将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社区计划专(兼)职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
江西省条例第五十条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用于对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奖励和社会保障。经费来源于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投入、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捐助。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