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如何写
1.此申请书(首页)适用于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2.具体评审请求、理由、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应按《商标评审规则》和所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要求另附材料,连同此申请书(首页)一并提交。对部分商品或服务申请复审的,须在所附材料中具体列明。此申请书(首页)及有关附件需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副本。
3.被异议商标为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G。
4.申请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须填写准确的名称和有效的联系地址。
5.被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在此申请书中只填写其中一个被申请人的名称及地址,其他被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
6.共同申请人或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参加商标异议复审活动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共有商标的当事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或商标注册簿中载明的顺序第一人为代表人。在此申请书(首页)申请人及其联系人或被申请人栏目中只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及其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他共同申请人或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代表人发生变更时须有被代表的当事人书面授权。
7.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授权其在中国的代表人办理商标异议复审事宜的,其代表人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并在申请人的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栏目中填写相应的内容。
8.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9.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不需填写商标代理栏目。
二、商标异议复审的概念
商标异议复审又称再异议。商标异议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有特别原因,可以两次申请延期,但每次延期不能超过30日。再异议要送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
三、商标异议复审的事宜
申请书应填写对某号异议裁定不服,申请复审的理由,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并附商标图样和证明材料。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复查审议,并做出终局裁定。不服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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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局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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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出商标异议复审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3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异议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原商标异议案件的异议人或者是被异议人,其它人不得申请异议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副本及其他证明材料转送对方当事人,并限期作出答辩,当事人逾期未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申请人所需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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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申请的复审期限是多久?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29商标复审是指: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商标复审的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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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异议如何办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4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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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商标异议答辩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好、申请人资格,在此申请书中只填写其中一个被申请人的名称及地址、申请时限:商标异议当事人在收到商标局裁定的《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之日起,需要填写准确的名称和有效的联系地址(3)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其名称后面填写其身份证件号码(4)被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他被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 (5)申请人需要在提出复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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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商标异议申请?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6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1。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商标异议申请文件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