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提走出资;
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当新公司在成立后公司对于出资不足的股东,公司也是有权要求其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在股东存在瑕疵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该股东应向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是补缴出资责任,股东应当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并且应当向公司支付应当认缴出资的利息损失。
1、行政责任
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需缴纳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
(1)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股权平等是《公司法》规定的重要原则,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利益;而股东抽逃出资后仍享有权益,显然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侵占。在此情况下,已足额出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抽逃出资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之规定,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由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分离是公司法人格独立的前提,因此,股东在出资后又抽逃资金的,已经构成了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侵害,故公司有权起诉抽逃资金的股东,要求其归还所抽逃的出资。
(3)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资产是实现公司债权人债权的重要保障,股东抽逃出资必然削弱公司的偿债能力并增加债权人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债权人构成侵害;同时,抽逃出资也属民事欺诈行为,公司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遭受损失,理应获得赔偿。
一、抽逃资金必须符合的条件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
-
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
461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在财务上主要表现为:
85人看过
-
抽逃出资表现为哪几种形式
371人看过
-
抽逃出资罪的司法实践
149人看过
-
中国司法实践中严禁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吗
266人看过
-
抽逃出资表现形式有哪些,股东抽逃出资应付哪些责任
233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0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二是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三是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
-
那么抽逃出资是什么表现形式的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0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通过某种形式转为其自身所有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帐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记载,并且在公司成立时足额交于公司,后又以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手段从公司转移出资。实践中抽逃出资往往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利用股东地位、特别是控股的关系,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 (二)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份,但未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登记; (三)违反《公司法》第177条
-
虚假离婚在实践中的表现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3一、双方不是真实离婚的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等。 二、附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审判实践与探讨澳门在线咨询 2024-12-19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本罪的客体是侵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2. 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进行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4. 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
-
抽逃出资主要以什么形式认定出资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0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以及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逃出资会被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