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性权益保障:损害赔偿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21:51:16 324 人看过

离婚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

1、男方存在重婚的情形;

2、男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3、男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

4、男方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

5、男方存在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

离婚能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因失去了存在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工亡者的权益保障
    在工伤事故导致的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不能向对方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在工伤事故导致的赔偿案件中,不能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 精 神 损 害 抚 慰 金 能 否 向 对 方 主 张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人身损害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2023-09-08
    328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为加强对精神利益的法律保护,我国应承认守约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通过对现行法的扩张解释,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可预见性规则,为具有确定性和严重性的、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违约可能导致的精神损害,提供法律救济。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的范围:并非所有侵权行为都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行为也是一样。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应该受限制的,只限于从性质上可能在违约时给守约方造成重大精神损害,而非一般精神损害的特殊类型的合同。如美容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等,其合同目的在于提供快乐、安宁或摆脱精神困扰。对于纯粹是为了商业利益的合同,不应给予这方面的赔偿,这也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因为,商事合同的违反常常被视为商事交易风险,而生活在充满竞争的商业社会的人们都应被视为有同等的能力来承担风险,而且也假定每个人都已将接受风险作为获得受益的前提。因此,违约方无须支付给对方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对因违
    2023-08-17
    236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损害股东利益的赔偿范围不是法定的,是根据给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的。《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损害股东利益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
    2023-02-19
    123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1)劳动权利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2)录用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3)报酬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4)晋职晋级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5)劳动安排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6)四期保护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7)物质资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获得物质资助创造条件。
    2023-06-06
    267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权益及保障范围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2023-07-03
    223人看过
  • 离婚怀孕女性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怀孕离婚赔偿标准是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金额结合无过错方在婚姻期间实际受损害的程度以及赔偿的必要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
    2023-08-16
    89人看过
  • 离婚后女性的权益应该得到充分保障
    离婚对女方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也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离婚女方退彩礼吗离婚女方是否要退还彩礼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彩礼是由男方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退还。但是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需要将彩礼退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
    2023-07-02
    279人看过
  • 优先保障军人权益范围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依法服兵役是军人的高尚行为保卫祖国,人人有责。今天,我们告别父母、远离亲友、走进军营参军尽义务,来共同建设一支强大的国防力量,这些都是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我们应当以尽好义务的实际行动,通过服兵役赢得人民的爱戴和尊重,无愧于人民对我们的尊重和信赖,无愧于这一身橄榄绿,无愧于军人这一个光荣称号。作为中华民族的子子孙孙,人人都有责任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不受侵犯。我们应征入伍,既是依照国家法律法
    2023-07-04
    221人看过
  • 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如何保障受害者权益
    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可双重赔偿宋晓锋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受益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后,又向受益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判令受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文中,笔者结合案例,就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可否双重赔偿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此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1.案情简介2007年12月,杰迈晶雅公司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杰迈公司派遣刘某到用工方汉高公司担任销售工作。后刘某受用工方汉高公司指派至物美公司惠新店销售汉高公司的产品。2008年1月26日,该店清洁部课长陈某让刘某去拿保洁公司的碧浪洗衣粉(非刘某销售的产品)上货。洗衣粉摆放在二楼滚梯旁边,刘某猜到栏杆上去拿洗衣粉时,脚从栏杆上滑倒滚梯中间的夹缝中,从二楼掉到一楼库房的地面上。经医生诊断:左股骨骨折,病理性骨折。2008年2月13日,杰迈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朝阳社保
    2023-07-02
    427人看过
  • 患者权益保障: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由此可见,一般的医疗事故是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只有造成患者残疾或者死亡的,患方才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受害患者要怎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受害患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是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023-07-07
    362人看过
  • 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意思是法院在判决的一般赔偿金之外,另行判决加害人支付的保障受害人损失的完全补偿,并按照受害人或相对的受害人团体所遭受的损害或加害人的非法获利,为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威慑或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的赔偿金。二、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1.产品缺陷责任,被侵权人可以主张相应数额的罚款赔偿;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欺骗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惩罚性赔偿,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者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3.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4.侵权人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三、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的的构成要件1.主观过错较为严重。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性质决定其比一般侵权赔偿有更加严格的主观要件标准,惩罚
    2023-06-28
    177人看过
  •  离婚女性在农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
    离婚女性通常无权拥有宅基地,但她们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分割也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予以分割。离婚女性通常无权拥有宅基地,但她们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分割也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予以分割。 离 婚 女 性 能 否 拥 有 农 村 宅 基 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有具有农村户口的人才有资格享有。因此,离婚女性作为离婚当事人,无法享有农村宅基地。然而,我国法律并未禁止离婚女性使用宅基地。离婚女性依然可以依法处理自己的农村宅基地问题。她们可以依据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将宅基地使用权移
    2023-09-08
    305人看过
  • 支付损害赔偿可以抵税吗,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支付损害赔偿可以抵税吗1、可否税前扣除要具体看其性质:其中属于违法使用的损害补偿的部分,应该作为营业外支出。但因其属于违法经营所致,所以无论是法院裁定的罚金还是双方约定的补偿款,我们认为都不能税前扣除。对于其中属于使用费的部分,属于补交过去的部分,(因其金额不大)可以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应该可以扣除;对属于以后期间使用费的部分,视许可使用的权利类型,分别作为“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或者直接计入“管理费用”。2、有法院裁定的,可以以裁定并辅以收据入账即可。未经法院裁定的,需要辅以双方协议。其中具有罚款性质的部分可以开具收据,但属于使用费的部分,最好能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否则,仅以收据入账的话,恐付款方不能税前扣除所发生(或摊销)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
    2024-01-12
    427人看过
  • 女性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男性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6、顺产:1200元。生育险和住院报销多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
    2023-07-18
    38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中如何保障女性权益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2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孕期女方有单一离婚提起的权利,旨在保护女方良好的生育环境。
    •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9
      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 2、前述情形只有一方存在,另一方不存在; 3、前述情形必须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4、请求赔偿需要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
    • 哪些是婚内有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5
      婚内损害赔偿离婚诉状的内容有: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一、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r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一)重婚的;r(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r(三)实施家庭暴力的;r(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无过错方r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人-----无过错方的配偶r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 离婚后损害赔偿案件的起诉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3
      后损害纠纷怎么起诉。根据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