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及普通法的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是:行为人责任自负。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以及不同的法律实体,如商业公司本身需承担无限责任。也正是基于这一观念,无限责任最适用于所有人直接参加业务经营的场合,以促使参加者谨慎行事,并在经营企业事务时保持密切注意。但是工业革命早期的实践表明无限责任会抑制发展处于上升阶段的企业追求大规模经济,要从直接所有人及管理者那里筹集足够的资金显然困难重重。
有限责任的发展,是个人责任规则的一个例外,意在允许消极的投资者与企业投资但不直接涉足企业的决策,从而打破投资者消极参加与无限责任之间的联系,使得企业家可以为其他商业组织形式吸引足够的资本。有限责任的发展通常被认为是其他商业组织形式发展的最基本原因,这些商业组织形式包括信托、有限合伙、公司以及特许经营。一般来说,所有这些商业组织形式都使其消极的参加者承担有限责任。其中,有限合伙又因其设立方便、协议灵活、责任有限以及税收上的优惠待遇等优点而成为重要的商业组织形式。
从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责任承担方式角度看,合伙企业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GeneralPartnership)、有限合伙企业(LimitedPartnership)与隐名合伙企业(SecretPartnership)三种形式。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与独资企业、公司企业相比,相同条件下,普通合伙企业比独资企业更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扩大了,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企业,提高了企业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使企业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机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增强了,合伙的灵活性较大。因此,普通合伙企业在某些行业或特定时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企业形态。但普通合伙企业形态也有其局限性:一方面,普通合伙企业的人合格突出,这一特点导致合伙天然的规模较小的特点,资金积累有限;另一方面,由于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合伙人越多,企业规模越大,每个合伙人承担的风险就越大,合伙人也就不愿进行风险投资,这就形成了企业资金的有限性与企业规模扩大的矛盾;第三,普通合伙企业的稳定性差,因为合伙人退出投资或增加投资或合伙人的退伙与入伙,都可能导致合伙的动摇或解散,而企业维持原则是企业发展的基本理念之一,可见,普通合伙的不稳定性与这一理念是相冲突的;第四,合伙企业的共同管理易引起职责不清的缺陷。由此,普通合伙企业是企业法律形式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一种,而同时,普通合伙企业又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完善,而此种不完善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制度的设立或许可以得以弥补。
有限合伙是指在企业中“至少有一人或以上者,拥有对合伙事务的全面管理权,并对商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他们称为普通合伙人;而其他有限的合伙人,对商业的债务无需负个人责任煶了投入的资金以外牐实际上对合伙业务没有管理权”的非法人企业。可见,在有限合伙中,实际存在着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分别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责任的两种形式。隐名合伙则“要求至少有一名以上的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熂锤何尴拊鹑握撸牐登记时不登记隐名合伙人之姓名,隐名合伙人的权益保护依赖于出名合伙人与隐名合伙人之间的协议,隐名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只负有限责任”的企业法律形式。可见,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方式有共同点,不同之处在于隐名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不显明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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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人是指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济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利用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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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退伙限制,具体有哪些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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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针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有哪些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0《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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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约的来源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7(一)迟延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二)履行不能场合的根本违约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区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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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责任是哪些,有限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解释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9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不同情况之下应承担责任的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