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违建大棚房可不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09:12:26 244 人看过

大棚房不一定属于违建,需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刀切。所谓“大棚房”,顾名思义就是一些不法开发商把农业用地上建设的塑料大棚进行包装后打着“私人农庄”、“田园别墅”、“农家院”的名义进行销售。想必大家以前也曾看到售价十几万元的农家院,这类房屋大多便是“大棚房”。属于会被立即拆除的违规“大棚房”有:一.违规改建农业大棚看护房;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三.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如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一、园地和林地补偿区别

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一般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10-30倍。

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二、请问违章建筑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章建筑: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处置类型为:限期拆除;责令限期改正;暂缓拆除;暂缓拆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2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业厂房相关文章
  • 违建雨棚不拆如何处理
    一、露台雨棚是否违建需要满足几点要求才不算违建:第一点:雨棚搭建的地点如果位于消防通道上且高度地域4.5米则算违建,存在隐患是必须要被拆除的。第二点:不能影响城市美观,即是处在沿街房屋,私自搭建露台雨棚或者窗户雨棚,影响城市形象,则算违建,也是必须要被拆除的。第三点:不能影响妨碍别人的生活,即影响采光、视线、通风、晒衣等。第四点:雨棚不能搭建在两侧结构上,只能安装在一侧结构上。第五点:不能影响小区的整体要求,一般小区也都统一的是一种风格的建筑,私自搭建即影响整体小区的美观。二、违建处理和处罚阶段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若不存在这一情形,则一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一情形的,则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第三步,
    2023-03-27
    371人看过
  • 农村建蔬菜大棚被强拆违法吗
    大棚房指的是以建设农业大棚为名,实际进行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违法的大棚房是可以强制拆除的,并且不用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023-04-01
    128人看过
  • 大棚房强拆是否可诉
    一、大棚房强拆是否可诉当事人对大棚房强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直接起诉的,要在强拆决定作出6个月内提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二、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2023-06-17
    416人看过
  • “大棚”≠“大棚房”,国家整治的只是违法"大棚房"
    最近有农民朋友来问,律师,听说国家现在不让建大棚了是咋回事啊,好像有的村子有好些大棚都被拆了,说是违建。以后是不让大棚种植(养殖)了吗?并且,提出类似疑问的朋友不只一两个。在具体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之前,爱土拆迁律师要先和农民朋友们强调结论:这个被查被拆的大棚房,和咱们进行农畜种植、养殖的大棚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国家没有不让盖大棚!接下来,咱们再具体看看,这个不允许农村建大棚的谣传到底是怎么传出来的。被打击的大棚房到底是啥,和农民盖的大棚有什么区别?咱们农村用来进行农耕种植、畜禽养殖的大棚,简单来说其实就是温室的一种,主要以塑料薄膜、玻璃或者其他材料修建而成,能在透光的同时,使大棚内保持一定温度,在一定程度上抵抗自然灾害。这是一种科学种植/养殖方法,可以帮助缩短种植/养殖周期、增加产量。咱们可以通俗地把它理解成是一种农业生产设施。同时,为了方便农民朋友们劳作,大棚有时候会附建一个看护管理房,
    2023-06-17
    258人看过
  • 修建了大棚房用于住宅遇拆迁说是违建会强制拆迁吗
    大棚是不是属于违法建筑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认定的,如果当事人对违法建筑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
    2023-08-13
    88人看过
  • 自留地能建大棚种菜吗
    可以,但需要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在农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属于临时用地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57条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而且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临时用地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如果以临时用地为名,行建设永久性建筑之实,有关部门在查处的时候并不会以当事人的辩解为依据,而是要实地勘察,以确定是否属于永久性建筑。如果该建筑确实已经建成永久性建筑,对土地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
    2023-06-15
    81人看过
  • 大棚拆除是否违法?
    只要是拆除范围内的,是需要拆除的,不过对于违建大棚房的拆除,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的有权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对处罚决定又不起诉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家对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如果土地是有大棚的,大棚为土地上的附着物,而随着和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
    2023-07-18
    92人看过
  • 如何解决大棚房被强拆违法
    大棚房强拆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可诉。一、大棚房被强拆,该如何维权大棚房被强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因为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所以要按照法定程序维权。二、大棚强拆了能不能投诉大棚房强拆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可诉。《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
    2023-04-04
    270人看过
  • 违建拆铁棚怎样补偿
    一、违建拆铁棚怎样补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二、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四)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五)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三、般违建立案后果是什么违建立案的后果是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
    2023-06-23
    327人看过
  • 棚前大棚房拆迁有赔偿吗
    属于违章建筑的大棚房被拆没有补偿,用于农业生产的大棚房被拆有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大棚房拆迁安置补助费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一、拆迁树木能赔多少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地上树木及青苗的补偿该怎么算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规定。而树木的补偿标准,就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范围,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房展水平不一样,所以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那么具体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又将该规定权力下放到下面各个地级市政府,所以说每个地级市政府对其辖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均应该有明确规定,并且每隔几年还要做适当调整。因此,在征收拆迁过程当中,对地上树木及青苗的补偿,应当严格依据当地发布的具体
    2023-03-31
    223人看过
  • 2024年哪八种违建不能拆了
    以下为您详细解析关于八类违建不再需要进行强制拆除的法律规定:首先,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但部分资料缺失的建筑,此类建筑如仅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未办理完整的所有权登记证件,通常情况下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导致证件不全,然而,这类建筑在经过补充完善后,是完全有可能重新获得合法地位的,因此不应被视为非法建筑并予以拆除;其次,对于已经从行政机构购买土地使用权并在其上兴建的建筑,此类建筑并不属于违章建筑范畴,因此不应被强制拆除;再次,对于通过补办相关手续成功获取建设许可证的建筑,尽管因证件不全而被判定为非法建筑,但只要能够通过补办手续使其合法化,便无需进行拆除处理;此外,对于通过招商引资并经政府批准同意建设的建筑,同样不应被视为非法建筑并予以拆除;接下来,对于在土地总体规划实施之前所建造的房屋,根据现行法规,这些建筑同样不应被视为非法建筑并予以拆除;然后,对于用于农田生产建设等三种特定情形下的建筑,例如农村在
    2024-05-21
    340人看过
  • 所有的大棚房都是违法建筑吗
    所谓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建设,政府的本质是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属于违法建设,承租方建设水果、蔬菜大棚时,在其旁边或者内部建设的配套用房就称为大棚房。对于一些合法的农用大棚房则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强制拆除,如果违法强拆,则是需要予以赔偿的。只有用于非农业生产的大棚房才是违法建筑,才会被予以强制拆除、不给任何补偿。对于农用大棚房则是不能随随便便以违法建筑的名义拆除的,如果相关政府违反法定程序强拆农用大棚房,则可以起诉确认其强拆行为违法并申请国家赔偿,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大棚房被强拆如何上诉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
    2023-03-17
    285人看过
  • 国家不允许农村建大棚了?又是谣传!打击的只是违法“大棚房”
    一、大棚房看起来好看,背后却是违法利益,国家不让建了!最近有农民朋友来问,律师,听说国家现在不让建大棚了是咋回事啊,好像有的村子有好些大棚都被拆了,说是违建。以后是不让大棚种植(养殖)了吗?并且,提出类似疑问的朋友不只一两个。在具体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之前,爱土拆迁律师要先和农民朋友们强调结论:这个被查被拆的“大棚房”,和咱们进行农畜种植、养殖的大棚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国家没有不让盖大棚!接下来,咱们再具体看看,这个“不允许农村建大棚”的谣传到底是怎么传出来的。被打击的“大棚房”到底是啥,和农民盖的大棚有什么区别?咱们农村用来进行农耕种植、畜禽养殖的大棚,简单来说其实就是“温室”的一种,主要以塑料薄膜、玻璃或者其他材料修建而成,能在透光的同时,使大棚内保持一定温度,在一定程度上抵抗自然灾害。这是一种科学种植/养殖方法,可以帮助缩短种植/养殖周期、增加产量。咱们可以通俗地把它理解成是一种农业生
    2024-01-05
    91人看过
  • 大棚房怎么建合法
    法律综合知识
    (1)必须备案土地使用范围,严禁对外转包转租或买卖。(2)必须设置标识牌,注明土地性质用途和举报电话。(3)场内道路宽度不能超过6米。(4)不能建不可透视的围墙,不能妨碍日常的执法监督检查。(5)一栋大棚只能建一个耳房,且必须单层不得超过15平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
    2024-05-04
    37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业厂房是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 工业厂房房产税税率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1.2%,出租房屋房产租金收入12%;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 更多>

    #工业厂房
    相关咨询
    • 大棚违建大棚怎么平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1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温室大棚不属于建筑物,也不在城乡规划部门的管辖范围,因而其所谓违法建筑的结论纯属虚构。其次,我认为你能否在自家人口地上建设大棚,应由村委会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来确定。如果有当地政府的文件或村委会的同意,那就是合法的,否则就可能违反了土地法,譬如私自改变了农田的用途等等。如此,你可以通过补办手续或恢复原状避免受到行政处罚。
    • 拆除违建大棚可以要求赔偿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9
      违章建筑 是没有赔偿的,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建设私家庄园、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触碰“农地姓农”这条底线,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
    • 小区内三种违建可不拆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3-15
      小区内三种违建可不拆的情况具体如下:1、违建拆除后,会影响主题建筑结构,或者影响相邻建筑物的,可以暂时不拆,但拆迁或者翻新的时候再拆;2、利用现有科技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建,可以暂时不用拆除;3、违建拆除后,会公共利益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暂时不拆除。
    • 怎样拆种蔬菜大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30
      蔬菜大棚征收如何补偿,要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大棚拆迁属于地上附着物的拆迁,拆迁时,应当根据大棚当时的造价、使用年限,拆除之后给当事人带来的预期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 那家拆除违建大棚赔偿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3
      建筑是没有补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