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取款时遭非法克隆银行被判赔储户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14:50 356 人看过

珠海市某银行的储户在该银行的ATM机取款时,被犯罪嫌疑人用事先安装的读卡装置和摄像装置窃取了银行卡磁条信息和密码,后被非法提取2.5万多元。珠海市香洲区法院近日判决珠海市某银行赔偿储户的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在珠海市某银行口岸支行开设了活期储蓄账户,并办理了与存折同一账号的银行卡。2008年12月23日19时15分和25分左右,犯罪嫌疑人两次在珠海市某银行的ATM机插卡处安装读卡装置和摄像装置,用于盗取银行卡磁条内信息和持卡人密码。次日13时45分左右,原告在珠海市某银行的ATM机连续8次取款共计1.6万元,卡内余额为25957.94元。同月31日,原告再次使用该卡取款时,发现卡内余额仅剩490.94元,其余25467元存款已经被人取走。

原告立即前往珠海市某银行查询,银行的网络系统交易记录显示,在原告于2008年12月24日从ATM机取款后不到半小时内,其账户在某银行广州分行的ATM机上被两次分别支取2500元和1500元;一个多小时后又在广州某电讯设备公司刷卡消费21447元。原告和被告均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但案件目前尚未侦结。

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向其支付存款本金25467元及利息。被告则辩称,原告在取款过程中未能采取遮挡的方式输入密码,导致密码被犯罪嫌疑人安装的摄像装置拍下,原告应对其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认为,银行卡是原告、被告双方储蓄存款合同的凭证,且该凭证由被告向原告出具,故被告须对其出具的银行卡具有识别能力,但本案被告对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假冒银行卡未能辨别,而真银行卡并没有用于交易,故被告须赔偿原告的全部损失。

对于被告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ATM机所在地点是被告的营业场所,被告有义务保障原告在使用密码时不被非法窃取,但被告的保安系统在犯罪嫌疑人实施安装行为至原告取款之间长达10多个小时的时间内,都没有任何觉察,故原告对密码的泄露并不存在过错,无须对本案所涉损失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克隆"存折案二审判决银行赔偿全部损失
    深圳假存折取走巨额存款一案目前有了进展,在一审法院判决银行败诉后,当事银行提起上诉。昨日,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银行承担全部损失。该案一审法院认为,原告陈女士和银行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储蓄合同关系。根据规定,银行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因此应负违约责任,赔偿原告245000元的经济损失。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银行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深圳市中院在二审中认为,原审法院从涉案银行横岗支行调取的监控录像可以反映2006年11月16日“陈某芬”到该行支取陈女士存款的情况。陈女士存折上没有打印该次取款记录,原审法院推定“陈某芬”使用伪造的存折取款是恰当的。银行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克隆”存折转走巨额存款2004年11月9日,事主陈女士在某银行华强支行开立了活期一本通账户,支取的方式是“凭折、凭密”。截至2006年11月9日,存折内的存款共有246000多元。20
    2023-04-24
    426人看过
  • 存款被冒领开户银行赔偿储户损失
    因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存折,被判赔偿储户遭骗存款。近日,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储蓄存款合同案,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阜宁县支行支付原告刘菊兰遭他人冒领的存款7035元。2009年3月17日,原告在被告处开设了活期储蓄账户,并于同日办理了一张绿卡(储蓄卡)。2009年3月24日,原告的账户在江西某邮政储蓄所被人用伪造的存折在柜面分两次支取计7000元,并分别收取异地取款手续费15元和20元,当冒领人准备第三次提取存款4800元时,被储蓄所工作人员识破是伪造的存折后,离开现场。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未果,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辩称,原告的信用卡上的存款是否被犯罪分子冒领,应先由公安机关侦查,且原告的存折设有密码,银行并无过错,故拒绝承担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在被告处开立了个人储蓄账户,被告向原告签发了存折,双方已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作为专业的金
    2023-06-07
    427人看过
  • 储户卡不离身被取走18万法院:银行赔一半损失
    银行卡明明在自己手中,卡里的钱却被人偷走了——原来,一伙骗子在得到密码后,复制了银行卡,偷偷把钱转走了。案发后,失主将银行告上法庭。几个月官司打下来,双方各执一词,谁都不肯让步。银行说,你被骗走了密码,不能怪我;储户讲,卡能被复制,说明你的安全工作不到位。最终,法院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银行得把储户损失的一半赔偿给储户。卡在手里,18万元却被提走了2007年11月的一天,在永康做生意的吕女士接到了一个来自福建的电话。对方称自己姓陈,想问吕女士订购一批小五金。“他开出的价格很优厚,还说一次性付款,钱马上就能打过来。”见好事上门,吕女士很高兴。一切谈妥后,对方又提出要求。“他说要汇款,告诉他银行卡号不够,还要了我的身份证号。”吕女士心中“咯噔”一下,还是照做了。“后来,对方总说钱已打出了,我却收不到。他们让我打电话问问。”陈某提供给吕女士一
    2023-04-24
    317人看过
  • 忘取银行卡遭"洗白"储户状告银行败诉
    龚某是某银行借记卡的用户,因为在取钱过程中忘记取卡,被他人取走了卡上的4000元现金。龚某认为,这是银行设置的取款程序存在瑕疵,因此银行应该承担责任,于是将某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退还4000元。日前青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龚某的行为是自身过错造成的,与银行无关。2007年1月,龚某到某银行成都分行牛市口支行ATM机取款1000元后忘记取出银行卡,随后被一名陌生男子取走4000元现金。两个月后,龚某向警方报案,警方以不构成立案条件为由不予立案,于是龚某提起民事诉讼。龚某认为,银行的ATM机取款系统设计有缺陷,事发以后银行也没有及时提供清晰的监控录像,以致损失无法追回。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的ATM取款系统设计安全可靠,没有严重安全缺陷,龚某的存款被陌生人取走,其原因是本人的过错所造成,与银行无关。
    2023-04-24
    354人看过
  • 银行卡遭非法复制存款被盗取
    万元存款遭盗取远赴江西取证2014年2月10日,肖小姐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称,她在某银行长沙马坡岭支行办理的一张储蓄卡,在银行卡和身份证均未离身的情况下,卡内1.2万余元于2月6日,被人在江西宜春一ATM取款机上盗取。为证明取款的银行卡为非法复制,她在6日当天使用银行卡支取现金,并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这可证明这张银行卡并未注销或挂失,可排除别人利用我的身份证补办卡取款的可能。此外,她还远赴江西宜春取证——ATM机取款监控录像显示,取款人为一名男子,盗取存款所持一张没有银行标识的白条卡,非该行的储蓄卡,可充分证明盗取存款的白条卡系非法复制。她就此事向开户行某银行长沙马坡岭支行提出索赔,认为该行的工作系统未能识别非法复制卡,导致储户的存款被盗取,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银行方则坚持,储户必须通过法律途径索赔,银行将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作出处理。双方和解银行储户责任七三开在红网
    2023-06-07
    260人看过
  • 柜员机吞卡存款被盗银行被判赔偿储户全部损失
    储户胡先生的银行卡被柜员机吞卡后,卡内的5000元存款却被他人取走。胡先生以银行保管不力为由将柜员机所属的某银行韶关分行告上法庭。昨天,韶关中院对该案宣判:银行未能有效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柜员机作案难辞其咎,应如数返还储户因此造成的损失。柜员机吞卡存款被盗2005年2月28日,胡先生在某银行韶关市分行开户存款,并办理了储蓄卡一张。2007年1月9日18时25分,胡先生在该行位于市区某柜员机上进行余额查询,当系统显示查询成功后,胡先生在退卡时柜员机提示“您的卡暂由我行保管,请明天来领取”;“机器故障,暂停服务”,胡先生又拿自己的另一张卡去试,发现无法插入,就认为是柜员机“吞卡”。此情况,该行柜员机打印出的资料显示为:18时25分卡未能取出,卡保留。因当时柜员机一直没有吐出吞卡单据,胡先生于18时33分开始拨打95533电话挂失,至19时07分22秒挂失成功。10日下午,胡先生前往该行取卡时,被告
    2023-04-24
    250人看过
  • 储户遇“木马”存款遭窃取法院终审判银行全赔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终审判决:犯罪嫌疑人使用木马程序入侵互联网的网站服务器,窃取了网上银行客户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及密码,并利用这些资料办卡窃取储户存款,银行应当向储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02年9月,福州市民姚某到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安支行办理人民币活期储蓄业务,存入人民币4.9万元,建行广安支行向姚某出具了通存通兑的活期储蓄存折和龙卡储蓄卡各一张,此后姚某多次使用该存折和储蓄卡存取现金,到2006年6月11日为止,原告的账户存款余额为6.7万元。2006年6月底,姚某发现其账户存款金额仅剩400元,他到建行广安支行查询后发现,其存款于2006年6月12日在建行福州市连江支行及其凤城分理处被他人取走。经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是使用木马程序入侵互联网的网站服务器,窃取了包括姚某在内的一些网上银行客户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及密码,并利用这些信息伪造了受害者身份证和一张磁条已被损坏的龙卡
    2023-06-08
    217人看过
  • 银行工作人员造成储户损失储户可否向银行索赔
    银行工作人员造成储户损失储户可以向银行索赔。银行工作人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导致储户受到损失的,这种情况下损失赔偿责任应当由银行承担。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犯法吗一、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犯法吗1、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是否犯法,需要视情况而定:(1)单纯的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不会犯法;(2)如果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行为的,构成诈骗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2023-07-24
    235人看过
  • 储户银行卡被盗刷,损失难以避免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盗刷银行卡引发的纠纷案,银行被判承担1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储户自担1万余元损失。2006年3月25日,李某在洛阳一家农行营业所办理一张金穗借记卡,并于2008年12月11日存入15万元。16日至20日间,该卡在江西、湖南等地被人多次盗刷后取走8万元。20日下午,李某曾到营业所取款1万元,但因疏忽大意,没有及时发现取款凭条上存款金额大量减少的异常情况,还在凭条上签字确认。24日,李某才发现余额5万余元也被犯罪分子盗刷殆尽。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没有妥善保护储户存款,理应承担盗刷损失。鉴于储户因疏忽大意而没有及时发现盗刷现象,其自身也应对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20%的责任。急切求助信用卡被盗刷怎么处理信用卡被盗刷应该报警处理。从民事角度看,盗用人与持卡人之间存在侵权责任关系,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从刑法的角度来看,盗窃人数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盗
    2023-07-07
    352人看过
  • 取款机被动手脚五储户存款被盗法院判银行赔偿
    银行的自动取款机被人安装了录像设备,导致小况等5名储户存款被盗,法院判决银行赔钱。上高县农行营业部的自动取款机是上高县人常用的设备之一,两名犯罪嫌疑人就在上面打起了坏主意,两人分别于2006年12月1日、2日晚在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读卡器和mp4。虽然银行在自动取款机周围设置了监控录像设施,但没安排人员进行值班和检查,形同虚设。对于这一情况,银行和储户都是一无所知,小况等5名储户还是高兴地使用这台方便的取款机,浑然不知自己的取钱过程已经被读卡器和mp4录下来了。几天后,小况5人的银行卡内存款就被犯罪嫌疑人用复制卡在异地全部取光了,共损失了5.79万元。气愤的小况等人将银行告上了法庭。10月30日,农业银行江西省上高县支行被上高县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小况等5名储户5.79万元。律师点评:农行上高县支行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上存在严重疏漏,虽然在自动取款机周围安装了监控录像设备,但安全保卫人员没有进行必
    2023-04-24
    488人看过
  • 克隆银行卡犯罪获刑8年
    2014年12月24日,昆山的孙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竟只剩下87元零头。查询发现,她的账户在12月5日被分7次取走了18900元,但她的卡从来没有丢失过,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随着案件的告破,犯罪嫌疑人邱某坦白了全部事实。2014年10月份,大学毕业没有工作的邱某听说可以复制他人银行卡盗取卡内钱款,就认准了这条生财之道。2014年10月底,邱某在网上花3000多元购置了读卡器、写卡器和摄像头,收到货后,又花1500元找人改装读卡器,使读卡器可以安装到取款机上。由于大部分取款机都有防盗功能,邱某多次至昆山、无锡、苏州市吴中区等地踩点,寻找能够安装读卡器的老式取款机。2014年11月的一天夜里,他在昆山市找到一台农村商业银行的取款机,将读卡器用双面胶粘在插卡口,摄像头粘在取款机上方,再用美工刀将密码键盘上的半封闭罩取下,以便摄像头能够拍摄到持卡人输入密码的过程。经过一番改装,持卡人插入银行卡
    2023-04-25
    489人看过
  • 银行卡被克隆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随着银行卡的广泛使用,因银行卡引发的纠纷逐年上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今年1至7月,全省法院新收信用卡纠纷案件13096件,同比增长17.30%。其中,克隆卡引发的纠纷成为当前审判的新问题。面对克隆卡,持卡人该如何合理维权,这是不少消费者需要了解的问题。近日,广东省高院民二庭有关负责人就遭遇克隆卡提起的法律诉讼问题进行了详解。起诉谁消费者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克隆且存款被盗,要进行司法诉讼时,因为银行机构设置比较复杂,有总行、信用卡中心还有分支机构,因而常面临不知如何确定被告。对此,广东省高院认为,这种情况主要依据申领时《银行卡申请表》或《领用合约》上签字或盖章的情况来定。持卡人起诉发卡行的,可以将《银行卡申请表》或《领用合约》上签字或盖章的单位、发卡行总行、信用卡中心等作为被告。发卡行没有在上面签字、盖章的,以申请表或合约上载明的具体被申请人或与持卡人发生交易的分支机构作为被告。持卡人起
    2023-06-07
    241人看过
  • 儿子银行卡被父亲挂失并支取存款银行被判赔偿
    宋某到银行取款得知其在该银行的存单被其父亲挂失并支取,找其父亲及银行理论无果,遂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按存单金额及利息赔偿,并承担诉讼费用。该案历经新县人民法院一审、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现已审结。至此,一场“儿子”、“父亲”与“银行”的追逐戏,终于落幕。经审理查明,原告宋某的父亲宋某某分别于2008、2009及2010年分五次以儿子宋某的名义在某银行新县支行存款共计23.3万元,户名为宋某,存期为三年、一年不等,支取方式为凭密码支取。后来,宋某父亲凭借其本人挂失申请、儿子宋某的身份证及户口簿,以密码有误为由分别将该23.3万元存款挂失重置销户并支取。后宋某得知这一情况,找银行理论未果,引发诉讼。该案经一审、二审审理后,法院认为,宋某父亲以宋某名义先后分五次将23.3万元存入某银行新县支行,存折署名宋某,宋某与该银行之间建立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在储蓄存款合同存续期间,宋某的存折被
    2023-05-03
    196人看过
  • 储户存款被盗法院判银行担责80%
    浙江海宁的杨先生存在农行卡里的60万元就突然不见了,多次跟银行交涉无果,一纸诉书将银行告上法庭。今天上午,记者从浙江海宁法院获悉,法院已对杨先生诉银行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农行某支行对杨先生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现年41岁的杨先生系浙江海宁人,自己开了家公司。2008年下半年,杨先生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于是就将自己的个人信息资料寄给了上海的一家金融公司和海宁的一家担保公司。岂料资料寄出后,两家公司均无回应,后来才得知自己手上的关于这两家公司的信息是假的。无奈之下,杨先生只好让父亲从朋友处借了60万元。2008年12月17日,杨先生在海宁农业银行某支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开通了网上银行。12月24日,父亲的朋友将钱打到了这张银行卡上。次日,杨先生让父亲去银行将60万元取出。杨爸爸来到银行后,却发现60万早已没了影踪,杨先生得知后立即报了案。经警方调查,原来就在平安夜当天,杨
    2023-06-05
    1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银行卡为了克隆取现被银行注销再取出来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5
      设备提供者作为银行卡的发卡银行及相关技术,在与储户的合同关系中明显占据主导地位,有义务保证储户卡中的数据信息不被他人窃取和复制。银行应对安全漏洞和技术风险承担责任。
    • 刷卡的时候银行卡被克隆了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先打电话给银行临时冻结,然后再换张新卡。
    • 银行卡被克隆取现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作为银行卡的发卡行及相关技术、设备的提供者,在其与储户的合同关系中明显占据优势地位,负有保证储户卡内数据信息不被他人窃取、复制的义务。对于安全漏洞及技术风险,银行理应承担责任。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
    • 银行未按规定开户导致储户受损失,银行该负责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7
      银行有过错,但需要你证明当时开户时是用复印件,而且要证明损失由此而造成。
    • 农业银行卡被储蓄银行提款机吞了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
      农业银行卡被提款机吞了,可以凭身份证到吞卡的银行取回银行卡。只要此银行开门营业就可以去取卡,大堂经理会帮你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