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抗辩权条件的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4:23:14 269 人看过

《民法典》同时对法定抗辩权规定了严格的法定条件。这是对抗辩权行使的法定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同时履行时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方在不为给付时也同时拒绝给付的违约救济权,所以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没有到了履行期,也就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对方未为对待履行义务。只有在对方未同时履行义务时,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这种拒绝是相互的,自己可以拒绝向对方履行,对方也可以拒绝向自己履行,最终的平衡通过同时履行而实现,或者以都不履行而告终。

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我国《民法典》第527条已有明确规定。这是依据诚信原则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明确限制。另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附随义务:

(1)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及时恢复履行。法律赋予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保护先为履行义务一方的债权,如因相对方提出担保措施而使债权得到了保障,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就不存在,此时应当恢复已中止的债务履行。这种法定附随义务也是对不安抗辩权的一种限制。

一、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分是什么

(一)前提条件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

(二)行使权利主体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预期违约。

(三)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而预期违约所依据的理由是一方声明不履约以及债务人在准备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约。

(四)时间要件不同

不安抗辩权要求应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这是因为,如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择期可以根据期限规定进行抗辩,不必援用不安抗辩权。而在预期违约中,违约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至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五)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不同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有过错,只要其财产在缔约后明显减少并导致难为对待给付的危险即可;至于由于何种原因所引起,在所不问。而预期违约的成立要求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

(六)法律救济方法不同

在不安抗辩权制度中,先行履行一方的救济方式是该权利人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的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则规定在对方不提供履约保证时,债权人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置对方的提前毁约于不顾而继续保持合同的效力,以等待对方在履行期届至时履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抗辩权是否受到行使程序的限制
    一、抗辩权是否受到行使程序的限制受行使程序的限制,抗辩权行使程序中有下列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行使;2.先履行抗辩权只能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行使;3.后履行抗辩权只能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行使。二、抗辩权是形成权吗抗辩权不属于形成权,抗辩权有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没有按时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拒绝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
    2023-09-25
    62人看过
  •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有什么限制
    1、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行使;(2)先履行抗辩权只能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行使;(3)后履行抗辩权只能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行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4、明
    2023-03-30
    126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受限制的法定条件
    票据抗辩权受限制的法定条件有: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金额记载不合法;当事人在票据上作了不合法更改的等。我国《票据法》规定,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一、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有什么限制银行汇票背书转让限制如下:(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二、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制定公司章程时有以下主要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绝
    2023-03-10
    251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之限制是如何的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之限制是如何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之限制是首先,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其次,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然后,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形。只有满足上述限制条件,另一方才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有什么区别1.行使的时间不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而先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2.行使权利的主体不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体可以为当事人双方;而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主体为后履行方。三、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1.留置权属于物权,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
    2023-02-25
    343人看过
  •  保证期间内,如何限制抗辩权的行使?
    在行使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时,需要注意抗辩权的法定条件、作用范围和时间限制。同时,后履行抗辩权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时,也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在行使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时,需要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1.抗辩权的法定条件需要同时满足。2.抗辩权的作用范围受到限制。3.抗辩权的时间限制也需要被考虑。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也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在诉讼程序中,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先行提出异议或者抗辩,主张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权提起或者诉讼程序存在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这一权利是保障被告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性权利,也是民事诉讼程序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保障。在实际操作中,被告应合理运用先诉抗辩权,提出具有说服力的异议或者抗辩意见,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
    2023-11-12
    301人看过
  • 2024行驶不安抗辩权有什么限制条件
    行驶不安抗辩权有什么限制条件我国《民法典》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虽然《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并没有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那样将“当事人互负债务”作为抗辩权适用的条件之一,但从不安抗辩权的内容看它必须适用双务合同,且可适用于各类双务合同。这不同于法国只将不安抗辩权限于买卖契约,而与德国法的规定相同。此外,不安抗辩权作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这两项债务具有对价关系。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同时,双务合同必须是有效的,如果双务合同无效,该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均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也就没有任何基础和依据。(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履行。即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履行,不在同一时间,一个在先,一个在后,这种异时履行是适用不安抗辩权的先决条件,而
    2023-12-04
    319人看过
  • 抗辩权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行使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状态。三、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怎样行使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1、
    2023-07-08
    144人看过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有何条件
    不安抗辩权人在具备下列条件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一、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使用法定范围有哪些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二、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有哪些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
    2023-03-13
    201人看过
  • 行使抗辩权到底要受到哪些限制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如下方面的限制:1、只有双务合同才能够行使行使抗辩权;2、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的,能够行使行使抗辩权;3、合同当事人的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可以行使同时抗辩权,合同当事人的互负债务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可以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一、民法中的抗辩权有哪些?民法中抗辩权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
    2023-06-28
    146人看过
  •  怎样才能正确行使限制性抗辩权?
    该段内容主要介绍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法定要件和适用条件。同时指出,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债务的类型和先履行义务一方的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要件:1、双方在同一合同中承担相互给付的义务。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三、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了前述情形。 不 安 抗 辩 权 需 要 注 意 哪 些 事 项 ?安辩
    2023-09-05
    294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
    一、民法典中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须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具有对价关系的互负债务,没有对价关系的互负债务,不发生不安抗辩权;(二)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届履行期限;(三)先履行合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现实危险。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不同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四)先履行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民法典》
    2023-06-19
    429人看过
  •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有哪些规定
    一、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有哪些规定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有以下规定: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2.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1)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2)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及时恢复履行。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也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责任是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二、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有什么区别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有:1.权利主体不同,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一方,不安抗辩权属于先履行一方;2.适用情形不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先履行人不履行或者
    2023-08-27
    297人看过
  • 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不是不承担保证责任了。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
    2023-04-21
    258人看过
  • 能否行使抗辩权如何行使有什么条件
    抗辩权行使条件有: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在单务
    2023-07-27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限制性抗辩权行使的方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3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三、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
    • 如何限制性抗辩权的行使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三、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
    •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3
      合同履行抗辩权,也可分为先为履行抗辩权、后为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由于先为履行抗辩权系在对方履约能力变差,如自己先履约则有财产损失危险之时行使,故理论上称为不安之抗辩权。先为履行抗辩权因对方提供相当的履约担保而消灭,故又称为保证履行抗辩权(本文用此称)。后为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均要求对方不迟于自己履行。这两种抗辩权的行使要件基本相同,只是行使后的法律效力有所不同。后为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可
    •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权利范围和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9
      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纠纷的方式,而不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 抗辩权的使用:如何行使行使抗辩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1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以法定理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