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形:
(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当事人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探望权的中止有哪些情形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当事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书送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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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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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过程中有哪些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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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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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工伤认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7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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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30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 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