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被拘役是刑事案件吗?
1、酒驾被拘役是刑事案件
《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2、酒驾入刑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每一百毫升八十毫克以上。
醉驾是一种对社会公众危害极大的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将是巨大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要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二、醉驾几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醉驾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这二者的区别有:
(1)二者认定标准不同
饮酒驾驶的幅度标准是,人体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ml,小于80mgml之间;醉驾的幅度标准是,人体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ml。
(2)二者的处罚标准有所不同。
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三、醉驾是故意犯罪吗?
1、醉驾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2、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而生理性醉酒则不属于精神病。
在病理性醉酒的情形中,要看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如果明知而故意饮酒是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驾驶机动车,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其仍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知道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的生理特点,而饮酒后使自己陷于病理性醉酒的状态后又驾驶机动车行驶,根据“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刑罚不应对此种行为人意志无法控制的行为加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n(一)管制;\n(二)拘役;\n(三)有期徒刑;\n(四)无期徒刑;\n(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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