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5:31:18 318 人看过

一、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

刑法空间

1、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有保留地采用普遍管辖原则。

(1)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

①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本法,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除外"包括:

Ⅰ享有外交特权和赦免权的外国人――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Ⅱ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对本法变通或补充。

Ⅲ刑事特别法另有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

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只有两种情况适用本法: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

②中国的船舶、航空器属中国领域。(外国驻华使馆原则上也属中国领域)

③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即可。

(2)刑法的属人管辖原则(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之罪)

①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律适用。

②其他人,原则上适用,但法定最高刑"3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

(3)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国或中国人犯罪)

①原则上不适用,但法定最低刑"3年以上"的,可以适用。

②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不适用。

(4)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

①对国际犯罪,在承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

②经过外国审判的,仍然可以追究,但在外国已受到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

2、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①生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明示废止。

②失效时间:默示废止,新法代替旧法。

③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采取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依据《刑法》规定,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所有在中国领土内的犯罪行为。刑法适用三个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了解《刑法》的刑法的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相关文章
  • 刑法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是什么意思
    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有法律效力,在这个地域范围内,任何人犯罪,就可以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超出了这个地域范围,刑法就不适用了。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关于地域效力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我国刑法。这里所说的“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具体包括:1.我国国境线以内的陆地;2.国境线内的河、海、江、湖等水域(包括同外国之间界水的内部分和领海);3.前述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间。概括地说,我国领域就是我国的领陆、领水和领空。在这一范围内发生的犯罪行为,无论任何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按照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犯罪的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由于犯罪情况的不同,有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地是在同一个地方,如盗
    2023-06-14
    52人看过
  • 拘役是适用范围最广的刑法的规定是什么
    拘役的适用范围有哪些?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
    2023-04-11
    475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范围及减刑的程序
    一、减刑的适用范围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1、死缓两年期满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不应列入探讨的减刑之中。理由是:第一,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
    2023-04-22
    380人看过
  • 违法所得的认定在刑法中的适用范围
    违法所得是指从事法律和法规禁止的活动,或者未履行法定义务所获得的利益。违法所得的认定有以下三种情形:1、通过犯罪直接或间接获得的财产;2、违法所得的财产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3、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需要注意的是,违法所得与赃款赃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违法所得的范围更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法所得怎么认定的(1)刑法中的“违法所得”,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取得的全部财物。行为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得了八千元的对价,将其认定为违法所得,并无不妥。(2)从以往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看,对于实践中需要资质的经营活动,行为人由于缺乏资质而构成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通常会区分“违法所得数额”与“非法经营数额”。此种情况下,自然不应将二者混同,对于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当然应当扣除成本。然而,对于实践中根本不允许存在的活动,构成相应犯罪的,通常只有“
    2023-07-01
    137人看过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适用范围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与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相适应。法院根据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来确定刑罚的轻重。同时,还要考虑犯罪分子的年龄、文化程度、认罪态度等因素,以促进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指的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一原则要求刑罚给予的处罚不仅要和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而且还要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把握罪行和罪犯各个方面的因素,确定刑事责任的程度,适用轻重相应的刑罚。 在具体实施中,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和性质,以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确定刑罚的轻重。对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给予较重的刑罚;对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较轻、危害较小的行为,应当给予较轻的刑罚。 此外,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还要求考虑行为人的年龄、文化程度、认
    2024-01-05
    418人看过
  • 代通知金适用范围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
    一、代通金适用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由此可知,法律明确规定,适用代通金的情形只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特定的三种情形。二、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这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英文单位存在着过错违法解除合同的话,那么当然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
    2023-04-29
    158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减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因而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在其他刑罚执行中,也存在减轻的问题,例如死缓减刑。如前所述,死缓减刑是由于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因而刑种发生变更,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这种死缓减刑虽然也具有减刑的性质,但它是死缓制度的内容之一,不同于我国刑法中的减刑制度。当然,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后,符合减刑条件而被减刑的,可以视为减刑。罚金刑在执行中也涉及减轻的问题?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023-04-28
    79人看过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有哪些适用条件
    一、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
    2023-03-29
    476人看过
  • 统一适用权的适用范围
    普遍管辖,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由于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国籍如何,各国均有权对其实行管辖,此即为普遍管辖。普遍管辖权是现代国际社会有效惩治与防范国际犯罪的重要法律措施,我国刑法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使用普遍管辖权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按照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追诉的犯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国际犯罪。第二,追诉的犯罪是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之内。第三,追诉的犯罪系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外。如果是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内,则应依据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二不需要依据普遍管辖原则。第四,犯罪人必须是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如果犯罪人是我国公民,应当依照属人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也不需要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第五,对追诉的犯罪,我国刑法有明文规定。第六,犯罪人是在我国领域内居住或者进入我国领域。因为只有这
    2023-07-12
    14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简易审的适用范围,特点及审限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简易审的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特点:简易程序的特点:1.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简易程序依法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2.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3.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4.简易程序在必要时可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023-04-21
    169人看过
  • 民法典的留置权的实现是怎样的,留置权适用范围
    一、民法典的留置权的实现是怎样的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权的实现】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留置权适用范围1、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2、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
    2023-04-20
    209人看过
  • 双规适用的司法解释,双规适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十分有效的特殊调查手段。目前,最高法、最高检暂时没有出定关于双规的司法解释。双规适用的范围涵盖两个方面:一是使用“双规”的机关。根据中纪委作出的相关政策解释,有权使用“双规”的机关只能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部门。二是“双规”适用的对象。针对这一问题中纪委在不同时期作出过不同内容的数次解释。最初的规定是可以适用所有涉及违纪案件的当事人(包括非党员),但随着近年来纪检部门在反腐败中扮演的角色日趋重要,“双规”的曝光率日益增多等原因。中纪委对“双规”适用范围的要求也日益严格。现在的规定是:只能适用党员,同时还特别要求被采取“双规”的党员必须立案。也就是说目前“双规”只适用于违纪且需要立案查处的党员。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
    2023-06-11
    372人看过
  • 最高检适用刑诉法解释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适用范围(一)完全有溯及力,也叫从新原则。认为新刑法全部适用其生效以前的行为。这常见于一个政权建立之初所颁布的刑法,如1922年的苏俄刑法典第23条规定:“本刑法典对于实行前未审判的一切案件,同样适用。”(二)完全没有溯及力,也叫从旧原则(旧是指旧刑法,即行为时刑法,以下同)。认为新刑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完全不适用,只能依据行为时刑法审理案件,“英美判例采之”。(三)部分有溯及力。认为新刑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不是完全适用,也不是完全不适用,而是有选择地利用。具体来讲又可以分为从轻原则,部分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1.从轻原则,认为新刑法与行为时刑法相比较,哪个法律轻就适用哪个法律来审理案件。如1907年的日本刑法典第6条规定:“犯罪后法律使刑罚有变更的,适用较轻的法律。”2.部分从新原则,认为新刑法有部分内容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可以适用。如泰国刑法典·颁布刑法典令第6条
    2023-04-13
    218人看过
  •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
    2023-04-22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是指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等地适用刑法,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这一原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平等适用刑法原则要求在定罪、量刑、行刑等各个阶段都要贯彻平等原... 更多>

    • 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3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司法拘留是在民
    • 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及适用范围及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的金钱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合同法中的违约金适用范围较广,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就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在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的适用范围被大大限缩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只能适用以下三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
    • 死刑适用减刑吗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11
      一、死刑适用减刑吗,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依法判处死刑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是不能减刑的,但是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满足一定条件还是能减刑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减刑适用范围: 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第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
    • 刑事缓刑适用的范围是哪条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0
      适用缓刑的范围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犯罪分子。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我国《仲裁法》如何规定仲裁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我国仲裁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我国《仲裁法》是依照仲裁的性质,参照了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针对仲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如下原则规定的: 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二、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