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告诉才处理案件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0:51:33 356 人看过

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亲告罪一共有4种:

1.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到7年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才处理。

3.260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到7年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4.270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才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告诉才可以处理,但如果当事人由于受到惊吓不便于进行告诉才处理的情况下,则是可以由其亲属来进行告诉并处理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相关犯罪事实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判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卷宗移送主义,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为方便法院审查起诉,实践中一般要求移送全部证据材料。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卷宗移送方式按当事人主义的要求作了较大调整。《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与原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移送范围相比,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卷宗移送范围有很大缩小,仅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部分卷宗移送主义”。二、《刑事诉讼法》其他规定犯罪嫌疑
    2023-04-13
    123人看过
  • 民事刑事非诉讼合同案件程序是什么,非诉讼案件包括哪些
    一、民事刑事非诉讼合同案件程序是什么民事刑事非诉讼合同案件程序是适用非讼程序审理。非讼程序是一个法律词汇,是指解决民事非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我国立法上有关非讼程序的共同规则:1.审判组织的特别性。除了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之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2.非讼程序中若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则应终结非讼程序。3.审限较短。适用非讼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一般较短,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4.实行一审终审。5.非讼判决不具有既判力。即:非讼判决确定后,如果发现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或者是出现了新情况、新事实,不能按照再审程序对该判决提起再审,但是原申请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可以重新申请,请求法院依照非讼程序做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二、非诉讼案件包括哪些非诉案件既包括无争议、无纠纷的法律事务,又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法律事务。它既不需要提交司法机关审
    2022-07-14
    308人看过
  • 了解刑事诉讼中必须告知后才能处理的案件类型
    刑诉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一般包含有:1、侮辱、诽谤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3、虐待案件;4、侵占案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这类案件,除非受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否则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进行处理的。刑事诉讼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是指的哪些刑事诉讼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是指的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
    2023-07-04
    30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反诉诉讼地段包括哪些条件
    刑事诉讼法中反诉应具备的条件: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告知处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反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反诉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与本案有关;(三)反诉案件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起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
    2023-08-08
    22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什么证据,刑事诉讼包括哪些证据
    一、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一)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二)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三)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四)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五)当事人陈述。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六)鉴定结论。指人民法
    2023-06-03
    141人看过
  • 刑诉法司法解释有哪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刑诉法司法解释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4、侵占案。刑诉法司法解释有哪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2022-07-09
    315人看过
  • 刑法告诉才处理罪名包括什么?
    一、《刑法》告诉才处理罪名包括什么?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普通)侵占案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收
    2023-02-18
    29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条件包括什么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
    2023-03-27
    209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哪些情形需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告知才能够予以处罚的案件属于自诉犯罪案件中的一个类别。这个类别下的案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的仅需告知就可以进行处理的案件,同时也仅有四种犯罪行为名列其中,分别为侮辱、诽谤罪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以及侵占罪。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由于侮辱、诽谤等行为给社会公共利益乃至国家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那么这些案件并不属于只需告知即可处理的范畴之内;另外,无论是涉及到暴力干涉婚姻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还是虐待他人致人死亡的情形,均不属于这个类别的案件。《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刑法》第二
    2024-08-04
    245人看过
  • 劳动人事诉讼案件案由都包括哪些
    一、劳动人事诉讼案件案由都包括哪些民事案由规定全文第六章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十七、劳动争议169、劳动合同纠纷(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170、社会保险纠纷(1)养老保险待遇纠纷(2)工伤保险待遇纠纷(3)医疗保险待遇纠纷(4)生育保险待遇纠纷(5)失业保险待遇纠纷171、福利待遇纠纷十八、人事争议172、人事争议(1)辞职争议(2)辞退争议(3)聘用合同争议二、劳动纠纷经济补偿金是多少1、劳动纠纷经济补偿金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4、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2022-11-27
    432人看过
  • 使诉讼时效中止的事件包括哪些?
    使诉讼时效中止的事件具体如下:(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一、民事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之间的三点不同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均可引起诉讼时效变更的法律效果,但三者仍有较大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六个月,否则不发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于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诉讼时效延长,则发生诉讼时效届满后。2、发生的事由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等各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则依权利人主张中义务人同意
    2023-04-11
    90人看过
  • 哪些案件是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哪些人具备告诉的资格?
    刑法上所说的告诉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才能管辖和受理,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权进行告诉的人不告诉,司法机关则不能管辖和受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是婚姻家庭犯罪,由于对犯罪行为的刑事追究或对行为人的处理往往涉及被害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允许被害人权衡利弊,作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的决定。关于告诉才处理案件的范围,根据刑法分则规定主要包括: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罪,第257条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60条规定的虐待家庭成员罪,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等。关于哪些人具备告诉的资格,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从以上规定可看出,以下三种人具备告诉的资格:1.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人民检察院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
    2023-06-11
    393人看过
  • 刑法中侵占案告诉才处理吗
    侵占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侵占罪刑事自诉状范文自诉人:姓名,性别,年月日生,族,县人,家住。被告人:姓名,性别,年月日生,族,县人,家住。案由和诉讼请求案由:侵占案。诉讼请求:被告人犯侵占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事实和理由:自诉人认为,被告人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4-01
    2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案件包括哪些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律师补充:1、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2023-05-06
    192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指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吗?刑事自诉的范围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1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也就是告诉才处理的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
    •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
    •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包括哪些范围,包括那些案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8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被害人有证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 刑事自诉案件告诉案件才处理的问题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8-19
      1、侮辱、诽谤案(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自诉案件审理期限: 1、自诉案件应于1个半月内审结,届时不能审结的,报庭长、院长审批。 2、对当事人羁押的,应按公诉案件的结案要求,于1个月内结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 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是由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刑事诉讼包括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8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包括:1、“告诉才处理”指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罪、重婚罪、拒绝抚养罪等。3、“公诉转自诉案件”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