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申报复发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0:10:32 421 人看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3]

工伤发生,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身体受到损害,其次是因为在工作的时间以及地点发生的,如果具备这三点要求,基本上可以认为是工伤,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怎么申请工伤复发鉴定?工伤复发鉴定申请资料有哪些?
    工伤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有关工伤的各类争议也是存在的。不管是进行工伤鉴定还是鉴定的赔偿申请,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在相关部门进行工伤程序的备案后,才可以办理各项事务。若工伤复发后需要公司进行补偿的,公司会要求员工进行工伤复发鉴定,公司根据鉴定结果来进行补偿。一、工伤复发鉴定申请条件原伤口或原工伤部位的伤势再度出现或出现新的病情。二、工伤复发鉴定申请资料1、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工伤复发鉴定介绍信;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工伤相关原始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及复印件;4、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三、工伤复发鉴定申请过程1、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工伤复发鉴定介绍信;2、受理鉴定申请;3、审核资料;4、组织鉴定;5、根据专家建议做出鉴定结论;6、送达鉴定结论。四、工伤复发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
    2023-04-22
    171人看过
  • 工伤发生后单位未申报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发生后单位未申报怎么办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2023-06-17
    181人看过
  • 工伤复发在异地就医不给报销怎么办
    工伤职工经批准异地就医,可以回统筹地区报销。异地就医到本地报销需要经过批准,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
    2023-04-26
    341人看过
  • 三年前骨折没报工伤,如今旧伤复发怎么办?
    员工三年前没有进行工伤认定,那么现在伤情复发也只能有员工本人自己承担治疗责任,因为工伤认定的时效性已经过去。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能走工伤流程,只能走人损伤害流程。工伤认定的时效性为一年,而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也只有一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2023-02-26
    92人看过
  • 工伤复发报销流程
    一、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二、工伤保险报销的比例怎么算1、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按景劳社[1997]5号规定: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为95%、90%、80%和70%,差
    2023-03-21
    66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旧伤复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旧伤复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上班后旧伤复发的应该进行工伤复发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
    2023-06-07
    195人看过
  • 工伤复发怎么请工伤假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在仲裁中确认工伤,要求应有赔偿,同时进行鉴定,如构成伤残可同时申请伤残赔偿金。一、工伤要如何索赔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程序极其复杂,并且周期特别长,首先工伤职工在保障伤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和依据,如果已备齐上述材料,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主张工伤待遇:一、如果伤情不重,并且经咨询医生后,确认伤情对身体机能无严重影响,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与单位进行协商赔付。二、如协商未果,或者伤情确实严重,不适宜协商处理的,工伤职工可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劳动者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切记期限为一年。三、如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
    2023-03-27
    171人看过
  • 未按时申报工商年报怎么办理
    工商年报未按时申报的,及时与市场监管局属地市场所取得联系,申请开通年报补报通道。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工商年报未按时申报怎么补报工商年报未按时申报的不报方法具体如下:1、进入携创网;2、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的城市或者省份站点;3、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4、进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指南;5、查看列入异常原因,通常有四种异常,选择相应的;6、逾期未申报的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地址异常等其他异常原因处理办法,上面都有说明;7、下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8、带上《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上面都有说明,不同异常原因的所需材料都不同;9、带上以上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提交申请、等待审核;10、工商局自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2023-08-14
    93人看过
  • 发票已认证当月未申报怎么办
    发票已认证当月未申报,就不允许抵扣,只能记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一、发票可以次月作废吗发票可以作废的,如果本张发票不使用了,当月的发票从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即可。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如果对方已经开了票,也已经付款并拿到税局认证,他方无法单方面的作废,因为作废发票是有条件的:对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增值税发票作废方法如下: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必须当月作废,下一个月不能作废,只能红冲。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留单位备查就行了。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
    2023-04-07
    350人看过
  •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
    员工个人出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旧伤复发,应由工伤人员本人承担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
    2023-03-24
    391人看过
  • 工伤复发先住院后申请可以报销吗
    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但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3、已经过工伤认定。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
    2023-04-26
    315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
    管辖范围:河南省省直参保单位办理机构: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社厅发〔2004〕6号)《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程序》(豫工伤〔2005〕17号)受理条件:符合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条件材料明细:1、填写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2、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意见(填写详细病史、诊断依据)3、用人单位意见办理程序: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伤残及职业病状况提出意见及医疗建议,出具医疗诊断证明;2、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持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工伤职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4、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5、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2023-04-22
    264人看过
  • 未进行工伤报备可以申报工伤吗
    1、可以申报工伤。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3、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
    2023-02-20
    101人看过
  • 旧病复发工伤申请的办理程序
    如果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可以提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正式受理后会重新安排鉴定,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人。工伤申请事项因写什么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的申请事项主要是写明员工本人信息,所在单位以及从事工作内容。并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在受伤之后如何处理,需要真实填写。例如:工伤职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申请方名称:(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个人申请写明个人姓名)申请方联系人:申请方联系电话: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工伤认定时间:年月日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某公司职工,于X年X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某岗位工
    2023-07-01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工伤复发怎么办,怎么处理,工伤复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工伤复发的,可以进行治疗,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税行政复议未申报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2
      《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行为设置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税收征管法》 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
    • 云南省工伤复发申报工伤保险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
      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的,先到治疗工伤的协议医疗机构,由医生填写工伤职工住院申报表,到医院医保办签字盖章后,到社保局工伤科审批,符合规定标准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工作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 工伤复发怎么办?工伤复发需要办什么证明?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鉴定机构向伤者和用人单位出具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由受伤人员或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负伤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职工是否因工负伤的法律文书;到社保局领取工伤鉴定结论。 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工伤发生,公司未给工伤职工上报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01
      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伤职工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申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鉴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及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