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终止强制执行时,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
2、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依据原告的请求而启动,如原被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还款协议度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强制执行文书及强制执行方法
法院允许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
刑事辩护律师:法院允许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包括人民法院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等。法院有哪些强制执行的方法和手段专家将为您详细解答。
允许申请执行的文书
人民法院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人民法院所制作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并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仲裁机关制作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和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债权文书。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和执行令。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和执行令。
法院有哪些强制执行的方法和手段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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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多久算终止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3侵权当事人被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后是需要按照判决书来执行债务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强制执行六个月会结束。案件在判决生效之后的两年内要是侵权人都没有履行义务的话,被侵权人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侵权人是一定要按照判决书的要求执行的,而冻结侵权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要是逾期还没有办理的话就会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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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终止强制执行程序后该怎样处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在行政强制执行被终止后,执行程序就终结;但如果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则应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则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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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不是终结执行可以终止执行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3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义务的履行必须要有特定的主体,被执行的当事人死亡,行政机关往往是先决定中止执行,以其遗产履行义务或者待其继承人承受义务。如果死亡当事人没有遗产,也没有继承人代其继续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程序将无法进行,这时应当终结执行。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这种情形的原理与第一种情形相通。与自然人死亡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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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强制执行的情形和强制执行失效的情形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16种情形,具体如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