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20:00:05 301 人看过

一、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有什么?

1、短期诉讼时效。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这类时效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短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两年。当发生上述四种情形时,权利人必须在1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就必须承担败诉的风险。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为4年。

3、最长诉讼时效。国家规定为二十年。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实践中由于客观情况复杂多变,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也各不相同。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规定了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因为履行期限未满,债权人利益不会受到侵害,也就无所谓诉讼时效的计算。

(2)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

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或者知道债务人表示不再向他履行义务之时开始计算。由于债权关系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只要权利人没主张权利就可以认为其权利没有被侵害,

所以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但是不得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3)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时效应从条件成就之时或期限到来之时开始计算。

(4)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开始计算。

2、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应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此可见,20年是我国法律对权利保护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并且这一期间不以权利人主观上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为开端,

其目的是为了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中止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的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的中止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保证权利人真正享有完整的诉讼时效期间。在我国,它适应于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止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1、权利人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如某权利人在外地出差,其本地发生地震致使交通中断,因而不能回本地行使其对义务人的请求权,在这种情况下则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后果。所谓其他障碍,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情形。总之,由于客观原因使权利人请求权不能正常行使,因而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2、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如果发生在最后6个月以前的时间,

则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有关事由开始时,诉讼时效还有6个月以上的时间,但是延续到了6个月以内,那么应从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的时刻开始,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只有同时符合以上条件,才能产生中止的效力。待中止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中止之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继续有效。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

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制度。这一制度适应于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

诉讼时效在以下情况可以发生中断:

1、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请求。这里所说的请求是指权利人直接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口头或书面的意思表示。请求是诉讼时效中断最常见的原因。除了向义务人直接要求外,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代理人等主张权利,也可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2、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起诉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法定权利,从起诉之日起,

诉讼时效中断。由于起诉是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保护民事权利的行为,是权利人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为。它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等行为。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这是指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其同意的方式很多,如直接表示同意或明确承认义务等都发生同样的效力。

以上法定事由须发生于诉讼时效期间内才能中断诉讼时效,这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时间性要求。只要发生以上情形之一,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原来已经过的时效期间都无效,从中断事由消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中断事由可以数次发生,但要受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均发生于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并且都只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这是其共同点。实践中,二者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

1、原因不同。诉讼时效的中止的原因是客观上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诉讼时效的中断的原因是因当事人的主观行为,即请求、认诺、起诉等引起。

2、发生的时间性要求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而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在时效进行的任何时间发生。

3、后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只是导致时效暂停计算,一旦中止事由消灭,诉讼时效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五)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有特殊情况没有行使权利,由人民法院适当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是对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的补充。

诉讼时效延长通常应县备以下条件:

1、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这与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必须发生在诉讼期间内是有本质区别的。

2、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没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

3、经过人民法院审查批准,才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诉讼时效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案情的需要进行更改,诉讼时效如果中断,那么需要从新计算新的诉讼时效。没有法定的理由诉讼时效不可以中断或者是中止。如果对诉讼时效有异议的,可以带着相关的证件,到人民法院进行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特殊诉讼时效还存在吗
    一、特殊诉讼时效还存在吗特殊诉讼时效是指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在适用时,特殊诉讼时效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特殊时效(特别法)优于普通时效(一般法),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法律另有规定”,即是民商事“特别法”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般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二、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时,法院对于权利人的权利则不再保护的制度。其建立的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当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时,法院对于其权利不再保护,同时也就意味着对现在民事法律关系进行了维持,有利于秩序稳
    2023-04-12
    160人看过
  • 承揽合同有没有特殊诉讼时效
    一、承揽合同有没有特殊诉讼时效没有,承揽合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承揽合同的特征有哪些?承揽合同的特征有以下这些:1、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一般的商品。2、工作成果不仅要体现定作人的要求,而且要有相应的物质形态。加工定作要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物品,修理、复制在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修复完好的物品。3、承揽人是自己的名义,并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但他应当就该第
    2023-05-06
    159人看过
  • 特殊诉讼时效取消了吗
    特殊诉讼时效没有取消,特殊诉讼时效指的是特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时效。例如特殊诉讼时效有以下这些:《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特殊诉讼时效有哪些1、短期诉讼时效(为2年以下的诉讼时效)如:《食品卫生法》第40条第2款规定
    2023-08-12
    95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特殊性
    一、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特殊性(一)超过二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如果从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起二年内,专利权人未主张权利,而二年之后,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这时如果不能对专利权人进行保护,显然是不公平的。专利权人的请求权可以分为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前者指停止侵权,从时效制度的目的出发,这类请求权本身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后者指赔偿损失,当然适用诉讼时效,但是从专利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内的侵权损失赔偿额,仍然处于诉讼时效期间之内。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二》第23条规定,权利超过二年起诉的,人民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起诉之日前推算二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但这种判决应满足两个前提条件: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起诉时专利权仍在有效期内。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二》的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了针对侵权行为的物权请求权(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返还原物、
    2023-04-14
    379人看过
  • 特殊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4、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
    2023-07-04
    350人看过
  • 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限为多久
    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一年。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由下列几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如身体遭受到了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的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没有进行声明的;延付或者是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但是被丢失或者是被损毁的。一、租金欠款诉讼时效要多长时间租金欠款诉讼时效,具体如下: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特殊诉讼时效,以下诉讼时效为一年,身体受伤要求赔偿的,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期付款或者拒绝支付租金的,寄存财产损失或者损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2023-03-31
    493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诉讼时效,有哪些种类
    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规定具有预防犯罪、保障人权、保证量刑制度的落实、实现法律正义等诸多价值,因而设立该制度很有必要。我国刑法追诉时效制度实施以来总的来说还是卓有成效的,但也存在着用语表述不当,过于严厉等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一)时效的种类时效分为两种: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1、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的制度。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不得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已经追诉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追诉时效完成,是刑罚请求权消灭的重要事由之一。2、行刑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被判刑的人执行刑罚有效期限的制度。犯罪人被判处刑罚后,只有在行刑时效期内,刑罚执行机关才有权对犯罪人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行刑时效期间内所判处的刑罚未执行,超过行刑的时效,便不能再对犯罪人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行刑时效完成,是刑罚执行权消灭的一项重要事由。注:我国刑法总则只规
    2023-03-23
    282人看过
  • 著作权是特殊诉讼时效吗
    因著作权产生纠纷的,请求主张的诉讼时效是二年并不是三年,诉讼时效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民事诉讼时效超过会怎样(一)民事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不再通过强制方式进行保护。由当事人自己负责讨要债务或者主张权利。(二)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三)另外,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债务人
    2023-02-08
    371人看过
  • 简述行政诉讼时效特殊性
    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诉讼是有期限的,法律用语就是诉讼时效。普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但并不是所有的诉讼时效都是两年。行政诉讼的时效就有特殊性。根据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律规定是这样的: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a、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立案期限。人民法院接到诉讼状后,须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3.第一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作出第一审判决。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4.提起上诉的期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2023-06-06
    59人看过
  • 最长诉讼时效20年适用于何种特殊情形
    一、最长诉讼时效20年适用于何种情形最长诉讼时效20年适用于民事纠纷,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最长诉讼时效的特征有哪些最长诉讼时效不同于其他各种诉讼时效的特点表现在:1.其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到各类民事法律关系。2.其时效期间是20年。3.其适用前提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亦只在20年内获取法律
    2023-08-30
    454人看过
  • 三种特殊的行政赔偿诉讼
    一、对违法的终局行政决定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在《国家赔偿法》实施前,对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包括行政赔偿诉讼,法院均不受理。虽然行政《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几种情况包括了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但这显然是针对行政终局裁决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而规定的。然而对行政机关作最终裁决的行为提起的赔偿诉讼已不属于合法性审查的范围,而且,《国家赔偿法》第5条关于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并没有排除行政机关终局裁决行为引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因此,因行政机关终局裁决行为引起的行政赔偿争议,法院应当受理。与《行政诉讼法》相比,《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扩大了,这也符合《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关于除前款规定外,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
    2023-06-06
    69人看过
  • 特殊诉讼时效期限的通常规定
    不同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不同。1.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2.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3.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4.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
    2023-07-11
    51人看过
  • 不受诉讼时效约束的特殊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范围有:(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哪些情况不适用普遍的诉讼时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诉讼时效仅适用于债权财产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时效:1、人身权的请求权。2、财产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3、抗辩权。4、形成权。5、要求存款和委托人的权利没有具体的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要求金融机构的专业随时支付。如果适用诉讼时效,将影响人民的生存利益,并将对人民的生存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不符合本法的特征,因此存款和本金不适用。6、认购人以国家和金融机构的信托为基础购买债权。他的投资类似于储蓄。因此,债券和金融债务产生的支付系统债权不适用诉讼时效。7、根据投资要求支付资本的权利不受法定时效的限制,主要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外部业
    2023-07-05
    257人看过
  • 借条的特殊时效分多少种
    借条的特殊时效:1、短期时效;2、长期诉讼时效;3、最长诉讼时效。一、借条在诉讼时效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的诉讼有效期如下:1、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年;2、借条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3年;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二、民间借条几年有效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三、出借人应当在什么情况下主张债权根据借款形式的不同,借款合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
    2023-03-25
    34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分类及特殊工种种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
      特殊工种分类: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
    • 特殊侵权的种类都有什么? ?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2
      特殊侵权种类如下: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 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 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 2、防卫过当
    • 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主要区别有:适用对象不同、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期间性质不同。具体区别:?适用对象不同: 1.诉讼时效适用于债券请求权 2.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追加权、解除权、撤销权等);?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1.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助 2.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动审查;?法律效力不同:1.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
    • 为什么说5种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4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四种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这是1986年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以后,《民法总则》已经开始生效,该法明确规定,民事权利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是3年。根据同阶位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现在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一、1986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 特殊的经济诉讼时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3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