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货物交易中存在缺斤少两属于民事欺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3 14:32:17 409 人看过

商品重量不足则构成欺诈之举。

所谓欺诈行径,乃特定人士蓄意采取某些方式误导他人,促使他人在虚假情况下作出某种民事行动。

在此过程中,经营者商品重量不足导致消费者产生其商品为足量货物的误解,进而使消费者陷入思维误区并为之付款,这无疑是一种极为普遍且典型的欺诈行为。

对于这类行为,消费者有权提出‘退货并补偿三倍赔偿’的要求,以此来确保自身正当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大宗交易真正的“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又称大宗交易,是指达到规定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交易申报,买卖双方通过协议达成协议,经交易所确定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每个交易所在其交易系统或其大宗交易系统中对大宗交易都有明确的定义,并且各不相同。2013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重新规定了大宗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订了大宗交易规则。什么是大宗交易啊?大宗交易的概念:大宗交易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每个交易所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且不同的界定。大宗交易需要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时间进行且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2023-08-16
    85人看过
  • 下单后无货属于欺诈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下单后无货是否属于欺诈要看具体的情形,如果商家一开始就是没有货物而引导消费者购买,上的空白售卖链接,就属于欺诈。如果是商家确实是属于库存不足等原因导致下单后无货的不属于欺诈,属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商家需要的承担的是违约责任。下单后无货,未按时发货的赔偿是,双方合同有约定具体违约金计算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但要注意违约金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可以根据商家未发货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
    2023-03-13
    79人看过
  • 买到“山寨货”,属于欺诈吗?
    现在许多商家为谋取利益,假冒知名商标产品销售,消费者认知不够的话,就很容易买到所谓“山寨货”。如果买到“山寨货”,其实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但能不能认定为欺诈行为,首先得看“山寨货”的定性。按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并且不能证明没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属于欺诈:1、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2、经营者卖的商品失效、变质;3、经营者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4、经营者售卖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5、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6、经营者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7、经营者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8、经营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9、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10、
    2023-04-30
    273人看过
  • 少算3万中介存在欺诈
    签了购房合同后才发现房产中介少算了将近3万元的税款,一边是购房费用超出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一边是不按时办过户手续要承担违约责任。日前,市民何先生遇到这样的尴尬事。他怀疑房产中介可能存在交易欺诈。前不久,何先生通过宁波海鑫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介绍,看中了鄞州彩虹社区两套店面房。经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测算,购买该两套店面房的税费大约6.7万元,何先生认为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就于3月13日正式签订了购房合同,最终以95.8万元与房东成交。可是,当他去鄞州地税部门缴纳税费时,却被告知实际所要缴纳的税费是9.4万余元。这让何先生措手不及,如果早知道要交9万多元的税,我当初就不一定会买了。对此,房产中介公司史经理说,当初业务员的确忘算了一笔土地增值税,但依据合同约定,买方要缴纳的税费是按税费发票或收据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史经理还说,鄞州区地税部门去年7月推出一项新政:对鄞州钟公庙街道的二手商业用房买卖,要加征
    2023-06-10
    397人看过
  • 社保缺斤少两怎么办?
    问:我在一家中外合资的企业工作,所有员工都和外服签订一年合同,合同上金额是缴纳四金的标准,企业承诺的工资比合同高很多,高出部分可能通过奖金,福利,岗位津贴等形式发放,个人所得税完全按所发薪酬缴纳。因为我是新人,如果要求过多,可能对自己不利,而且已经事先说明了,我是在接受的情况下才去报到的,我想私下了解情况掌握一些主动权,现在该怎么办才好呢?答:按有关规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应当按实际收入。你的实际收入可能远高于合同规定的报酬。“因为我是新人,如果要求过多,可能对自己不利,而且已经事先说明了,我是在接受的情况下才去报到的,我想私下了解情况掌握一些主动权,”这是可以理解的。现在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争议处理对职工非常有利:只要你在离开这个公司后的60天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都会受理,而且保护的追索时间是无限的,即只要公司不缴或少缴社保,都能算总帐。因此你完全可以现在不向公司提这个问
    2023-06-09
    487人看过
  •  大宗交易在中国具体是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是指在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通过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上交所和深交所对大宗交易规则有不同的规定。大宗交易流程包括交易双方异地达成初步意向、到证券营业部填写大宗交易委托书、交易系统核实大宗交易符合相关条件后确认交易等步骤。大宗交易是指在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通过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各交易所在其交易制度和其大宗交易制度中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定义,各不相同。2013年10月18日,上交所在修订《上交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交所在2013年修订《深交所交易规则》中对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重新规定。交易流程:(1)交易双方异地达成初步意向(也可在系统内发布交易信息),并记录证券名称、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对方席位编号、约定编号(6位数)等信息。(2)交易双方在交易时间内到各证券营业部,填写大宗交易
    2023-09-02
    244人看过
  • 卖商品短斤缺两算诈骗罪吗
    算诈骗罪。同时,如果在经营活动中,“以顽强的毅力”长期坚持“缺斤短两”,从诈骗次数和诈骗的累计金额上讲,则涉嫌诈骗罪。决不能以简单的“欺诈”来敷衍。诈骗罪的行为结构是:行为人有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对方遭受财产损失。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及以上的公私财物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
    2023-06-21
    184人看过
  • 有事实存在属于诈骗吗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属于。一般来说,诈骗赌资属于诈骗罪。因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赌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符合定义条件,因此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07
    208人看过
  • 民事欺诈是否属于民事争议?
    民事欺诈属于民事纠纷。签订合同时欺诈的,合同可撤销,不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套路嫖属于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一)属于刑事诈骗。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得他人陷入认识错误,并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进而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2、民事欺诈则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3、从本质上看,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判决书中显示,检方指出,客户交纳费用后,由技师给客户提供
    2023-07-07
    221人看过
  • 货不对版属于消费欺诈吗
    一、货不对版属于消费欺诈吗货不对板一般不算诈骗,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新消法规定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二、怎么样算消费欺诈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采取
    2023-06-11
    284人看过
  • 如何识破交通事故中存在的欺诈
    去年三月二十二日早上,我的一个朋友驾驶着登记在其丈夫名下的**汽车行驶在安贞华联商厦门前时,被后面一辆出租车追尾了。亚运村交通对的交警做出事故认定,出租车负全责,出租车司机也在上面签了字,确认了交警的认定意见。出租车只投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只能赔两千。可是我朋友的车却是法国原装进口,4s店说需要九千多才能得到修复。出租车公司和其司机不同意,坚持通过其保险公司指定的店修理。我朋友不同意。事故当天协商未果。第二天上午,出租车司机突然给我朋友打电话,说是愿意协商解决,并同意让我朋友投保的保险公司指定的4s店修理。但是需要找个地方面谈具体修车事宜。我朋友喜出望外,觉得出租车司机做人还可以,就立即答应。出租车司机给我朋友指定了一个西南三环的地方,靠近被告投保的保险公司所在地,并且跟我朋友说不用担心油钱,他愿意为我朋友出100元的油钱。我朋友说好吧,于是,她就开着登记在她自己名下的汽车向约定地点出发了。
    2023-06-04
    431人看过
  • 销售缺斤少两如何处罚
    一、销售缺斤少两如何处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二、消费者合法权益收到损害应当如何赔偿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
    2023-06-06
    291人看过
  • 超市缺斤少两赔偿标准
    一、超市缺斤少两赔偿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什么是消费者投诉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三、消费者投诉业务范围下列投诉不予受理:(一)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二)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三)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四)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五)消费者
    2023-06-07
    455人看过
  • 网购缺斤少两几倍赔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网购缺斤少两几倍赔偿针对网购商品出现缺斤少两的情况,赔偿标准并非统一固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若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1.这里的赔偿金额通常是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2.若该金额不足500元,则直接赔偿500元。因此,在网购时遇到缺斤少两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购买金额计算赔偿,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补偿。二、网购缺斤少两如何索赔当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遭遇商品缺斤少两时,首先应与卖家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卖家补发、退款或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若卖家拒绝或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索赔:1.保留证据:包括订单信息、商品照片、与卖家的沟通记录等,作为后续维权的依据。2.向平台投诉:大多数电商平台都设有客服投诉渠道,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向平台反映问题,并请求平台介入调解。3.消费者协会或行政部门投
    2024-07-17
    4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卖货缺斤少两属于诈骗罪吗,有哪些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31
      卖货缺斤少两属于诈骗行为,会构成诈骗罪,可以按照诈骗的金额追究责任。诈骗罪是行为犯,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
    • 缺斤少两是否构成欺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2
      “缺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
    • 在赠与合同中存在欺诈情形属于欺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3
      没有效。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赠与合同存在欺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相关延伸】 问:撤销合同有时间限制吗? 答:针对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有时间限制,权利人应该在法定时间内行使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 缺斤少两可以报警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如果采取欺骗的手段,通过缺斤少两骗取财物的是可以报警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下单后无货属于欺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下单后无货是否属于欺诈要看具体的情形,如果商家一开始就是没有货物而引导消费者购买,上的空白售卖链接,就属于欺诈。 如果是商家确实是属于库存不足等原因导致下单后无货的不属于欺诈,属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商家需要的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下单后无货,未按时发货的赔偿是,双方合同有约定具体违约金计算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但要注意违约金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 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