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时交付的定金可以要求退还,但是需具有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等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购买商品房签定的认购书如何写才能有效
依法签订的商品房销售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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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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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认购书但没有签买卖合同,商品房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1不是所有没有签订购房合同的押金都不会退还。定金不予退还的情况一般是指买受人(即购房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签订购房合同。 以上情况是买受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因为商品房购买合同不仅由一方确定,双方必须达成协议; 也就是说,如果交易双方权利平等,买卖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就不能归责于买方或卖方。 根据上述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全额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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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未订立买卖合同能否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02购买者交纳定金后,如果非因购房者原因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的,出卖人要退还定金《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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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交付定金时可以要求退回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9商品认购时交付的定金的退还: 1、若是开发商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并且进行赔偿; 2、若是购房人仅因自身主观原因不订立买卖合同,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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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可以要求退还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5“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1、法律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