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案件如何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24:36 262 人看过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管辖。

第八条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1)被告为海关、专利管理机关的;

(2)被告为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3)本辖区内其他重大影响和复杂的行政赔偿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和复杂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和复杂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或者对行政赔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当事人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由受理该行政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行移送。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中逃逸的界定
    逃逸可以是民事案件,也可以是刑事案件,但不属于行政案件。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逃逸才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逃逸,需要正常进行赔偿。肇事逃逸又自首属于逃逸吗1、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只要在主观上为了逃避事故责任故意离开事故现场的,均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自首不影响本罪成立,只能说明犯罪嫌疑人有悔过情节,在审判时可以酌情减免一定的处罚。2、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3、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
    2023-07-02
    264人看过
  • 如何提起行政赔偿(行政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13
    460人看过
  • 工伤如何界定和如何赔偿
    工伤的界定和赔偿需要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鉴定等级按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发生工伤如何赔偿发生工伤赔偿如下: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交通食宿费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4.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5.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6.护理费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2023-08-01
    165人看过
  •  行政案件赔偿流程
    刑事赔偿是指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若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导致损害的情况。申请人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在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若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导致损害的情况。刑事案件申请赔偿的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第二步,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后,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要求;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真实、充分;提交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准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第三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审查内容根据《国家
    2023-11-19
    136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如何界定
    涉外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涉外因素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第三人或者被执行人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组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均不属于外国组织。涉外行政诉讼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受理并经过审理作出的行政案件;二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根据条约或者协定,以裁定的方式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并予以执行的行政案件。涉外行政诉讼有如下五个特征:1.涉外行政诉讼是解决涉外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2.提起诉讼的原告应当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3.涉外行政诉讼争议的标的是中国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4.涉外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5.涉外行政诉讼必须依照中国法律进行。
    2023-05-01
    329人看过
  • 如何界定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一、如何界定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可以从两者的区别来界定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民事、刑事案件的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不同。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民事案件指发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而诉诸司法机关,请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2、涉及的案件内容不同。刑事案件涉及的是犯罪行为。民事案件涉及的是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等以及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纠纷。3、是否由国家主动介入不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代表法律进行制裁。民事案件一般
    2023-04-20
    355人看过
  •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中的附带行政赔偿如何申请执行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而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并或者单独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而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单独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并或者单独审理。这里的合并显然是不同的东西同时存在,不同的东西同时进行。行政赔偿方式行政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行政赔偿是对侵权损害的救济,行政赔偿采用什么方式,依据什么标准,直接影响到救济的质量,影响到受害人权益,因而需要合理设计。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由此可见,我国
    2023-08-07
    316人看过
  • 2023赔偿案件是行政处罚案件吗
    赔偿案件是行政处罚案件吗是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因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人身权、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此外,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3-04-22
    131人看过
  • 行政损害赔偿是否是行政案件
    行政损害赔偿是行政案件,行政赔偿的诉讼性质属于行政诉讼的性质。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拆迁企业国家赔偿证明的概要首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了解国家赔偿的基本程序。企业法人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
    2023-06-26
    225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各级行政机关如何确定行政级别?
    《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3)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辖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案件能撤诉吗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分为自愿撤诉和视为撤诉。首先自愿撤诉是指: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行为。视为撤诉有三种情形,第一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第二是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第三是:原告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的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立案。但因诉讼费缴纳问
    2023-08-07
    208人看过
  • 行贿案件中的不正当利益如何界定?
    一、行贿案件中的不正当利益如何界定?行贿案件中的不正当利益看是否违反了我们国家的刑法的规定,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与受贿的形式相对应,行贿也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主动给予受贿人以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意图谋取的正当利益是否实现,均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二是行为人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要而被动给予其财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是因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迫交付财物,只有在行为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行贿罪。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此外,根据刑法第389条第2款之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应以行贿论处。这种特殊行贿行为,理论上也称为经济行贿罪。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行贿罪没有财物数额
    2023-06-03
    57人看过
  • 提出行政赔偿后法院如何立案
    一、提出行政赔偿后法院如何立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后,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要当场立案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能够
    2023-04-26
    267人看过
  • 法律如何界定家暴案件中的家暴行为?
    涉嫌家暴法律的认定如下:1、身体虐待,即是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2、言语虐待,即是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一个人;3、心理虐待;4、性虐待,即是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逼迫对方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伤、绑缚、摧残、强行约束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法,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力等方面形成必定损伤结果的行为。涉嫌家暴离婚赔偿怎么划分?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而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一方要求离婚,那么离婚时对没有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所应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那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
    2023-07-11
    441人看过
  • 薅羊毛的行政责任如何界定?
    薅羊毛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犯法,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人比较热衷于薅羊毛,现在有很多的平台出现漏洞的情况,通过薅羊毛的方式就可以不花钱或者少花钱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对于普通用户和“羊毛党”,其法律责任应根据获利程度的不同区别对待。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无效民事行为和不当得利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或者数额巨大的则可能触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薅羊毛犯法的吗怎样算违法薅羊毛一般不犯法,若其违反平台规则,利用系统漏洞获得盈利就可能会违法。薅羊毛是指年轻人搜集各个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各类商家的优惠信息来实现盈利的行为。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欺骗商家来获得利益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2023-07-05
    32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案件如何赔偿,行政赔偿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6
      行政复议中行政赔偿的赔偿标准是一、海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扣留公民的; 2.违法采取其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4.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 6.造成公民身体伤
    • 强拆行政程序中违法赔偿的责任如何界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强拆行政程序违法权利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行政赔偿时,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征收补偿标准;原告请求赔偿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奖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如何界定重大刑事案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主要看量刑,可能判无期徒刑、死刑的一般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另外也要考虑社会影响。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北京专业刑事辩护律师A
    • 如何界定行政复议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
    • 行政赔偿程序的界限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23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 (二)审查: 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 3、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