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其他业主应当怎样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45:43 87 人看过

小区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其他业主有两个维权途径:

一是请业主团体(如业主委员会)出面管理,二是请有关机关(如公安机关)管理。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一、不是小区业主是否可以当业委会委员?

不可以。小区业委会主任不可以由非本小区业主担任。非本小区业主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与被选举权的。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

二、业主负有的义务有什么

业主负有的义务如下:

1、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有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2、业主应当依法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3、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消除障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4、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有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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