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歪招暗藏风险买房需谨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20:15:31 257 人看过

以公司名义买房需谨慎

【购房歪招】按照新政策规定,我没有买房资格,才想出以公司名义买房这一招数。王先生老家是江苏,来济南做生意5年时间,前年买了套房子,本来打算今年夏天再购买一套,方便孩子读高中。济十条的出台让他的计划泡了汤。既然个人没法买,我就只能用公司名义买。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身边不少做生意的朋友,由于不符合买房条件,都在考虑用公司名义买房。记者近日走访多家房产中介获悉,这段时间他们接到不少客户的电话,咨询能否用公司名义买房来回避新政。【专家提醒】借用公司名义买房虽然不受买房套数限制,但仍然存在巨大风险。首先,公司买房的买卖交易环节纳税成本较高。以公司名义买房在购房环节的税费不高,但一旦房子转手,就必须缴纳高额税费,从而使投资收益锐减。其次,以公司名义购房,房产就将被视为公司固定资产,需要每年列入财务报表计算折旧。另外,一旦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房产也有可能被抵押、变卖等来弥补欠债损失。最后,在国家和地方的调控下,房价如果保持平稳或者下跌,那么实际出资人将得不偿失。

借名买房易产生纠纷

【购房歪招】在某中外合资企业工作的韩女士,4年前买了第一套房,现在又看好了东部某楼盘的一套精装修户型,总价90万元左右。如果是首套房,首付三成,只需拿出不到30万元,利率为基准利率;但她现在要买已属第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六成,需要拿出54万元,而且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韩女士因此琢磨,以二套房名义购房,首付比一套房要多出20多万元,压力不小。她于是想到了借用别人名字买房的念头。以后再过户给我,这样购房资金相对更充裕。

记者发现,与韩女士有同样想法的人还有不少。有的买房人试图通过与名下无房的亲朋好友进行私下协议,借用其身份购买房产,以规避限购令的调控政策,待房价上涨后通过出卖房屋并按照约定分享收益。

【专家提醒】借名买房是否存在风险?法律界人士表示,房产涉及物权,目前购房采用的是房产登记制度,即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为规避国家房产调控政策,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存在着很大风险,处理方式稍有不同,引发的风险也不同。

很多购房者借名买房,首先想到的是父母,认为这样风险最小。借用父母名义买房,我国法律认定房产归属主要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或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如果父母不止一个子女,则意味着今后兄弟姐妹将享有房产的同等继承权。

其次,借亲戚朋友名字买房,双方签订相关协议规避风险。借名者和实际购房人所签订的相关协议本身是合法有效的,应视为一种合同关系,但其中并不涉及物权。如果房价上涨或其他原因,借名者将房产进行过户交易,即使最终法院认可了双方协议的效力,但已过户交易的房产将无法追回。

此外,出借姓名的名义产权人也一样承担着风险,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名义购房或按揭贷款,不但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有了自己的房产记录,在金融机构也会有按揭贷款的征信记录。即便日后将房屋过户给出资人,但职能机构的记录资料不会随房产过户而消除,这些记录会成为日后审核各种资格的依据,也就意味着名义产权人会丧失一定的资格,如无法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或受限于其他限购政策。

先签合同暂不过户存隐患

【购房歪招】先签购房合同书,等以后有了购房资格再过户。这是很多人想出的另外一购房歪招。

已经看好一套二手房的小刘,因为拿不出纳税证明而犯愁,一直陪着他看房的中介担心生意黄了,就建议小刘先签购房合同书,以后有购房资格之后再过户。小刘一方面担心以后房价上涨更买不起,另一方面又怕钱交了房子没过户就不是自己的,内心很纠结。

【专家提醒】从表面上看来,这种方式的确可以规避限购,购房者跟卖房者签订正式的房产交易合同,并且还可以去做公证,但是因为不符合限购条件就暂不过户,等到购房者交够社保或纳税证明年限,符合限购条件之后再去办理过户事宜,当然也可以等到政策变化之时再过户,一切看起来都合情合理,不过签合同到过户的时间太长,变数太多。

先签合同后过户,潜在风险很大。首先,由于没有过户,虽然合同有效,但是并不能够完全保证房产就是购房者拥有,而且难免会出现业主一房二卖现象。其次,这几年难以保证政策就不会发生变化,而发生什么变化又很难预料。签约不过户,购房者权利和财产安全均得不到保障。最后,房价变动易导致合同毁约。采取这种先签订购房后过户的方式买房,房产证依旧属于老业主,从法律角度来讲房屋产权依旧属于原房东。从签订购房合同到办理过户,中间可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内若是房价出现大幅异动,交易双方能否履行购房合同办理过户就会存在疑问。房价上涨过多,原业主可能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房价下跌过多,购房者宁可放弃购房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也不愿意继续履约。

骗取纳税证明风险大

【购房歪招】房地产调控济十条规定,对在本市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此背景下,部分外地户籍买房者欲通过挂靠公司,让公司出具虚假工资证明和补缴社会保险证明,到社保部门补缴社保金和滞纳金的方式,规避对非本籍常住人员买房的限制,从而获取买房资格。孙先生就是其中一名。

尽管知道自己被限购,孙先生还是来到售楼处打听政策的执行细节。看到他确实有诚意,售楼小姐告诉他,可以通过办理假的纳税证明来买房。找一公司冒充员工,补齐13个月的税款,就可买房了。

听着似乎是那么回事,孙先生动了心。

记者了解到,网上已经有不少黄牛开始做假税单和假社保的生意。

【专家提醒】办假社保、假个税,其实是在铤而走险。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规避政策的违规行为,存在巨大风险。首先,帮助员工非法购房的单位涉嫌违法,而且违规被挂靠参保的单位大多为经营不规范的皮包公司,往往会卷款而逃;其次,购房者个人也可能因不符合购房的实质性条件,让房产证打了水漂,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到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房产证有可能被吊销。

更多买房注意事项,请点击:买房注意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借名买房暗藏哪些风险
    夫妻共同财产
    一、是无书面协议,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朋友关系,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书面协议,登记人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二、是违反政策、法规规定,借名买房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虽签订书面协议,但因规避政策,协议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之可能,借名人无法实现获得房屋产权的目的。三、是登记人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是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主动权掌握在登记人手中,借名人面临遭到拒绝的风险。四、是借名人被要求腾退房屋。购买房屋后,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登记主义,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五、是房屋因登记人涉诉而被查封或处分。借名买房系借名人和登记人之间的约定,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登记人为所有权人,一旦登记人涉诉,该房屋作为其财产面临被查封或处分
    2023-06-01
    385人看过
  • 借名买房暗藏哪些风险
    夫妻共同财产
    一、是无书面协议,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朋友关系,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书面协议,登记人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二、是违反政策、法规规定,借名买房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虽签订书面协议,但因规避政策,协议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之可能,借名人无法实现获得房屋产权的目的。三、是登记人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是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主动权掌握在登记人手中,借名人面临遭到拒绝的风险。四、是借名人被要求腾退房屋。购买房屋后,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登记主义,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五、是房屋因登记人涉诉而被查封或处分。借名买房系借名人和登记人之间的约定,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登记人为所有权人,一旦登记人涉诉,该房屋作为其财产面临被查封或处分
    2023-04-04
    474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购买需谨慎
    朱某和朋友在山东省临沭县做小生意挣了点钱,就想在临沭县买一套房子,恰巧听人说吴某打算出售其位于临沭县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售价6万元,朱某去看了房子的位置,觉得价格各方面都很合适,就于2016年3月9日和吴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6万元购房款。但吴某收到购房款后,并未将房屋交付给朱某。朱某要求其返还购房款,吴某以没钱为理由,拒绝返还。无奈之下,朱某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法庭,请求判决吴某履行合同或者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该涉案楼房系经济适用房,是吴某于2012年购买,至今不满5年,因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无效合同。法院据此判处吴某返还朱某购房款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我国《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我国民法
    2023-05-05
    480人看过
  • 二手房交易的出风险,需谨慎如何防范二手房购买的风险
    如何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是通过正规中介和渠道购买;第二,参与购房者应尽可能直接与房主见面,不要只通过中介了解房子。与房主见面后,首先要了解对方的身份来源,然后询问房子的历史、隐患和权利,比如房子是怎么来的,怎么装修的,谁在里面住过卖房,涉及到谁没见过他。这些看似普通的对话,可以帮助购房者规避很多潜在的风险。第三,房产权属要查清,合同条款要看明在签订合同前,购房者要与房主一起到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权利归属,明确房屋是否与他人进行了网上签约,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由中介机构或房主提供。购房者应逐一看清合同条款,避免匆忙签字。同时检查每份合同是否一致,避免中介做手脚。记得在合同空白处打叉,避免另行增加条款。第四,缩短交易时间。购房者应尽量缩短交易时间,要求对方签订合同后立即安排过户,过户后立即交房。由于处理时间长,房价下跌或上涨,如果一方反悔,很容易引发纠
    2023-02-17
    432人看过
  • 低首付买房暗藏哪些风险
    低首付买房并不符合国家和银行的相关政策。采用低首付购房的消费者,肯定是要从银行贷款的客户,如果开发商擅自采用低首付,没有严格依照国务院规定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的政策要求,违背了国家政策。同时,由于贷款人没有实际交付首付款,无法真正地拥有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银行发放贷款,必然会增加银行贷款的风险。此外,低首付买房法律风险大。对于开发商来说,低首付需要他们临时垫款,为此需要垫付一定的利息,如果资金链断裂,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开发商还要对购房者的经济情况、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有一定的了解,如果购房者因为这类原因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面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已经购买了二套以上住房,或外地购房者,无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就没有购房资格。当这些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低首付购房合同后,将面临购房无
    2023-04-17
    476人看过
  • 为购房”假离婚”风险巨大要谨慎
    楼市调控细则出台,成为不少市民热议的焦点。一些人在网上讨论如何规避政策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假离婚、借他人证件等都成了办法。不过记者从专业人士处获悉,这些所谓的办法不仅可能影响家庭关系,还易导致房屋产权纠纷,最终人财两失。一、二手房过户费怎么避税1、签订阴阳合同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是最常用的避税方法。所谓的“阴阳合同”是指买卖双方为了规避法律,对同一房屋的买卖签订两份或多份不同的合同。一般“阴合同”是交易双方实际执行的,而“阳合同”则提交到房产交易机构的。2、延期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个人出售住房,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3、假离婚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个人出售家庭满五唯一的房子,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关系多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假赠与房屋赠与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因此也成为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常用的避
    2023-03-04
    26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购买小产权房需谨慎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购买小产权房需谨慎(一)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
    • 二手房交易的出风险,需谨慎如何防范二手房购买的风险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4
      如何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是通过正规中介和渠道购买;第二,参与购房者应尽可能直接与房主见面,不要只通过中介了解房子。与房主见面后,首先要了解对方的身份来源,然后询问房子的历史、隐患和权利,比如房子是怎么来的,怎么装修的,谁在里面住过卖房,涉及到谁没见过他。这些看似普通的对话,可以帮助购房者规避很多潜在的风险。第三,房产权属要查清,合同条款要看明在签订合同前,购房者要与房主一起到交
    • 预计借名风险大规避限购需谨慎!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借名买房风险大借名买房常常发生在发布限购限贷政策后,由于潜在买房人没有购房或者贷款资格从而借用有资格的相关人士的身份信息进行房屋买卖行为。借名人与出借人之间常常具有非常值得信任的关系如家人亲戚好友,所以一般而言双方也不会签订书面的借名合同,因而一旦发生纠纷,借名人很可能举证不利,无法取得其出资的房产。根据房屋的性质,可以大致将借名买房分为两类: 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还建房等福利性用房。 2、借
    • 通过房屋中介买二手房暗藏哪些风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1、通过房屋中介买二手房暗藏的风险有:托管定金、交楼押金、首期款处理等资金风险;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的佣金风险;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无效的标的风险;一方违约交易无法履行的履约风险;房屋被查封、无法赎楼、无法办理按揭等交易风险。 2、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
    • 刚买二手房时须谨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中顾法律为您推荐:■怎样办理二手房产权变更登记■买卖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注意事项■房屋买卖小心“双簧”■预防购房签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