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务;无法出庭的其他正当事由。
一、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一方起诉离婚,而对方不出庭的,法院传票传唤后,仍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义的以外,仍应当出庭应诉。如果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而被告不出席的,经过法院传票传唤,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怎么判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有两种处理办法的:1、对方是原告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在该案件中被告有反诉的,人民法院就不能按照撤诉处理,而是可以缺席判决;2、对方是被告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案件情况,一定要对方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对方出庭参加诉讼。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是指: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三、被告告两次离婚都不到庭能判决离婚吗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能判决,依据如下:
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1)二次起诉一般属于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
(2)考虑到是被告不出庭应诉,判离的几率是很大的,或者说只要没有十分特殊的情况,可以肯定会判决离婚的。
若对方不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案件资料,然后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因为系第二次起诉,且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一般会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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