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9:11:11 418 人看过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导致受让人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四种原因:

(1)使用年限届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0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3)因逾期开发而被无偿收回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4)土地灭失

土地灭失,是指由于自然力量或人为造成原土地性质的彻底改变或原土地面貌的彻底改变。如因地震或战争而使原有土地变成湖泊或河流等。土地灭失,导致土地使用权客体丧失,受让人因此而终止其土地使用权。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获取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没有终止日期
    所需资料:1、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2、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贷款(抵押)合同;5、土地评估(备案);6、协办函(国土分局)。我国现象法并未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时一定需要改土地的所有者去办理,具体来说,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只要有土地所有者的委托,任何人都是可以去办理的,只是不同的人去办理,所需要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故而办理的流程也是存在差距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导致受让人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四种原因:(1)使用年限届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0条规定:“
    2023-08-04
    69人看过
  •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有哪些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1、债的履行,即清偿。2、债的解除。3、抵销。4、提存。5、债务免除。6、混同。7、债务更新。一、合同终止的条款有哪些呢合同终止的条款有:1、合同解除;2、债务已经履行;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一般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一般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2、解除合同;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
    2023-02-09
    425人看过
  • 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哪几种
    1、专利权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应当在
    2023-06-22
    401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终止的原因
    一、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包括: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合同终止的原因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三、合同解除的法律
    2023-06-21
    23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基本含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到国家利益以及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2.收回国有土地的程序3.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一、收回国有土地的程序的内容包括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023-03-25
    302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终止规定?
    集体土地使用权终止规定是在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线进来之后土地使用权也就终止。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先由国家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再以出让、划拨或租赁等方式由外商投资企业取得,集体土地不得直接出让和出租。二是农村
    2023-08-06
    36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而终止。一般说来,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使用权人放弃使用或因特定原因停止使用;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使用权人死亡后无人继承,也可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而未获
    • 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6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 (一)70年居住用地。 (二)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
    • 哪些情况会使土地使用权的终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3
      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正如当今大多数读者来说都存在普遍意义的,它可以让一般读者可以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利碰到相似问题的期间可以坚强,不应因为而感觉家庭的渺小,与此哪些情况会使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此问题存在基础的,那这么读者也许给出它的含义是什么?下面同作者一起来处理。
    • 专利权终止的有哪些情况,专利权终止的原因会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9-28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
    • 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5-31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