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1、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权体现在出租人对出租物的处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依法收回。
(2)出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方式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交、少交、迟交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补交未交的租金。
(3)出租人享有因供货人的原因产生的索赔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的权利。
(4)如果合同约定租赁期满的租赁物处置的方式是“退租”,出租人享有收回出租物,并要求承租人保证出租物完整的权利。
(5)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第三人的损害责任,出租人享有不承担义务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在收到承租人开立的出租物的收据后,向供货人支付价款,确保供货合同的履行是保证租赁合同顺利实施的前提;
(2)保证按承租人选定的设备提供供货,未经承租人同意变更,不得变更其合同规定的内容;
(3)确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到承租人、出租人以及租赁物的选择等内容,虽然《民法典》具体的规定了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实际签订合同过程中,只要不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具体的权利义务。
-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以及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
472人看过
-
承租人或出租人有权取消融资租赁合同
179人看过
-
出租人是否有权更改融资租赁合同?
313人看过
-
《租赁合同》什么是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共有哪些人?
155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335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
291人看过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
-
房产出租属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融资租赁”项目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7一般不属于。融资租赁是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向承租人提供的融资信用业务,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租赁。如果租的房子符合这个条件,就是融资租赁,如果不符合,就不是。
-
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利执行出租住宅租赁合同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8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屋,这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履行的基础。 1.1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所有权证书; 1.2出租人是房屋所有人而无所有权证书,但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是合同中的买方、合同已经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预登记; 1.3出租人为房屋的合建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持有者(即房屋的建设方、房租建成之后的房屋所有权人)之
-
准备签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5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1、因协商一致解除或符合约定、法定解除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2、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