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减刑有哪些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5:21:11 142 人看过

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本款规定,对一些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一、死缓2年执行是指什么意思

死缓2年执行是指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罪该处死;

2、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不得减刑的8种犯罪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的犯罪分子进行判刑的时候是有限制的,这种限制就是刑法规定的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被限制减刑罪行的范围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累犯,二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三是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以下是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需要满足的条件: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被 判 处 死 缓 的 罪 犯 如 何 才 能 减 刑 ? 三 个 维 度 全 解 析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如何才能减刑?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仍然有可能因为表现良好、立功表现等原因,获得减刑。减刑的申请和审核程序一般如下:1. 罪犯在服刑期间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劳动改造,提高改造质量。监狱对罪犯的表现会进行评估,如罪犯在劳动改造中表现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现等,监狱可以考虑为罪犯申请减刑。2. 罪犯需要向监狱申请减刑。监
    2023-09-04
    384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范围及减刑的程序
    一、减刑的适用范围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1、死缓两年期满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不应列入探讨的减刑之中。理由是:第一,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
    2023-04-22
    380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以下表现可以减刑:(一)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二)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三)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四)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累犯可以减刑吗据最新修订的《刑法》规定:第六节减刑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2023-07-04
    67人看过
  • 缓刑适用范围有哪些不适用缓刑的问题
    以下范围,不适用缓刑: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不适用情况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29
    261人看过
  • 缓刑适用范围以及缓刑适用标准有哪些
    一:缓刑适用范围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因为过失犯罪的罪过小,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很小,可以优先考虑。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少年犯多受社会不良影响和诱惑走上犯罪,多是偶犯,且可塑性强,易于改造,应以教育为主。各国对于少年犯都有特殊的保护措施,我国台湾就规定,少年犯“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可以宣告缓刑,而成年犯则是“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宣告者”。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比如相同条件下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人考虑,强制侮辱妇女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当然这种情况是指庭审都认罪,如果庭审时不认罪则不适用缓刑。)这实际是反映一个人
    2023-06-02
    98人看过
  • 遗嘱的适用范围和限制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工伤遗嘱待遇的范围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2、职工及
    2023-07-02
    154人看过
  •  轻罚和减轻罚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这段内容描述了从轻处罚的条件,包括:1. 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2.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3. 受到他人胁迫而犯法;4.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有所立功表现;5. 其他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以下条件适用于从轻处罚:1.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3.受到他人胁迫而犯法;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有所立功表现;5.其他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 【依法从轻处罚的条件】依法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律框架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刑罚的一种司法原则。从轻处罚的条件包括:1. 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认罪认罚。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刑罚。2. 悔罪表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追诉前,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其罪行的危害后
    2023-08-24
    422人看过
  • 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由于公民在没有触犯法律时是有人身自由的,任何主体不得随意侵犯。若是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书面的拘留申请,该申请一般一到三天就会处理完成,被批准后,拘留嫌疑人也是有期限的,若是在期限内发现了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还需要提交批捕申请。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
    2023-08-16
    303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
    减刑的适用范围包括在服刑的过程中表现良好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死缓罪犯由分监区根据留所服刑罪犯的表现进行计分考核,符合减刑条件的在两年期满后可以依法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限制减刑适用范围是什么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根据本款规定,对一些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2023-07-26
    97人看过
  • 减刑的实质条件及减刑的适用范围
    一、减刑的实质条件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刑法规定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都是减刑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犯罪人提出的减刑必须具备的实体条件。只有符合这一条件,才能得以减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只能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减刑的实质性要件。之所以称其为实质性要件是由我国减刑的宗旨和目的而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适用减刑的目的旨在通过肯定罪犯已有的改造成绩,激励其继续努力改造,逐步减少以
    2023-04-06
    375人看过
  • 限制减刑的适用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不等于不能减刑,而是严格把控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案情简介2010年8月23日13时40分许,被告人甲某驾驶出租车,在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附近,搭载了乙某。途中双方因行驶线路等事由发生争执,甲某持车内的螺丝刀对被害人乙某头部等处连续戳刺,致乙某因机械性窒息合并-脑损伤而死亡。当晚,甲某驾车至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张公路附近将被害人乙某尸体抛入河中。8月25日,被害人乙某尸体被他人发现。公安机关经侦查将甲某抓获归案。审判难点本案的审判难点是应当如何把握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原则,以及如何在判决书中表述判决理由。法院判决
    2023-06-30
    110人看过
  •  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及限制
    听证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以及其他较重行政处罚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与一般程序有所区别,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限。听证程序是特别程序中的一种,与一般程序有所区别。其适用范围有限,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以及其他较重行政处罚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听 证 程 序 的 特 别 性 质听证程序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程序,它赋予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和进行辩护的权利,是保障公正和公平司法的重要手段。然而,听证程序也存在一些特别性质,使得它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挑战性。首先,听证程序的时长较长。在听证会上,当事人需要提供大量的
    2023-09-07
    99人看过
  • 死刑的适用限制有哪些?为何有这些限制?
    限制死刑适用的情形如下。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一、70岁以上会判死刑吗七十岁以上但未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犯法的,是可以被判死刑的。根据法律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3、死刑的执行程序。死刑,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我国现行的刑法
    2023-03-06
    136人看过
  • 减刑假释制度适用哪些
    一、减刑假释制度适用哪些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我国减刑、假释以教育、矫正犯罪人为目的,为此目的而构建的减刑、假释制度不仅实践操作与目的错位,而且还导致司法腐败、倾斜适用、释放后再犯罪等现实问题。二、减刑假释有什么区别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关的刑期。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
    2023-06-15
    4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限制减刑?限制减刑有哪些适用对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6
      具体解释如下: 限制减刑是《刑法》中的一项特别规定,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刑法》 第五十条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 什么是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是不能减刑吗, 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限制减刑是《刑法》中的一项特别规定,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 哪些案件不适用限制减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1
      刑法新设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的规定。
    • 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会适用限制减刑?如何处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
      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只有对符合该情形的案件,并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的,才可以考虑同时限制减刑。因其他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一律不得限制减刑。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列举的7种具体犯罪
    • 适用的现状怎么样,适用减刑的限制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适用减刑的现状减刑制度体现了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实践中,减刑的适用数量远远超过了我国刑法中另外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适用数量。其原因可总结如下: 1、减刑作为一种刑事奖励措施,能够鼓励罪犯积极与法律“合作”,使其认真遵守监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加速自身的改造。 2、减刑却可以多次适用,能够频繁激励罪犯,持续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