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14:47 427 人看过

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二)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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