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涉及劳动争议处理方面请示程序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20:50:32
148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近来,我部接到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请示较多,有地方仲裁委员会报来的,也有市(包括计划单列市)、地、县劳动行政部门报来的,其中相当部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即可回复。为规范办文程序,保证劳动争议处理的及时性,经研究决定:今后劳动部只答复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的请示;各市(包括计划单列市)、地、县劳动行政部门应向所在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请示,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不能答复的,再由其向劳动部请示;各地仲裁委员会遇到需要劳动部门答复的问题,也应通过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向劳动部请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乡镇办事处的通知》的通知
239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和受理劳动争议的复函
45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涉及的主要方面
473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460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修改并印发劳动争议处理统计表的通知
16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涉及的部分政策
25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处理
词条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或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等产生的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 更多>
#劳动争议处理
最新文章
#劳动争议处理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涉及哪些方面的问题重庆在线咨询 2025-0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 (一)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
-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规定中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原则是怎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7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
涉及劳动争议找哪个部门来处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01、目前,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2、按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是要去法院起诉前,必须先经劳动仲裁委处理,法院才会受理。 劳动争议其实主要就是发生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但是具体的争议点就是多种多样的了。当事人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来解决,必须要结合到具体的情况,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解决争议,同时也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对于一些劳动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及程序是怎样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
-
劳动争议在哪些方面涉及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劳动纠纷涉及的赔偿比较多,具体有以下几项: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以现金补偿;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解除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6、未休年休假、法定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