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程序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08:33:12 218 人看过

1、进行刑事申诉,被上级法院驳回后,在不服上级法院“驳回裁定”认定的事实理由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和申诉?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向哪一级检察院提出?2、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和“驳回裁定”认定的事实理由,当事人认为是区级检察院向法院提供了虚假证言,并且在办案程序上也存在违规行为。当事人列举事实和理由后,向区级检察院提出书面控告,并要求给与书面答复,但该院以(1)、检察机关不受《信访条列》约束;(2)、当事人已向上级法院进行了申诉并被驳回为由,拒绝给当事人书面答复?请问检察院的拒绝有法律依据吗?当事人是否已没有申诉和控告的权利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3日 0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申诉相关文章
  • 我国旧刑事诉讼法告知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虽然不至于一切都在百废待兴,但相对其他国家来说一切都显得不太完善。我国的政策、法律以及土地规划,城乡发展的相关法律都是从已经有过的实践和其他法律参考而来的,难免会有一些缺漏的地方。那么,我国旧刑事诉讼法告知程序存在哪些问题?我国旧刑事诉讼法告知程序存在的问题一、告知时间不明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告知程序的规定的很多法条,仔细推敲则会发现很多问题。如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侯审人、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法条中规定告知应当“及时”,“及时”究竟怎样去界定,在实践中司法人员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在缺乏行之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这种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性很大。再如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
    2023-06-03
    109人看过
  • 程序正义:探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意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第
    2023-07-07
    401人看过
  • 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审理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很多,其中案由的称谓、案件管辖、诉讼主体的确定等问题是主要的。1.案由的称谓。报刊杂志发表的新闻作品造成公民的名誉损害,如何确定案件的案由,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和统一的认识,实践中主要有三种称谓:(一)名誉侵权纠纷;(二)报刊侵害名誉权纠纷;(三)新闻侵害名誉权纠纷。第一种称谓过于笼统。侵害名誉权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其行为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口头、书面、动作等。由于报刊登载新闻作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侵权,这样界定不能表现其特殊性,并与其他形式的名誉侵权行为区别开来。第二称谓不够准确。在文学作品中有许多不同的体裁,其形式、特点各异,其小新闻报道和报告文学与小说,戏剧、传记不同,前者要求准确真实,不允许虚构和夸张,后者允许虚构和夸张。因此,为区分其不同体裁在名誉侵权中的形式和特点可借用其体裁的划分和特点来确定报刊侵害名誉权的案由。如果笼统地称报刊侵害
    2023-02-11
    275人看过
  • 小额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同意问题
    小额诉讼程序不需要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只要案件满足条件法院就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是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如果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不服的,可以提出异议。小额诉讼,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有哪些?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第一,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第二,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以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作为参考。第三,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涉及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关系、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当事人提起反诉的,不适用小额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
    2023-07-14
    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申诉注意法律问题
    一、刑事案子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诉?应向案件终审人民法院申诉。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诉。对终审人民法院复查结论仍不服的,可以依法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不得越级申诉。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少?从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至迟不超过六个月。三、刑事案件案外人申诉的问题(案外人对法院判决有异议,可否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四、刑事申诉的基本要求(申诉需要递交哪些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诉状。
    2023-02-18
    470人看过
  • 企业申请破产程序问题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至此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一、破产重整流程五步骤破产重整制度是债务清偿法与企业复兴法的结合,社会利益与私权保护相调和的产物。1、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023-06-19
    482人看过
  • 民事诉讼前置程序的问题和不足
    第一,我国的民事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对于当事人妥当解决纠纷,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省国家司法资源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诉讼前置程序立法及其运行情况来看,诉讼前置程序尚存在一些问题。总结起来就是当前,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前置程序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程序存在缺陷。对限制诉诸法院权利行使的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应当由法律予以规定,而我国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存在随意性。此外,在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上,未考虑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立法没有承认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约定设置诉讼前置程序。第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设置不利于公正、高效解决纠纷。首先,劳动争议仲裁中,行政干预比较严重,从而影响仲裁的公正性。另外,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只把仲裁程序作为走过场,只希望仲裁庭早日作出仲裁裁决,从而可以得到一个提起诉讼的依据。对于某些劳动争议而言,劳动争议仲裁事实上构成了当事人行使诉权的障碍。
    2023-06-05
    340人看过
  • 刑事一审程序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1、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多久会开庭?如请律师受理律师能否让程序快点走完?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开庭日期只有上限没有下限,只要在这段时间里审理结束都是合法的。律师可以帮助催促法院和检察院,但作用未必会很大,律师的作用是在辩护上,但因律师是专业人士,在很多程序上可以提高审判阶段的效率,也能起到程序加速的作用。2、检察院要再侦查,法院说要延期审理,这种故意拖延合法吗?根据刑事诉讼
    2023-06-11
    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程序后的执行问题
    刑事案二审程序后的执行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需要对原证据重新审查或者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应当开庭审理。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和事实清楚,只是定性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径行裁判。其次,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第四,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
    2023-04-29
    390人看过
  • 民事执行程序问题三解
    在集中清理积案的过程中,有这样一起执行案件,李先生与周某原先是生意伙伴,二人关系非常要好,后来周某自己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向李先生借了60万元,但投资失败,血本无归,周某的妻子与其离婚,分得房子后带着孩子离他而去。在勉强归还李先生5万元后,周某也从此杳无音信。无奈,李先生将周某诉至法院,缺席审理后法院支持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判令周某返还李先生借款本金55万元及相应利息。李先生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发现周某名下无存款、无住房、无工资,且周某根本找不到。在此情况下,法院出具了一份民事裁定书,内容为因该案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一晃三年过去了,最近,李先生发现了周某,并打听到周某做生意赚到了钱,但打电话给周某时其并没有还钱的意思。李先生想执行程序已经终结了,现在应该怎么办?实际上,李先生取得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
    2023-06-06
    23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普通程序简便审理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实行普通程序简便审理,是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简化办案程序,合理利用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也有应当值得注意的问题。1、不适用简便审理的范围普通程序简便审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的,只有在符合案件事实简单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接受指控并自认其罪,控辩双方都同意适用条件下,才能进行简便审理。但进入简便审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被告人在进入简便审理过程中改变态度,不再认罪,则应当迅速恢复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同时,我们也应当明确,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案件就不能进入简便审理:一是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二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且被告人数众多的;三是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语言不通的;四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对案件作无罪辩护的;五是被告人明确表示不愿意适用简便审理的。2、应当注意的两个误区一是不能将简便审理作为一个程序来对待。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只有两个,
    2023-06-11
    27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诉讼的程序问题
    一、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七日内,决定受理立案与否。决定立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申诉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当按要求缴纳仲裁费,补充相关材料;被诉人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应当按要求缴纳仲裁费、提交答辩书和相关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名为首席仲裁员。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二、审理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准时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三、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先行调解原则。
    2023-04-15
    230人看过
  • 婚前财产归属问题的民事诉讼程序?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遗产吗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各自拥有的财产,婚前财产包括任何形式的合法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
    2023-07-06
    237人看过
  • 刑诉程序中的申诉流程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指的是公民对因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共事务。有权向国家机关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处理,刑事上诉是这一权利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超过申诉期还能申诉吗超过申诉期还能申诉。如果有新证据,还可以在法定期限之内依法申诉。不管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中,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的,都可以依法进行申请再审或申诉。申诉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
    2023-07-01
    23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刑事申诉
    相关咨询
    • 程序问题与刑事案件实质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裁判文书,包含了判决书和裁定书,简单地讲,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一、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二、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
    • 刑事辩护程序问题中刑事辩护会见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7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刑事诉讼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判的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9
      1、普通程序公诉案件,1个月,最多不超过1个半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高批准克延长一个月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同公诉案件。被告人没被羁押的,6个月。经法院院长决定可以延长3个月。审限从法院受理之日起计算。 2、简易程序20天二审:一般上诉抗诉的案件在1个月内审结,最多不超过1个半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高批准,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院受理的上诉,抗诉由最高院决定再审为3个月,最多6个月。
    • 民事纠纷申请仲裁程序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7
      一般受案案范围不同。仲裁的受理范围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和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争议,特别是刑事案件,均不适用仲裁方式。而诉讼对一切因私权发生的纠纷均可受理。 2.提起条件,仲裁必须有双方当事人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才能受理,而诉讼只要有一方当事人起诉合法就受理。 3.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方面上,当事
    • 程序上诉状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7
      上诉指的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其也指向神祇、君王或官府诉说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