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现在没有准备赔款金额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9:33:29 254 人看过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在农村现在国家征收土地标准价格是多少
    一、在农村现在国家征收土地标准价格是多少?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
    2023-06-16
    89人看过
  • 政府没有征地批文可以征收土地吗
    一、政府没有征地批文可以征收土地吗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如果没有批文的情况下,是不能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如果强拆的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
    2023-04-01
    422人看过
  • 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用吗?
    一、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用吗要想知道九六年的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只有查当地政府网站或请当地律师协助。而且土地征收没有新标准,也没有旧标准。主要还是要看今年的规定和当地的实际确定。二、桂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1、建设用地批次名称桂林市象山区2016年乡镇建设用地第二批次。2、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象山区万福路以北、黄村路口以西(具体位置以征地红线范围为准)。3、被征地村(组)及面积需征收象山区二塘乡万福村民委员会黄村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0.3237公顷。4、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和青苗补偿标准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公顷)前三年平均产值(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倍数每公顷征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象山区二塘乡万福村民委员会黄村村民小组果园0.24074.80901.0100.9890其它草地0.08304.809040.3956(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规划区内
    2023-06-03
    486人看过
  • 现在有没有土地所有权
    个人无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依法享有的支配和绝对权利。一般而言,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对于个人,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只能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辟谣】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吗?真相:不能分析: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他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此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提醒】土地所有权有哪些?1、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2、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全民所有土地的权利。三、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权的一种,是指农民集体在某一地区所享有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什么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受国家法
    2023-08-05
    60人看过
  • 土地征收的赔偿金额是多少每平方米?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每个地方的征地标准不一,而城市和乡村的标准也不一样,所以要根据具体地方来看赔偿价格,而居民用地一般是按照平方单位来算,而农田和林田一般都是按照亩的单位来算,具体赔偿价格都是由当地政府来规定。2022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2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
    2023-07-20
    459人看过
  • 法律上现在征收土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2023-04-17
    239人看过
  • 现在土地征收价格多少钱一亩
    2020年1月1日起,新版本《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了很多新变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
    2023-08-04
    308人看过
  • 土地征收没有协议书合法吗
    一、土地征收没有协议书合法吗合法。因为征地协议不是必须要件。关于征地协议问题。征地协议是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就征用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的协议,是征地项目申报的必备要件。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第四十六和第四十八条分别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增加了征地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通过征地公告,可以使农民了解征用土地的范围、目的、征用土地的批准机关及征地补偿的标准等,取得农民对国
    2023-05-06
    423人看过
  • 征收土地本人没有签字,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未经本人同意的,原则上是不能征收的,如果是集体土地的,只要大部分同意的,个人不同意的,也可以进行征收。在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在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在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征收土地的类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
    2023-08-15
    3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有没有返还地
    一、农村土地征收有没有返还地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因此,农村土地征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返还地的。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
    2023-04-21
    281人看过
  • 村委有权征收土地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该如何计算
    一、村委有权征收土地吗农村土地虽然属于农民集体,但村委会只能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并征得村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在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超越法律规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该如何计算(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
    2023-04-17
    317人看过
  • 土地征收农民没有签字可以强征吗?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也就是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新政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征地需要村民签字吗需要村民们签字。但如果是强制性的,则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或者征用集体土地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
    2023-03-07
    161人看过
  • 现实中政府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土地,能否确定土地储备的公益性
    当前,作为征收事由的公共利益在实践中有被滥用的倾向。个别政府以“旧城改造“为名进行商业开发,引发争议。在法律规定层面,纯粹的商业利益被明确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但是,个别商业开发项目确实包含有公共利益的因素,其间接产生的公共利益为社会所需要,在极大程度上也为行政机关所鼓励。此类项目到底属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要从商业利益是否包含公益因素,公益在整体构成中所占的比例,公益是否为社会所急需以及是否为公共政策所倡导等方面作出综合判断。笔者认为,储备土地具体用途在储备时尚未确定,因此无论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土地用途的不确定性来讲,尚不能轻易否认土地储备的公益属性。二、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例如在住改商房屋征收中,登记的是住房,而实际中却有很多是在底层,用作经营,这种登记是住房,实际是商业性使用的房屋如何补偿,现在法律法规也没有具
    2023-03-23
    304人看过
  • 修电站征收的土地没有被水淹没的要赔偿吗?
    只要被划定在库区的使用与管理范围内,完成了征用手续,则须依法进行补偿。即使没有被水淹,也在库区的保全保护范围内,被征用的土地不能再行耕种或破坏其植被。但占用25度以上坡耕地的,不计入需要补充耕地的范围 参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三章征地补偿 第二十条依法批准的流域规划中确定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应当纳入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用地应当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水利、能源基础设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其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第二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依法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报批、分期征收,按期支付征地补偿费。对于应急的防洪、治涝等工程,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事后补办用地手续。 第二十二条大
    2023-03-15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农村户口没地现在土地征收我家没赔偿合理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条文: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 现在征收土地应如何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2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法律规定,国家征用土地,应该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包括三部分: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这两项标准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地上物和青苗费(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估算一下。
    • 土地征用没拿到土地赔偿金,具体情况是两姐妹出嫁,现在父亲去世,家中土地被征用没收到土地赔偿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4
      拆迁不给赔偿,你可以向行政部门进行反映,要求依法给予你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
    • 现在农村土地征收还要征收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 现在国有土地使用证征收土地应该如何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7
      如果是划拨用地,根据《城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条例》的规定,是无偿收回;如果是出让土地,按《出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