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实践上来看,围绕停车场和车主之间的法律性质,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停车场和车主之间形成保管法律关系,车辆发生盗窃、划损等法律责任均应当由停车场承担;第二种观点认为停车场与车主之间是租赁法律关系,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丢失、损毁等法律责任,除非是停车场地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否则停车场不负任何责任。停车场与车主通常构成保管合同或场地临时租赁两类法律关系,两类法律关系所对应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有很大的区别。
停车场向车主收取了车位费,向车主提供停车场地,并对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因此,停车场与车主之间形成的是车位租用合同关系。停车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是:保障车主有车位,负责疏导交通;物业的车位使用费只限于该停车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车辆应由业主自行妥善保管。停车场的工作人员仅具有维持车辆停放秩序的义务,对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不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物业与业主另行签订了车辆保管协议,其车辆损失由物业承担。至于车辆丢失的赔偿问题,要看具体原因,如果管理人员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不能要求停车管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有些停车场张贴的“停车须知”或者发放的“停车证”上载有“仅提供场地停放车辆,不负责车辆保管,车辆丢失概不负责”等类似免责声明应当将此种免责声明视为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的方式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利的单方意思表示,对停车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提供消费服务的经营者有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有义务向消费者明确告知。业主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毁损,业主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公平原则,判令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适当的责任。在法律未作出更明确的规定之前,物业公司应当通过加装监控摄像头、在发生车辆毁损灭失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等行为尽到其作为有偿服务提供方应注意的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避免因基本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而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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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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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盗停车场是否有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1、停车场对于车辆遭窃通常有责任,但保管人已经尽到应尽保管义务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根据寄存人的要求,保管约定物,达到保管结束条件后返还原物,而寄存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且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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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盗停车场是否有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81、停车场对于车辆遭窃通常有责任,但保管人已经尽到应尽保管义务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根据寄存人的要求,保管约定物,达到保管结束条件后返还原物,而寄存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且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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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停车场内被盗,停车场是否需要承担停车场保管的责任?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你提出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情况而定,答复如下:1、若停车收费时说明收费目的只是用于场地租金或占地费,并不是用于车辆保管费,那么,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可能免责。2、若收取的停车费,包含保管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在收取停车费以后,对于其负责保管的车辆发生的一切损失,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3、损失车辆若投保了盗抢险,你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综上,若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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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遭盗停车场是否有责任?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81、停车场对于车辆遭窃通常有责任,但保管人已经尽到应尽保管义务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根据寄存人的要求,保管约定物,达到保管结束条件后返还原物,而寄存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且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