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方案不适用于非宅基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9:43:57 283 人看过

(一)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二)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三)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一般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意: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2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评估相关文章
  • 宅基地政策是否适用于镇上的房产?
    视情况而定,是否属于村集体。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我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按如下方式确认:如实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商品房,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
    2023-07-05
    358人看过
  • 宅基地是否适用于农村的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不能分户申请宅基地,但如果家的住房面积总和未超过当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向所在地的村民小组或村委会另申请一处宅基地建房。“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1.夫妻离婚三年以上的且未共同生活或离婚后一方又另行结婚的可以认定分户。2.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父母与子女共同申请,不得另行分户。农村独生子女政策怎么样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贴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凭着这个证件去领独生子女父母的奖金补贴;2、独生子女伤残扶助补贴当独生子女家庭中子女伤残,其可以申请补助,每个人每个月补助270元;3、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扶助补贴因为响应国家政策的原因,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其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都可享受计划生育的家庭奖励扶助补贴,每个人每一年960元;4、独生子女人员死亡补贴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独生子女死亡,其直系亲属每个人每个月都可以领到340元的补贴抚恤金;5、独生子女教育补贴国家也会
    2023-07-05
    111人看过
  • 宅基地补偿款是否适用于未迁出户口的女儿
    享有宅基地补偿款。相关法律规定外嫁女作为承包村民小组所有的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成员之一,同时也履行了应尽的村民义务,在所承包土地被征用后,无论其是否属于户口能迁出而未迁出人员,均依法享有相应取得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权利。农村外嫁女嫁出之后,户籍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转出去的,仍然具有土地补费分配资格。户口空挂人员是否享有居住权?户口空挂人员可以通过约定或者遗嘱的方式取得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居住权一般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有户口本不意味着有居住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2023-07-06
    173人看过
  • 山东宅基地赔偿
    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禁止擅自买卖或非法转让。第四条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市规划、建设、财政、物价、发改、民政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二章宅基地规划和计划管理第五条各村应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建设、国土、发改等部门指导各村的建设规划编制,修订和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监督实施。第六条编制村庄
    2023-04-26
    284人看过
  • 宅基地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上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一、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每次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与数额,都由各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计划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
    2023-06-21
    130人看过
  • 不同的赔偿方式适用于国家赔偿吗
    一、不同的赔偿方式适用于国家赔偿吗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有: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二、我国国家赔偿的主体是谁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但义务主体是赔偿义务机关,例如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的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等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
    2023-07-01
    35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征收后的赔偿方案有哪些
    1、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形式多样现如今,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的形式也多样化,一种是现金补偿,根据补偿标准,宅基地按每平方米补偿多少计算出补偿的金额,然后补偿给农民。一种是产权置换补偿,就是在政府规划的安置区域内按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的面积对你进行安置。还有一种就是两者相结合,在一定产权置换的基础上再收取部分补偿款。2、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双向补偿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在以前农村宅基地征收给农民的补偿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是没有补偿的。但现在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政策实行双向补偿,农民既可以获得房屋的补偿,也可以获得宅基地的补偿。3、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也可以获得补偿农村部分老旧的房子,因为历史遗留的问题而没有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在征收时,只要符合当下的政策,同样可以获得补偿。莆田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新政策有哪些莆田市农村宅基地审批新政策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有效遏制“
    2023-07-05
    491人看过
  • 宅基地诉讼适用何种法
    一、宅基地诉讼适用何种法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4、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
    2023-05-06
    66人看过
  • 宅基地补偿款能否用于转卖?
    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房产在本村村民中可以买卖,一旦房产过户,买卖合同有效,拆迁时,补偿属于房产所有人的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道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地皮转卖,怎样写转卖书?土地使用权转让书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姓名等信息,写明双方转让的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与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2023-07-03
    447人看过
  • 关于征用宅基地的补偿问题?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上述规定是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规定。国家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国家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有: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
    2023-07-03
    172人看过
  • 宅基地能否用于住宅建设?
    自家宅基地一般是可以建房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是可以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房子的,但是建造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如果所建造的房屋不符合要求,则属于违章建造,会被村委会强制要求拆除,并且会被要求缴纳一定的罚款。建房前需要先向当地的村委会,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提出建造申请,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开始建房。自家宅基地过户后还可以申请吗?(一)宅基地转让了,就不能再申请了。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过户前可要考虑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
    2023-07-08
    432人看过
  • 宅基地宅基地要补偿的方法有哪些
    宅基地补偿措施有:1、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2、产权调换,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产权置换;3、结合型补偿,即结合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补偿。河北省宅基地补偿标准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第四条县级
    2023-08-03
    277人看过
  • 镇里的宅基地属不属于农村的宅基地?
    一、镇里的宅基地属不属于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二、宅基地的使用《民法典》中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三、宅基地使用权的
    2024-01-31
    129人看过
  • 空地宅基地有赔偿吗
    一、空地宅基地有赔偿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空地宅基地是有赔偿的,安置补偿的选择一般会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拆迁安置补偿款,一种是产权置换房屋,还有一种就是两者相结合,在一定产权置换的基础上再收取部分补偿款。对于房屋征收来讲,国家给了被征收人选择的权利,既可以选择产权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这样的目的就是尊重被征收人的选择权,至于哪种方式更为合理,还需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一般来讲,更倾向于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省事、方便。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往往一次性解决问题。但是从目前的房价涨幅来看,想要先取得补偿款缓几年再买房可能将很难买到同等面积的房屋了。安置房在价格上比较占据优势,对于大多数被征收人来讲,安置房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但是安置房的位置往往不由被征收人选择。政府出具的安置房位置往往距离被征收人原有房屋距离比较远,而且大部分政府都会出具相应的完善的安置房规划图,但是往往等被征收人选择居住的时候
    2023-04-30
    102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评估是对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估计和确定的过程,通常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评估师进行。 评估师会考虑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市场行情和影响因素,给出房屋的合理市场价值。... 更多>

    #房产评估
    相关咨询
    • 什么基地适用于江苏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01
      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内,镇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宅基地的,一律按有关江苏省宅基地管理办法进行拆迁补偿,用定销房进行安置。对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外,镇规划区外因社会公共事业和经济建设需要,成片开发使用宅基地的,通过建造定销房(农民公寓)进行安置。
    • 对于宅基地林地能不能作为宅基地使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03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第六十
    • 沧州宅基地卖方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11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于是就出现了宅基地面积小,房屋面积大的情况,为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将房屋评估一个较低价格,然后再对宅基地进行单独补偿,这种补偿方案,看起来房地都有补偿,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 宅基地使用权拆迁是否适用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3
      该通知第32条专门对你们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拆迁补偿作出了规定:拆除因国家建设征用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对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换算成套住宅房屋的面积后按照所在区县确定的拆迁补偿价格予以补偿;对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直接按照所在区县确定的拆迁补偿价格的20%给予补偿.实施意见第3839条也作出了相公规定
    • 什么情形属于非法占用宅基地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9
      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处罚。 3、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