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扶持项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10-21 06:52:46 492 人看过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扶持项目?

(一)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四)对林区的有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林业系统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可比照公园免征土地使用税。

(五)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一)一般规定

纳税义务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具体规定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即使用该宗土地的纳税人住所地与该宗土地不属同一区或县,是在异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计算

(一)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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