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8:02:52 134 人看过

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够作为诉讼主体参与民事诉讼。

一、分公司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人格

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虽然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人格,但在实践中,经过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经营活动,而且总公司一般也会为其划拨一定数额的资金和财产,分公司在此资产范围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为了保护分公司的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基于程序法高效、便捷的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相对方可以选择分公司作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当分公司被判履行特定财产给付义务、但其资产不能足额给付时,胜诉方可在执行阶段要求总公司履行相应义务。《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由此可见,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许多不具有实体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够获得诉讼主体资格,其中包括分公司。但需要注意的是,《民诉意见》第41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因此,只有同时满足“合法成立”以及“领取营业执照”两项条件的分公司才能成为诉讼当事人,否则诉讼主体只能是总公司。

三、异地经营需要在当地登记吗

异地经营不需要在当地登记。只要凭公司所在税务局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异地税务局办理营业税相关事宜即可。原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异地办公,即设立分公司,必须在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和税务登记。是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作为独立主体进行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分支机构以独立会计的形式成立。异地经营的,公司和分公司可以作为独立主体报税,但前提是分公司必须独立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法人是否能够作为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能 否 作 为 民 事 诉 讼 当 事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其中,原告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的人;被告是与原告相对的一方;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
    2023-10-09
    139人看过
  • 保险公司能否作为当事人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从该条文角度理解,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诉讼主体地位应是共同被告而非第三人。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承担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那么在受害人启动的诉讼程序中,保险公司作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共同被告,则是其赔偿责任在诉讼法中的应有之义,而不可能作为第三人。因此,在交通事故纠纷诉讼中保险公司不能作
    2023-04-03
    165人看过
  • 在交通事故纠纷诉讼中保险公司能否作为当事人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诉讼主体地位应是共同被告而非第三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13
    21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有哪些1、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包括:(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
    2023-06-17
    69人看过
  • 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是否与作为民事诉讼原告相同?
    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人;直接受害人死亡的,近亲属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为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有谁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
    2023-07-03
    43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1、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二条二、民事起诉当事人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不以自己的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
    2023-06-17
    457人看过
  • 表亲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表亲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以下几种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允许进行民事诉讼代理。(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主要包括:①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学联、青年团等;②社会公益团体。如中
    2023-04-27
    129人看过
  • 在公司分立过程中,分立公司应当成为违约诉讼的当事人
    判决依据在公司分立过程中,股东在履行公司分立合同中违约的,在公司分立成功的情况下,按照股东资本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原则,合格的诉讼当事人是分立后的公司,而不是作为合同一方的股东,本案的事实,黄×平、王×辉、胡达、刘涛、张杰原是珠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2003年5月6日,上述五名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分立作出决议: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的分立。分立后,存续方为**公司,离任方为**联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续方股东为刘涛、张杰,让与方股东为黄×平、王×辉、胡达。资产、债权、债务原则上按照分割前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分割。如果不能分割,则通过竞价决定,价格较高者有权2003年6月14日,5名股东均签署了**公司(2)的分割确认书,其中第2.2条规定**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厂房应当以招标方式捆绑处置。价格较高的,中标方应当向对方即非中标方支付价款;中标方应以现金
    2023-05-02
    66人看过
  • 公司员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
    (1)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而不是由法律规定。(2)代理事项及权限一般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决定。(3)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4)有所在地单位进行推荐一、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与原民事诉讼法相比,本次修改限制了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删除了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将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仅仅限定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但是,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八条又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
    2023-04-05
    56人看过
  • 谁被定义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1.提起诉讼的权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都有权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不便亲自进行诉讼,或者虽能亲自诉讼,但需要提供法律帮助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3.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或者勘验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停止本案的工作。4.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并将收集到的证据提
    2023-07-04
    286人看过
  • 死者亲属可以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吗
    死者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注意是作为当事人起诉(非实体当事人)而不是其他法定代理人什么的。当事人分为实体当事人和非实体当事人。区别是实体当事人同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跟民事诉讼能力,后者只有民事诉讼能力。即后者不能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但却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享有民事诉讼能力承担民事诉讼义务。为保护死者著作权、名誉权等而提起诉讼的近亲属就是五种非实体诉讼人之一《民事诉讼法》的条文中虽然无明确限定了当事人丧命的能够由近亲属提诉讼的限定,但是在很多民事诉讼中比如人身伤害赔偿诉讼中,如果当事人丧命的
    2023-06-22
    269人看过
  •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哪些权利
    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权利有: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其进行诉讼。2、申请回避。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更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3、收集、提供证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人民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真实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4、进行辩论。在法庭上,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论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主张,同时也可以通过书面方式行使这一权利。5、申请调解。原告起诉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用调解方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一、债务人包括什么权利?债务人包括以下权利:1、有权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2、有权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3、有权委托代理人;4、有权申请回避;5、有权收集和提供证据;6、有权陈述、质证和辩论,有权通过辩论反驳对
    2023-03-12
    51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诉讼管辖?
    一、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诉讼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诉讼管辖的,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法院的范围,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中选择。(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
    2024-01-23
    228人看过
  • 2024保险公司为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应当作为民事诉讼被告吗
    保险公司为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应当作为民事诉讼被告吗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此应取得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对受害人给付赔偿金。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因案情需要,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额的…”。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a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保险公司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是赔偿款支付的主体,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2023-12-17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否可以作为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6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里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的连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设
    • 不是法人的组织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错误,为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可知,不具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 精神病人可否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16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若要参与民事诉讼,必须由其监护人以代理人的身份参与。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由当事人参与公益起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3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审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司法实践中存在多个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可对同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情形,一个主体提起诉讼,其他适格主体可申请参加诉讼,一方面保障了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另一方面有利于
    • 民事诉讼中,公证人作为第三人,是否具有正当性?
      四川在线咨询 2025-01-02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不属于第三人。通常情况下,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具有独立的请求权。然而,有些第三人尽管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却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核心权益。如果第三人是证人,为保证自身的利益,或许在作证时会难以坦诚陈述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