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0:21:26 97 人看过

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属于这一方责任,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被挂靠者赔偿后,可以向挂靠者进行追偿。如果不属于这一方责任的,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上班期间把别人车刮伤,需要承担责任吗

需要。下面几种情形中,单位或者雇主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设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建设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

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

3、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是承揽工程和签订承包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对于建设工程竣工前施工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由于承包合同违法性的瑕疵不能弥补,应确认为无效。

三、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受害人应向谁要赔偿?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借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挂靠关系处理。

4、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5、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的,车辆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机动车在送修理、委托保管期间,承修人、保管人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修人、保管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8、肇事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有关保险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责任承担:挂靠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
    由挂靠人和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挂靠人是车辆的名义所有人,也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主体,挂靠只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受害人作为第三人对此无从知晓也不需要知晓,要求被挂靠人承担责任符合民法上的外观主义原则。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吗?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吗?我连续驾驶车辆9小时,早上5点车滑向沟里,车损害,修理费支付6万元。交警队认定我疲劳驾驶。车主也在车上,现在他让我陪修理费6万元。我想我是替他干活,这钱我应当赔偿吗赔多少律师解答:应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存在重大过错,雇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
    2023-07-16
    188人看过
  •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认定的呢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一、电动车闯红灯医药费怎么算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医药费一般由自己承担。具体赔偿的问题,根据交警划分事故责任的情况确定。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如下: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2023-03-04
    175人看过
  •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被挂靠单位一起赔
    车辆挂靠通俗的说就是没有车辆运营资质的个人或者团地,以支付一定挂靠费或者管理费用的方式以另外一个具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名义对外经营,取得的经济利益主要归挂靠人所有,被挂靠人收取小部分的费用。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单位成了名义车辆所有权人,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对于挂靠人他是实际的车辆所有权人,即车主,他们之间的利益分配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协议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并不知晓这重关系,他们依照法律规定直接找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往往在诉讼中被挂靠单位拿出挂靠协议,称自己不收取或者收取很少的管理费或者挂靠费,如果要承担巨额的赔偿是不符合权利义务的标准的。甚至有部分的法学人事也这么认为,或者称被挂靠人在收取挂靠费的范围能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对被挂靠单位是不公平的。对此,律师认为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是值得商榷的,一般来说被挂靠单位不会无端给人免费挂靠,多少收取了一些挂靠费,既然
    2023-06-08
    124人看过
  • 机动车挂靠情况下被挂靠人的责任承担
    在挂靠情况下,挂靠人对外都是以被挂靠人名义出现的,被挂靠人负有谨慎监管挂靠人管理使用车辆义务,有义务缴纳机动车强制责任险和有关商业三者险,而且对机动车运营享有“运行利益”,为保护不特定第三者利益,被挂靠人应当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挂靠人追偿。一、车辆出交通事故挂靠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车辆挂靠,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车辆挂靠在单位经营,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际经营人不能履行赔偿责任的,车辆挂靠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二、建筑公司挂靠的法律责任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法意见》规定,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
    2023-04-12
    132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会认定机动车的主要责任吗
    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会认定机动车的主要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发生交通事故会认定机动车的主要责任吗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022-07-23
    465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对方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一、被车撞了肇事者不承认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
    2023-03-05
    189人看过
  •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
    2009年6月3日17时,卢*泰驾驶皖K/B4763号轻型箱式货车(载张*梅)行驶至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洪桥路口时,与原告乘坐的由李*林驾驶的粤B/ND632号箱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以及原告、李*林、张*梅受伤的交通事故。2009年7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卢*泰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林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车辆情况:被告二阜阳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系皖K/B4763车登记车主,被告四杨*广系该车实际车主。杨*广将该车挂靠在被告二名下。事故发生时被告一卢*泰系向被告四借用车辆。肇事车辆在被告三处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险,分项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金110000元,医疗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被挂靠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与被告一卢*泰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卢*泰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事故责
    2023-04-17
    138人看过
  • 机动车挂靠可能产生的责任形式有什么
    当事人进行机动车挂靠所可能产生的责任形式一般包括:1、被挂靠单位承担赔偿责任;2、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3、挂靠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挂靠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承担有限连带责任;5、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承担垫付责任。一、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责任怎么办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责任有: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
    2023-03-19
    3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挂靠车辆对方承担什么责任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属于挂靠车辆的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对方车辆维修费该怎么出?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车辆维修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2023-07-26
    470人看过
  • 有挂车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的处理
    虽然根据规定有挂车的机动车本车和挂车应当分别投保交强险,但在行驶中,机动车本车与挂车事实上仍为一车,故当有挂车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保险公司应就其承保的两份交强险承担理赔责任。一、交强险的特征(一)赔偿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保障范围。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三)强制性。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四)保险费率。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
    2023-06-25
    329人看过
  •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扣车
    交通事故扣车一般分为下面几种情况:1、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受伤标准,大多为现场交警来后,其中由当事人说自己不舒服要去医院。至于是否真的不舒服,交警不做判断,有人提出就算。2、事故车辆手续不全,如:没有交强险(法律规定,没改险车辆不能上路),没有年审,没有证件(行车证、驾驶证)或证件不符。3、事故中驾驶人涉嫌酒后、服用药物(吸毒)4、事故双方不同意交警现场责任划分,提出异议的(但一般不扣),由双方提出扣车。一、交警扣电动车我能当场砸了吗不可以,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2023-03-08
    400人看过
  • 挂靠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
    [案情]:2009年11月19日,原告王某将其所有的东风牌货车以挂靠单位枣庄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的名义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三者险,保险期限自同年11月20日零时起至2010年11月19日24时止,保险金额为50万元。2009年11月20日15时,原告王某驾驶该车辆与李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乘坐摩托车的张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枣庄山亭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认定,原告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张某不负责任。后经法院调解,原告王某共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0余万元。原告就赔偿事宜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到拒绝,其要求车辆挂靠单位代为请求赔偿亦未果,原告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分歧]:对于车辆所有人王某是否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原告王某无权向保险
    2023-06-05
    480人看过
  • 借他人使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形下承担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一、车祸死亡的流程到底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死亡处理程序规定是: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
    2023-03-02
    296人看过
  • 挂靠车辆发生事故被挂靠公司同担责
    个人将其出资购买的机动车挂靠在具有运输经营权的运输公司名下,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挂靠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陈某购买了一辆重型罐式货车,并将其挂靠在常德某运输公司名下,以公司名义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及营运证件等各种法律手续,并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运输经营活动。陈某为其机动车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2014年12月27日,陈某驾驶重型罐式货车在安乡县某乡镇某路段时撞倒步行横穿公路的刘某,造成刘某死亡。该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陈某与刘某负同等责任。随后,刘某的继承人将陈某及某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诉至安乡县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27246元。安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则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4-23
    94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发生交通事故时被挂靠单位有没有机动车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10
      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的被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机动车挂靠单位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该《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说明对受害人而言,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任何一方都有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的责任。
    • 车子挂靠公司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5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 挂靠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挂靠者需不需要担责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3
      挂靠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挂靠者需担责。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的民事赔偿在特定情形下是属于连带责任的,包括挂靠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 挂靠单位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负刑事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19
      车辆依赖是为了交通运营中的便利性,将车辆登记为具有运输经营权资格的公司名称,以公司名称运营,依赖者向依赖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如果在附属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附属人和附属人将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