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员找不到犯罪嫌疑人是不是就是不立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14:38 440 人看过

无需犯罪嫌疑人亲自证实,侦查机关立案。对于一个案件,能否立案刑事,关健取决于是否有初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可以刑事立案。至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是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和逮捕,但不会影响案件立案。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案件也不会撤销。司法机关将采取各种形式进行逮捕,包括在线通缉。抓不到犯罪嫌疑时,案件不予撤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在自己管辖的地区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向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报告。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应立案而不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公安司法机关通过刑事诉讼同犯罪行为做斗争,是从立案开始的。因此,一旦发现预备犯罪、正

—————————————————

在实施犯罪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迅速组织力量,严格按照法定立案条件进行准确、及时立案,积极开展侦查或审判活动,发现、收集证据,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使一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充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实现刑法的功能。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是存在对应该按刑事案件处理的案件当成一般治安案件来办,大案化小,重罪化轻,以罚代刑。特别是极少数公安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对有明确的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而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显而易见的案件,应当立案就是不立案,这是对刑事立案权的典型滥用。据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的消息报道,中国检察机关1998年至2002年在刑事诉讼监督上,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35585件,有效地监督了刑事立案权的滥用。

例如四川威远县碗厂镇派出所民警梁得忠徇私枉法案、碗厂镇派出所所长史少武玩忽职守案。家住乐山市五通桥区的少女小红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社会关系广泛的龙强。龙强答应将她介绍到某宾馆去当服务员,当着小红的面,龙打电话给该宾馆的经理田志谋,约定2004年3月3日见面。龙强为何如此热心呢?原来早在今年2月,一个叫周涛的男子就找到龙强和田志谋,要他们帮忙找小姐。为此,田冒充五通桥区某宾馆的经理,与龙一起演起了戏。3日上午,龙强、小红与周涛、田志谋见面,周涛与威远县碗厂镇清溪夜总会老板何西南联系,说自己已找到货了。电话中,何同意付周等人介绍费2000元。田见已找到买主,又骗其可以到某休闲山庄当服务员。但是,小红并未被带到所谓的休闲山庄,而是被直接带到了何西南所开的清溪夜总会。随后,众人凶相毕露,强迫小红留在夜总会上班,并逼她签下了欠何西南2500元的欠条。尔后,小红又与何签订了所谓的招工合同,承诺以自己今后6个月内卖淫所得偿还借款。何对货基本满意并支付了周、龙、田3人1200元介绍费。从当晚起,何就不断安排小红接客。

小红莫名失踪后,亲属立即报了案。3月8日,亲属突然接到小红打来的电话。当晚11时许,小红姐姐和朋友张某一道来到乐山市市中区张公桥

————————————

2004年6月10《华西都市报》报道派出所包庇老鸨逼少女卖淫。

派出所报案,说明小红被拐卖后被逼卖淫的情况和目前处境,负责接待的值班民警谢某既没作报警登记,也没作值班记录,更没有向带班所领导或市中区公安分局领导和值班民警汇报,以原来接待你们的警官不在,你明天来看所里怎么处理为由推诿了事。

第二天早上,在请求警方解救无望的情况下,小红的姐姐和母亲等人赶到威远清溪夜总会要求将小红领回,没想到何西南却拿出小红被迫签下的招工合同和欠条,振振有辞地要求小红及其家人偿还借款,双方争执不下,亲属提出到当地的碗厂镇派出所解决,谁知何西南很牛:到派出所就到派出所,

谁怕谁!派出所民警梁德忠接待了双方。小红的亲属明确告诉梁德忠小红是被他人拐卖并被迫在清溪夜总会卖淫的,要求梁组织警力解救小红。考虑到自己与何关系一直很好,而且自己还在清溪夜总会嫖过娼,梁因此对小红及其亲属的请求置之不理,反而以小红写有亲笔欠条为由,要求亲属与何自行协商解决。当晚8时左右,梁见小红确实无钱就让她写下欠何西南800元的欠条,而小红为安全脱身回乐山,只得万分委屈地写下了欠条。到小红被解救出夜总会时,何一共安排她卖淫15次,并从中获利700多元。

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发现,威远县碗厂镇派出所民警梁得忠在接受何西南亲属报案后,明知少女小红系被拐骗妇女,威远县碗厂镇清溪夜总会何西南有容留他人卖淫行为的事实,何西南已涉嫌容留妇女卖淫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依照法定程序对何西南立案侦查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而梁却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将刑事案件作为普通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不立案侦查,致使被拐骗妇女小红未及时得到解救,何西南未及时受到法律追究,客观上为何长期组织他人卖淫充当了保护伞。碗厂镇派出所所长史少武明知清溪夜总会何西南有长期容留他人卖淫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依法定程序对何西南立案侦查,致使何西南未及时受到法律追究,客观上也为何长期组织他人卖淫充当了保护伞。乐山市市中区张公桥派出所值班民警谢某同样存在接到报案后,不迅速进行审查,不向带班所领导或市中区公安分局领导汇报,将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报案情况未及时汇报立案侦查,致使被拐骗的妇女小红未及时得到解救。小红案案发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查证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何西南和其他公安人员做出了相应处理。其中威远县碗厂镇派出所民警梁德忠因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所长史少武因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四川省内江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乐山市张公桥派出所民警谢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乐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向市中区公安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该局当日对周涛、田志谋、龙强等人涉嫌拐卖妇女、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立案侦查。

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司法实践中,为了片面追求破案率,而实行先破后立、边破边立、不破不立,形成不破难立的局面。甚至有一些重大刑事案件该立案而不立案,立案数大大低于发案数,造成大量隐案(即犯罪黑数),没有反映出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公安部部长助理张新枫在2004年6月10日召开的全国刑警大练兵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去年全国共立刑事案件439万起,破案184万起,破案率仅为41.9%,有超过一半的刑事案件没能破获。公安部负责人表示,这还不算立案不实因素,如果如实立案,估计全国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可能在30%左右。所有这些现象,进一步说明了司法实践中,公安司法人员对刑事立案权的滥用还是非常严重的,我们的刑事立案工作任重而道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到案是不是构成自首
    一、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到案是否构成自首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后到案,如果传唤前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首。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
    2024-01-17
    375人看过
  • 案件被检察院退侦两次的案件是不是就可以释放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应该怎么处理1、检察院两次退侦
    2023-08-05
    159人看过
  • 侦查羁押证据不足是否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
    一、侦查羁押证据不足是否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证据不足不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里需要指出,所谓“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有权在起诉与否之间做出自主选择,因为证据不足属于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情况,因而不能提出起诉
    2023-04-15
    87人看过
  • 网上逃犯是不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还没有定罪而且是被侦查机关认为有嫌疑的人,对于网上逃犯来说既可以是犯罪者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论网上逃犯是否为犯罪嫌疑人。网上逃犯的认定:一是公安局(部)认定的有事实证的证明其犯罪的,二是一般情况下只要有犯罪嫌疑,并且立案的话,但还未使其伏法或无法随传随到的,都可挂名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
    2023-02-26
    98人看过
  • 嫌疑人不在,是否能立案?
    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国家侦查机关立案时不需要犯罪嫌疑人自己证实的。对于案件是否能立案,最关键的是看是否有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只要有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就可以进行立案侦查。至于找不到嫌疑人,主要是立案之后的抓捕问题。司法机关会采取很多方式进行抓捕,包括网上通缉等,即使抓不到,也不会是案件撤销。微信转错2000能立案吗能。可以凭转账记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立案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
    2023-06-30
    173人看过
  • 立案侦查不一定就是刑事案件是吗?
    立案侦查不一定就是刑事案件是吗?立案侦查就是刑事案件。刑诉法规定:1、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具备的立案条件是什么(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
    2023-06-03
    459人看过
  • 立案侦查后多久能抓到嫌疑人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一、民事调解算立案吗民事调解不算是立案。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通知书后案件才算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二、刑事诉讼法109条立案的规定刑
    2023-03-06
    335人看过
  • 犯了帮信罪是不是犯罪嫌疑人都要到位才结案?
    一、犯了帮信罪是不是犯罪嫌疑人都要到位才结案?1、犯了帮信罪并不一定是犯罪嫌疑人都要到位才结案。以下情形都有可能会结案:(1)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销案;(2)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3)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4)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刑罚处罚已经过了刑罚追诉期。2、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1)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3、
    2023-04-18
    33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如把赃款花了是不是就不能追回
    如果相对人属于善意取得的,不能追回赃款。如果相对人知道是赃款而接受的,属于恶意取得,可以追回赃款。赃款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五个必须”条件(一)必须是受让人基于善意取得依积极观念的理解,善意是指财产受让人具有将财产让与人视为原权利人的误信,例如将动产的承租人、借用人、运送人等误认为是所有人或具有处分他人之物权利的人而接受其让与;依消极观念的理解,受让人不知让与人为无处分权人即可构成善意,这里的“不知”包括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显然,消极观念对于善意的要求更为宽松,笔者以为,在赃款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上应当采取严格的积极观念学说。如果受让人对标的物所有权有怀疑而不去确认,仍然购买,则显然易导致赃物的流转,不利于打击犯罪。(二)必须是受让人基于公开合法且有偿而取得一般来说,受让人从以下场所通过法律行为取得受让物可视为善意:一是由拍卖而取得受让物。所谓拍卖,既包括国家有关机关主持的强制拍卖,也包括
    2023-04-17
    14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侦查工作的处理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一些犯罪嫌疑人由于是在逃犯、通缉犯、有犯罪前科、犯有其他重大罪行等原因,拒不说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者故意伪造自己的姓名、住址,侦查人员难以掌握其真实身份,侦查工作往往因此受到严重困扰。针对这种情况,刑事诉讼法除了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自其真实身份被查清之日起计算外,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即使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无法查清,规定也应当移送起诉,不能让案情已经清楚的案件久拖不决。当然,如果可能,还是应当尽量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姓名、住址等情况,不能因为上述规定就可以随意不对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进行查证。根据规定,对身份不明有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前提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对犯罪行为的查证已达到了侦查终结的要求,符合起诉的条件。在提出起诉时,对于犯罪嫌疑人自己报出了姓名但是无法查实的,即使明知其所报姓名、住址等是虚假的
    2023-06-11
    22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几人给予指证就是立案
    证据是指根据诉讼规则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判决具有重要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来再现和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基于足够证据的裁判可能是公平的裁判。证人证言,简称证言。是指证人向司法机关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反诉的,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良后果。所以多一个证人证言,如果是案件的核心事实,对法院判决定罪影响不大。多人指证就可以定罪吗如果只有多人指证没有其他证据的,不可以定罪。因为孤证不能定罪,三人以上口供指证,事实清楚,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
    2023-08-07
    378人看过
  • 询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不可以少于多少人
    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是讯问,不是询问。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2024-04-22
    455人看过
  • 嫌疑人不承认犯罪怎么立案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一、取保候审期间如何撤案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
    2023-03-05
    418人看过
  • 立案怎么不拘留犯罪嫌疑人?
    一、立案怎么不拘留犯罪嫌疑人?立案不拘留犯罪嫌疑人,是因为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被刑事立案了不拘留的原因是没有充分证据不会被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3、属于自己管辖,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
    2023-06-16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经济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程序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9-14
      我国行政、司法机关等工作,都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经济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程序包括:受理案件;立案侦查;破案;侦查终结。 一、受理 (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材料,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二)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制作《受案回执》交报案人。 (三)接受刑事案件之
    • 侦查人员传唤犯罪嫌疑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2
      侦查人员的传唤行为是有严格的法律流程的,首先未立案的案子是不能传唤的,立案的传唤也必须经由上机机关批准
    • 找不到嫌疑人可以立案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可以。 1、侦查机关立案不需要犯罪嫌疑人亲自证实。对于一个案件,是否能够进行刑事立案,关健是要看是否具有初步的证据,已经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就可予以刑事立案。 2、至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那是刑事立案后的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和抓捕问题,但不会影响案件的立案。刑事案件找不到犯罪嫌疑人案件也不会撤销。司法机关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抓捕,包括
    • 经侦大队立案就可以抓到犯罪嫌疑人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0
      经侦大队立案不一定就会抓人,抓人需要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
    • 嫌疑人受到批捕是不是就是有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2
      批捕就说明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人民检察院批捕的重要的条件就是有证据证明是存在着犯罪事实的。在人民检察院还没有正式的批捕之前,有可能公安机关只是为了调查当前的刑事案件才将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了,但是批捕实质上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已经违反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