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劳动合同签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20:31:05 226 人看过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条件,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一、我国劳动关系主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说来就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与其他合同相比较,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条件,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二、违反了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得到相应的违约金,用工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于其他合同关系:

一是劳动合同主体由法律规定,没有合法资格的公民不得与没有有效劳动权利的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根据社会的需要制定合同。

只要涉及到自身或者公司利益,合法合同具有法律保护的利益。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没毕业可以签进正式工作吗

还没有毕业的话,是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指谁有权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地说。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个概念在一般意义上似乎比较明白,但在劳动立法上则有其特定的含义,需要作特殊的理解。在我国,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常常也被称为职工、工人和雇员。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作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3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备案了就算签订了吗
    关于劳动合同备案,各地要求不一,基本上发达地区都没这要求,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这种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劳动关系的不合理现象也越来越少了,但仍不排除个别地区劳动部门仍保留了该做法,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求证。但无论如何,你们HR的说法都是不成立的,说难听点就是忽悠你。因为根据法律要求,劳动合同至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各执一份,即使需要备案,一式三份即可。总之,至少劳动者手中要有一份劳动合同原件,这与备案与否无关。一、原单位应补劳动合同吗?原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到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单位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后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劳动者可以到原单位复印,加盖原单位印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二、劳动合同造假可以查出来吗劳动合同造假能查出来。劳动合同要备案,在劳动部门没记录,企业方不承认,或者公章印
    2023-03-28
    308人看过
  • 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哪里解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应注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有协议,同时要明确解除合同的类型,必须明确是哪一方提出的,对于解除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义务。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
    2023-03-03
    347人看过
  •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这并不表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订立就不得变更或解除。劳动法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依约解除)。此外,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非常普遍(非法解除)。在网络及电台接受咨询的过程中,很多人都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问题非常关心。因此,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就上述问题结合实践作以下归纳总结:依法(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责任1、试用期内解除: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2、因违纪违章解除: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3、因刑事犯罪解除: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4、因协商一致解除:5、因患病或负伤解除: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
    2023-06-10
    86人看过
  • 怎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如何订立
    怎么签订劳动合同: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条款一、劳动者拿到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后,应当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的条款。就以下内容应当重点关注:(一)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是在本地还是外地,是国内还是国外,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些工作如驾驶员、营销员或者高管人员,合同
    2023-06-28
    9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不去了可以吗
    可以不去的,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不去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便去上班了一天,如果没有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的话,不用承担任何赔偿和违约金的。1、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可以不去。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即便去上班了一天,如果没有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的话,不用承担任何赔偿和违约金的。3、即便去上班了一天,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不去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
    2023-04-04
    98人看过
  • 签收单可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吗
    本报讯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法院依照员工的签收单,认定劳资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东莞润丰金属塑胶有限公司无须支付原告雷某的双倍工资差额。雷某于2001年8月4日入职润丰公司。2008年5月31日,润丰公司向雷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雷某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裁决后雷某不服,诉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请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一审中,润丰公司提供了签有雷某名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据司法鉴定,劳动合同上的雷某名字并非雷某本人书写。同时,润丰公司又提交了《劳动合同签收名单》,该名单中亦标明合同开始日为2007年6月1日,合同结束日为2008年5月31日,雷某确认该签名是本人所签。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劳动合同上的雷某签名并非雷某本人书写,润丰公司虽否认鉴定结果,但未能提出相反证据,因此
    2023-06-09
    107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大全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地址和电话号码应该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在线查询工商登记信息来获得。同时,他们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写下这些内容。2、劳动者应明确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明确,避免口头约定。4、关于试用期,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只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无效。试用期结束后,要求劳动者离开是作弊;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否则不得离开。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6、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条件应明确7、社会保险约定8、不签空白合同9、有些合同约定非法内容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应各保管一份。如何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应当为一般的雇佣关
    2023-08-07
    238人看过
  • 专业律师解读签订劳动劳动合同技巧
    所谓劳动合同,是契约的一种,既是当事人双方的一种合意,也是对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如实、全面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武器,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很重要。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专业律师着重从实操的角度介绍一些签订劳动合同经验、技巧。1、审查限制性条款: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就业关系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会利用这种优势,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强迫劳动者接受,比如不合理的服务年限、苛刻的劳动纪律等条款。这类条款片面强化劳动者的义务、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以及回避用人单位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实践中,这类限制性条款主要危害在于影响到劳动者的人身、经济、休息休假等主要权利的行使,同时也是引发劳动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劳动者在签约时应当注意认真审查、推敲相关条款,全面
    2023-06-04
    257人看过
  • 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合同签订是否合法?
    一、参与经营的合伙人还保留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承担因此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法律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
    2023-03-21
    265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前需要了解哪些重点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否与面试时告知的内容一致,是否违反法律规定;2、劳动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相关必要内容;3、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
    2023-07-08
    352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时,小时工应了解哪些知识
    (1)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由于非全日制用工期限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对简单,非全日制用工允许雇主和工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口头协议。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包括五项必要条款: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标准和结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结算和支付劳动报酬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对于所谓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在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时,应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当地政府发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的社会保险费,还应考虑个人的社会保险费);非全
    2023-05-07
    166人看过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后还能撤销吗
    协议书是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只有在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才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什么是赠与合同显失公平判断赠与合同明显不公平撤销的标准是: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经验不足,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公平。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平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险状态,缺乏判断能力,造成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明显不公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二、明显对你不公平的合同需不需要履行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如果显失公平的,可以不履行,因为这种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
    2023-03-14
    7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哪些条件下签订了劳动合同不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签订了劳动合同不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这一规定看,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就包括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能解除的情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雇的情形主要是以下六种: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
    2023-06-20
    4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必须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应当注意试用期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定期限。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得到什么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得到二倍工资的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
    2023-03-31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是否就算签了劳动合同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3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就生效。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单位都是违法的。如果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
    • 劳动合同未签订但签订了n+1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3
      可以申请补偿,要求支付前一年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一年工龄按一个月平均工资赔付,不足一年按帮个月赔付。劳动关系成立及应订立劳动合同,及从开始上班日期起就算用工之日。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 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还需要签订劳动关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13
      1、在劳动关系等民事行为中,无论是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当事人的签名都是其在法律上同意的表示,是对合同权利义务接受的表示。签名者应对自己的行为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若他人代签合同,应得到当事人书面委托或事后追认,否则,合同不对该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2、如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推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不
    • 劳动合同签订后未签订合同, 劳动者可以自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4
      劳动争议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依法提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诉讼解决。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自成立时受劳动法保护。双方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终止或解除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享有获取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休息休假、职业培训、社保福利等法定权利,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
    • 签订劳动合同审批表算是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2
      签订劳动合同审批表不应该算作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